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丨我拒绝一切荣誉
我的深层实在是超出荣誉的。这些荣誉是一些人给另一些人的,而给这荣誉的人,无论是给荣誉勋位还是诺贝尔奖金,都没有资格来授予。我无法想象谁有权给康德、笛卡尔或歌德一项奖,这奖意味着现在你属于某一等级。我们把文学变成了一种有等级的实在,在其中你处于这种或那种地位。我拒绝这样做,所以我拒绝一切荣誉。
例如,在战后对于荣誉勋位的拒绝。在我看来,荣誉勋位是给一大批平庸之辈的酬劳。就是说,一个得了荣誉勋位的工程师应得这个荣誉,而另一个跟这人情况相同的人却不应得。他们不是由于自身的真实价值,而是由于做了一项工作或头头推荐或其他情况而被授予。这完全不符合他们的实在。这种特殊的实在是无法计量的。
一开始自由和平等在这儿,在一个人的过程中,在一个人的发展中,平等最后应该还在这儿。但人又是一个服从等级系统的存在物,作为一个分等级的存在物,他可能变得愚蠢起来,或者他开始喜欢等级制度而宁肯不要他深层的实在。在这个水平上,在等级的水平上,他也许应该得到“平庸”这样一个轻蔑的形容词。
我认为,我们周围的多数人对荣誉勋位、诺贝尔奖和类似的东西评价过高了,而事实上这些奖不说明任何问题。它们仅仅符合等级制度所给出的一种区别,但这不是一种真正的存在,是抽象的存在,是我们只知其然而不真正知其所以然的存在。
我写作,于是我希望读者认为我写得好。不是说我认为它们都是很好的——远非如此,但它们碰巧都是很好时,我希望能马上得到读者对它很高的评价。这是另一回事。而那种让我得到荣誉勋位的外在性是抽象的。
我认为自己超出任何可能提供给我的荣誉,因为它们是抽象的,从没有对准我。我完全反对诺贝尔奖,因为它把作家分成等级。如果15世纪或者16世纪就有诺贝尔奖,我们就会看到,克莱芒·马罗得了奖,而康德没有得到它——他本应该得到的,但因为混乱或因为评审团的某些成员做了这事那事,这奖没有给他——当然,维克多·雨果可能得到它,等等。这时,文学好像完全被规定、安排在一种等级制度中。你会得到法兰西学院院士的头衔,而另一些人有龚古尔奖,还有一些人有其他的称号。
诺贝尔奖是年奖。这个奖同什么相符合呢?说一位作家在1974年得到它,这是什么意思呢?对那些较早得到它的人,或对那些没有得到它但他们又写了大概是更好的东西的人,它又意味着什么?这个奖有什么意义?真正可以说他们在把它给我的那一年我就比我的同事、比其他作家更优秀,而在这之后的一年又有某人更优秀吗?人们真正有必要这样来看待文学吗?好像那些在一年或很长时间都是优秀的人们只有在这个特别的一年才能被承认是优秀的,这合理吗?应该说这是荒谬的。
显然,一个作家不可能在一个给定的时间里对其余的人来说是最优秀的。他最多只是最好的那些人中的一个。而“最好的人”的说法表达得不好。他是那些真正写了好书的人中的一个,而他跟他们是平等的。他可能是五年前、十年前写了这些书。为这些书而授予诺贝尔奖必定有一种新的缘由。
我发表了《词语》,他们认为它值得一看,一年后就给了我诺贝尔奖。对他们来说,这就给了我的作品一种新的价值。但人们本该在一年前就得出这种结论,在我还没有发表这本书时,我的价值就要小些吗?这真是一种荒谬的看法。
按一种等级制度的次序来安排文学的整个观念是一种反对文学的思想。另一方面,它又完全适合于想把一切都变成自己体系的一部分的资产阶级社会。如果作家被一个资产阶级社会所接受,他们就会被一种等级制度所接收,因为等级制度是表现在一切社会形式都有的那种次序之中的。
等级制度毁灭人们的个人价值,超出或低于这种个人价值都是荒谬的。这是我拒绝诺贝尔奖的原因,因为我一点也不希望——例如——被看成是跟海明威名次相当。我非常喜欢海明威,我个人也认识他,我在古巴同他见过面。但我完全没有想过我跟他名次相当或在对他的关系中应该排在何种名次上,这种想法我认为是幼稚的甚至是愚蠢的。
我希望我的书能由那些想读我的书的人,而不是那些沽名钓誉的人来读。……我拒绝荣耀称号,因为这会使人受到约束,而我一心只想做个自由人,一个作家应该真诚地做人。
我为什么拒绝诺贝尔奖呢?因为一个时期以来它已染上了某种政治色彩。倘若我接受诺贝尔奖——哪怕我在斯德哥尔摩作一番蛮横无理的讲话,且不说这是一件荒谬的事——那我就会被收买。如果我是某个政党的成员,譬如说我是共产党的一员,那么情况也许就会不一样。奖金可能是以间接的方式颁发给我所属的政党的,总之奖金是为该政党服务的。然而如果问题涉及某个孤独的人,即使他有一些“过激的”观点,那么人们必然会以给他授奖的方式来收买他。这无异于说,“最后他终于成了我们中的一分子”。这是我不能接受的。
许多报刊把我的拒绝行为说成是由我的一些个人原因造成的:比如说我因为加缪先于我获得了诺贝尔奖而恼火;说我害怕波伏娃会嫉妒;还有人说我心比天高,我是出于骄傲而拒绝所有荣誉的。对此我有一个很简单的回答:假如我们有一个如我所希望的人民阵线的政府,如果由它来给我授奖,那我就会很高兴地加以接受。在这一事件中使我最感为难的是那些穷人给我的来信。这是一些令人悲伤的来信,他们众口一词地说:“把你拒绝的钱给我吧!”
当我拒绝奖金时,我什么也没做,只是在我接受奖金时我才可能做出某事,我才可能听任被制度所收买,这真是一件怪事。
本来这里是可以用某种补偿的方式使事情得到平衡的。在阿尔及利亚战争期间,我们签名于“一百二十一人宣言”,如果这时授予我诺贝尔奖,我是乐于接受的。因为这项荣誉不仅是给我的,也是给予我们为之战斗的自由。但那时没有人给我这项奖,只是到现在,所有的战斗都结束了,人们才把它给我。
瑞典皇家学院的授奖书中提到自由。自由是一个可以引起多种解释的词。在西方,人们把它理解为抽象的自由。而在我看来,它意味着一种具体得多的自由——人们应该拥有不止一双鞋的权利,应该有肚子饿了就能吃饱的权利。对我来说,接受这项奖比拒绝它更为危险。如果接受了,就会使我自己处于我称之为“被客观利用”的境地。
我在《费加罗文学报》上读到,“他那引起争议的政治上的过去不会招致太多对他的反对”。我知道这篇文章并不代表瑞典皇家学院的意思,但由此可见,在我接受这奖后,那些右翼人士是怎样看待这件事的。我认为这“引起争议的政治上的过去”仍然有它充分存在的根据,尽管我在朋友中间时,随时准备去修正我在过去造成的种种错误。
我并不认为诺贝尔奖是一个“资产阶级的奖”,但我太熟悉的那一阶层,正是这样对它作出资产阶级的解释的。
(编辑:王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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