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点《梅花易数》(三):老人有忧色占
文/贺云飞
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忧色 。问其何以有忧,曰:“无”。怪而占之,以老人属乾,为上卦;巽方为下卦, 是为天风姤卦,又以乾一巽五之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为动爻,是为天风姤之九四。《易》曰:“包无鱼,起凶”。是易辞不吉矣。以卦论之,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俱是克体,并无生气。且时在途中,其应速。遂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谓老人曰:“汝于五日内谨慎出入,恐有重灾。”果于五日,老者赴吉席,因鱼骨鲠而终。
此易案是《梅花易数:老人有忧色占》,如果问老人为什么去东南方是参加宴会?又为什么因吃鱼而死呢?如按书中用《姤》卦爻辞:“包无鱼,凶。”来论,没有鱼怎么能与凶扯上关系呢?
显然《梅花易数》的作者对《易经》的爻辞不懂,也没弄清九四爻辞是何意义?就因为这个老头是吃鱼死的,在卦象中实在是找不到鱼的象意了,一翻《易经》看姤卦九四爻辞上有鱼字,就象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急急忙忙引用上来附会老头的死因,真是饥不择食,荒不择路啊!
但就因此,却留下了理论上的硬伤,实乃憾事!当然古人有历史局限性,我们不能求全责备。不过如按《梅花易数》主卦、互卦、变卦,体用生克关系来论此例,就很难自圆其说。
首先,主卦,用克体不吉,其次互卦皆是乾金为比合不凶,变卦又是比合又为吉,综合而论也是有惊无险之象,不应有死亡之象,但事实老头确实因参加宴会吃鱼,因鱼骨鲠喉而死。怎么办?只有搬出《易经》原文带鱼的爻辞,来解释这个事实。再看后边的易案没有一个是按此风格解读的,可见这就是《梅花易数》理论上的困惑。
我用一下午时间,把这个问题都研究一下,既要合情又要合理,还得要具有可重复性,又要保持取卦类象理论风格上的一致。我讲《梅花易数》时,此例将做重点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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