王国维:从“反对自杀”到“志在必死”
王国维原本是反对自杀的,他曾在《教育小言》中写道:
自杀之事,吾人姑不论其善恶如何,但自心理学上观之,则非力不足以副其志,而入于绝望之域,必其意志之力不能制其一时之感情,而后出此也,而意志薄弱之社会反以美名加之,吾人虽不欲科以杀人之罪,其可得乎?
王国维27岁时评《红楼梦》,实际上也在探求人生之真理,寻找解脱人生之苦痛的方法。他以哲人的眼光看待人生,认为生活的本质是“欲”,由“欲”而产生苦痛,“而生活之性质,又不外乎苦痛,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这自然是一种悲观主义的哲学,深入王国维的内心与思维。在此内心的苦痛中,王国维希望找到解脱之道,但他的解脱之道却又绝不是肤浅的。所以,他犀利地剖析着:“呜呼!宇宙——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过,即以生活之苦痛罚之:此即宇宙之永远的正义也。自犯罪,自加罚,自忏悔,自解脱。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
“《红楼梦》一书,实示此生活此苦痛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这便是王国维眼中《红楼梦》的精神所在。
他又详细论证:“而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彼知生活之无所逃于苦痛,而求入于无生活之域。当其终也,恒干虽存,固已形同槁木,而心如死灰矣。若生活之欲如故,但不满于现在之生活,而求主张之于异日,则死于此者,固不得不复生于彼,而苦海之流,又将与生活之欲而无穷。故金钏之堕井也,司棋之触墙也,尤三姐、潘又安之自刎也,非解脱也,求偿其欲而不得者也。”“今使为宝玉者,於黛玉即死之后,或感愤而自杀,或放弃以终其身,则虽谓此书一无价值可也。何则?欲达解脱之域者,固不可不尝人世之忧患,然所贵乎忧患者,以其为解脱之手段故,非重忧患自身之价值也。”
王国维此时的思想,很受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影响。叔本华专门写过《论自杀》的文章,王国维一定看过。叔本华反对将自杀看作一种罪恶,但他同时认为:
自杀妨碍了人们获得最高的道德目的,自杀是为了真正地从这个苦难的世界解脱出来——事实上,这种解脱仅仅是表面的。
王国维又何尝没有这种观点。所以他说:“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
“解脱”二字,在王国维心中是非常重要的。他的一生都在进退之间寻求真正的解脱之道。他以自己超凡的聪慧,清醒地认识到“完全的解脱”是无法达到的,但他有此理想。就像他在《红楼梦评论》中得出的结论:
今使解脱之事,终不可能,然一切伦理学上之理想,果皆可能也欤?……苟无理想,则世界之内,弱之肉,强之食,一任诸天然之法则耳,奚以伦理为哉?然世人日言生生主义,而此理想之达于何时,则尚在不可知之数。要之,理想者,可近而不可即,亦终古不过一理想而已矣。人知无生主义之理想之不可能,而自忘其主义之理想之何若,此则大不可解脱者也。
夫如是,则《红楼梦》之以解脱为理想者,果可菲薄也欤?夫以人生忧患之如彼,而劳苦之如此,苟有血气者,未有不渴慕救济者也;不求之于实行,犹将求之于美术。独《红楼梦》者,同时与吾人以二者之救济。人而自绝于救济则已耳;不然,则对此宇宙之大著述,宜如何企踵而欢迎之也!
王国维试图为美好理想与现实苦痛间搭一座桥,这便是他的解脱之道——“不存于自杀,而存于出世”“不求之于实行,犹将求之于美术”。这其实非常符合王国维的真性格。
但世事又总是这样难以预料。王国维后来戏剧性地竟成了一个遗老,且成为一个非常较真的遗老。而中国传统的遗老观念,是将尊君不二为根本原则的,而尊君不二中最值得称道的行为之一,就是在旧王朝消亡后以自杀方式以示对前朝的忠心!
因此,王国维对自杀的观念也起了巨大的变化。末代皇帝被赶出紫禁城时,他曾打算自杀以明志。1917年7月6日,当他得知张勋复辟失败的消息后,第一反应是:“北行诸老恐只有以一死谢国。”但过了8天后,他仍没有听到有人自杀的消息,于是非常痛恨地称:“此次负责及受职诸公,若再覥颜南归,真所谓不值一文钱矣.……”又在7月17日给罗振玉写信:“报纸记北方情形惟在军事一面,而寐叟等踪迹均不一一记,惟一记陈、伊二师傅,一投缳,一赴水,不知信否?黄楼(指张勋)赴荷使署,……又言其志在必死,甚详,此恰公道。……此等均须为之表彰,否则天理人道绝矣。”后来的事实证明,王国维的希望都落空了。但于此表现出他对忠君自杀的态度是称颂和赞扬的,因为这里面有气节在,有“天理人道”在!
时局继续剧烈地变动,多少遗老均已变节。而王国维这一本来只是做学问的书生,却仍在坚持着遗老的信念。
他依然留着长辫,冷眼看着这个世界,而内心却充满了巨大的矛盾与冲突。
他也考虑着退路,但这种退路应该是不违背自己做人原则的,应该是不违背自己根本的精神追求的!
他想了很多很多,却感觉退无可退了——只有无穷的精神苦痛!
一种深深的耻辱感!
他感觉无法解脱了!
王国维最后时光的精神苦旅,似乎应了叔本华对自杀过程的阐述:
“一个人一旦对生活的恐惧超过了对死亡的恐惧,他就会立刻结束其生命,这在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但是,死亡的恐惧往往相当顽固,它仿佛是守卫在这个世界出口处的卫兵。……巨大的精神痛苦会使我们对肉体痛苦麻木不仁;我们漠视肉体的痛苦,不,倘若肉体痛苦超过精神痛苦,它就会分散我们的思想。因此,我们总是希望以肉体的痛苦来缓解精神的痛苦。正是这种情感常导致自杀,因为对那些备遭精神折磨的人来说,肉体痛苦是无关紧要的。”
最后,当他想到“义无再辱”四个字时,就像“海上钢琴师”那样,明白自己该如何选择了。
如此,他的心情恢复了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