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更新重整框架方案:全额清偿小额债权组,无抵押普通债权转股剩余本金留债12年
“此外,还计划将其持有的晋城银行、华瀛石油化工股权等资产处置以债偿。”
据公司情报专家《财经涂鸦》消息,永泰能源(*ST永泰,600157.SH)于近日提出更新版本的重整框架方案,对资产负债情况,债权受偿方案以及拟处置资产等情况做出了说明。
方案中,永泰能源表示将对0.17亿小额债权组的债权(50万以下)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全额清偿。
对于无抵质押的普通债权,以永泰能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按照按1.94 元/股进行以股抵债,转股后的锁定期为三年。转股后剩余的本金将按照留债12年处理,前四年每年清偿5%,中间四年每年清偿7%, 后四年每年清偿13%,由2021年为第一年开始,并且对截至2020 年9月25日欠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予以豁免。
此外,永泰能源计划将其持有的晋城银行、华瀛石油化工的股权等资产处置以偿债。
11月24日,永泰能源公告称,于11月17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立了永泰能源重整程序债权人委员会,法院指定中信银行为债权人会议主席。截至11月22日,已有714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含担保债权),申报金额为497.82亿元。
今年8月6日,豫煤矿机正式向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晋中中院”)提出对永泰能源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9月25日,永泰能源收到晋中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表明法院正式受理了该公司的重整申请。
早在2018年7月,永泰能源流动性危机爆发,出现多笔债券违约。7月5日,永泰能源一笔短期融资券“17永泰能源CP004”未能按时兑付,构成实质违约,并触发了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存续的其他债券交叉违约,导致陷入债务危机。
2018年8月,其母公司永泰集团曾与京能集团签署了《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后者拟实现对前者的绝对控股。但一年后,永泰能源公告称,京能集团完成了对永泰集团及其包括永泰能源在内的下属公司的尽调工作,并与永泰集团及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进行了多轮协商。截至该公告日,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尚未就可能交易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的约定,现合作协议失效,京能集团重组永泰集团的事项终止。
同年8月23日,以国开行为主席行、中信银行为联席主席行的总行级债委会成立,以推进永泰能源债务重组工作。债委会于2019年7月19日通过了公司债务重组初步方案。2019年12月30日对重组方案进行了优化,方案核心思路为“资产处置+债务重组”,通过剥离无效及亏损资产,加快非主业资产处置,“以股抵债+留债延期清偿”,处置存量金融有息债务。
永泰能源2020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永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100.86亿元,同比增长4.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27.83万元,同比增长12.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55.69万元,同比增长152.28%。
对于后续发展方向及规划,永泰能源曾表示,债务重整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扎根实业,立足主业,转型发展,在确保重整以及重组协议要求的还本付息前提下,而且在不增加公司新的负债规模和负债率情况下,通过加强管理、降本增效等方式筹措资金以及引进战投等方式,积极参与行业整合及与主业相关的新产业发展,回报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