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0 每日一税】多业经营,研发费也可100%加计扣除

【20210610  每日一税】

多业经营,研发费也可100%加计扣除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613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实务中,企业常常发生多业经营,发生的研发费能否按100%加扣扣除?现与大家共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最近,不少朋友留言咨询研发费加计扣除事宜。归纳起来就是:企业多业经营,发生的研发费能否加计扣除?

每日一税告诉大家:研发费加计扣除与企业多业经营无直接因果关系,只要符合加计扣除的条件,就可加计扣除。

现将企业能否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事宜与大家分享。

一、适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判断

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需要首先判断是否适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1.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2.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判定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通知》(财税〔2015〕119号)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

法规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总结:主营业务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简称“不适用行业”)的,都属于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都可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有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经营业务的,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不适用行业营业收入占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低于50%,也可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二、加计扣除比例的判断

企业发生多业经营,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规定再按75%在税前加计扣除或摊销;制造业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2021年1月1日起,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或摊销。

制造业企业的判断标准: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法规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综上所述,企业发生多业经营,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一般可按再按75%在税前加计扣除或摊销。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可再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或摊销。属于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除外。

思考:M公司因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形成的亏损,是否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请说明您的观点和理由。

欢迎您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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