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高校招生制度的逻辑
培根曾说,知识就是力量。在如今的知识经济时代,对于中国的万千学子来说,则是知识改变命运,甚至高考改变命运。无论是对于学子个人而言,还是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而言,高考带来的影响都不容忽视。选择什么样的学生进入大学?这是国家设计高校招生制度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蕴含着一些基本的逻辑。
一、公平与效率的逻辑
自从恢复高考以来,上大学几乎成为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甚至每一个家族的愿望。人们看重“上大学”带来的收益和荣誉,由此也导致高校招生录取中竞争激烈。在中国这种“人情社会”的大背景下,人们动用各种资源来争夺大学入学机会,其中“官二代”、“富二代”、“学二代”等处境有利的人群,在上大学方面也占有优势。这也导致人们更加关注高校招生中的公平问题,希望不同背景的考生拥有“同一个起跑线”。在“公平”的逻辑下,高校招生制度重视统一高考;在“效率”的逻辑下,考虑招生录取工作的秩序和速度,同时也做一些细节性的补充。比如,在考试标准上,采用全国统一考试,但对于部分重点高校则赋予一定比例的自主招生权。在招生过程中,教育部及各省(市)考试院扮演着重要角色,考生及高校在此基础上实现了一定的双向选择。在录取过程中,采用提前预录取、同一批次录取等方式,力图兼顾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流程、自上而下严密的信息传递,保证了国家在高校招生中的信息公开、纪律严明、运转有序、高速高效。
二、分数与能力的逻辑
高校在设置招生的选拔标准时,遵循分数与能力优先原则。无论是对于统一招生而言,还是自主招生而言,都是采取择优录取原则。重视分数是历来的传统,重视能力也是一种由来已久的期待。在当前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高校招生的选拔标准越来越重视综合能力的考察,不再仅限于传统的唯分数定英雄。这也导致高校招生的特殊形式得到发展,部分高水平大学获得了一定比例的自主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机会。其中“综合评价录取”采用631模式,将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按6:3:1的权重进行计算。这样计算出的分数,打破了高考分数的绝对意义,强调了“综合表现”。而自主招生,强调了各种学科竞赛体现出的偏才、怪才潜质。当然,强调“能力”的还有保送生制度、单独招生制度、艺术特长生招生制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制度等。
三、教育及非教育因素的逻辑
高校招生虽然是教育工作中的一个环节,但却受到很多非教育因素的影响。中国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招生制度的设置中,也要考虑国家、社会及政党的利益。政府在统筹高校招生过程中,会考虑经济因素的影响,给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生提供额外帮扶。比如高校招生中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的是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的农村学生。与此类似还有一些招生中的照顾性政策,比如对于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子女、社会特殊优抚对象子女的降分录取等。高校招生制度中非教育因素的影响,反映了国家宏观层面的教育资源再分配,此时的教育机会主要被视为一种公共产品,具有社会福利的性质。
综上所述,中国高校招生制度基于公平与效率原则而设置,按照分数与能力原则开展选拔,同时也考虑了国家、社会、政府、政党等多方面利益,共同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招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