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书法展:入展作品集(三十四)
书法小知识:
魏晋时期,书法兴盛,逐渐由“实用性”向“审美性”阶段发展。此期,不少书论家开始自觉地将“趣”作为审美意象运用于书法批评。《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记羲之曰:“正赖丝竹陶写,恒恐儿辈觉,损其欢乐之趣。”王羲之论书尚“意”,他指出“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 (《论书》) “意”,即笔画之中寄寓自然欢乐旨趣,抒发书家的意绪和情操,“赖丝竹陶写”以达到自然欢乐之趣,故清刘熙载《书概》指出:“右军《兰亭序》言'因寄所托’'取诸怀抱’,似亦隐寓书旨。”
晋朝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云:“王献之……善隶、藁,骨势不及父,而媚趣过之。”羊欣评骘古今书家,比较分析了王氏父子书风差异,认为王献之书法虽“骨势”不及父羲之,但以“媚趣”胜。《晋书·王献之传》也说:“献之骨力远不及父,而颇有媚趣。”“媚趣”不以风神骨力为长,而以流动妍丽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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