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改革如何影响企业投资?哪种税收政策最有效?

本期文章

Zhao Chen, Xian Jiang, Zhikuo Liu, Juan Carlos Suarez Serrato, Daniel Yi Xu, Tax Policy and Lumpy Investment Behavior: Evidence from China’s VAT Reform,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一、引言

研究问题:税收如何影响企业投资,哪种税收政策又是最有效的呢?

按照现有的文献,研究者们认为税收通过影响企业投资成本来影响投资行为,即以降低税后投资成本的途径,产生对投资的激励。

但这一观点存在的问题是,在微观数据的层面企业投资有着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在一段时间内多数企业要么大量地投资,要么不投资,呈现出一种投资结块(lumpiness of investment)的现象,即企业的投资存在着很强的广延边际效应(extensive-margin responses)。如下图所示:

于是,本文就这一问题提出了与以往不同的看法:

税收制度的安排使企业的二手资本出售与新资本购买之间存在一个差价,这个差价使企业投资有一个暂缓区间(inaction region),企业不会因为市场价格因素或自身生产力的变动而迅速地改进投资,而是会当生产率高于一个阈值,跨越出暂缓区间之后才进行投资活动,而与此同时也会有一个激进的投资(investment spikes)来匹配生产力的累计提高,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企业投资会在微观数据层面体现出广延边际效应。

在文章安排上,作者首先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论证并证实了这个暂缓区间的存在,以及其在企业真实投资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在构建理论模型和进行实证验证之后,作者通过微观数据定量估计出了企业动态投资模型(dynamic investment model)的参数,以此来评估现下常见的几种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比不同政策之间的异同。

二、理论模型

由企业的静态最优化决策:

其中

可得其最优投资选择为:

可见,任何生产率与税收变化都会影响企业的最优选择,但有如下几个原因会造成投资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这种亦步亦趋现象的不成立,即企业的投资行为会存在一个暂缓区间,且存在投资暴涨的情况。

首先,是源自税收制度安排的部分不可逆转性(partial irreversibility),在本文所关注的增值税的视角下,因为企业购买新增资本时要承担增值税(其成本如下)

而其在出售二手资本时的售价,并不包括购买资本时的税负(价格如下)

因此,如果边际生产率变动位于这两个价格的区间之内,企业并没有动机去改变自己的投资。否则,无论出售多余资本还是购买新增资本的成本都会高于生产率变动所带来的收益。

由上可得,以边际生产率变动刻画的暂缓区间范围为:

此时,由增值税下降所带来影响会缩小暂缓区间,从而刺激投资。

其次,固定成本。因为固定成本的存在,企业在面临投资决策时,需要比较因改变投资行为而增加了固定成本后的利润和保持现状不变条件下的利润。为简化问题并突出固定成本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可以假设购买资本与出售资本的价格相等。

不难得出,调整投资带来的利润最大化问题为

保持现状的利润问题为

所以直觉地,如果投资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可以覆盖固定成本的增加,那么企业将选择投资。故固定成本的大小,也是影响企业暂缓区间范围的原因。

再次,成本的凸性。成本的凸性更多的是影响企业在集约边际内的投资行为(intensive margin of investment)即投资多或投资少描述的是企业在走出暂缓区间之后的投资行为可以部分的解释投资暴涨现象的存在。而上述的部分不可逆转性和固定成本所造成的广延边际效应影响的是企业投或者不投的问题。在最优化问题中,凸性成本以如下式的形式进入企业的投资决策

三、实证过程与结论

01

背景与数据来源

在从理论角度寻找出几种影响企业在广延和集约边际上投资的原因之后,我们需要用实证的方法来证实这几种原因的存在及其在影响投资方面的具体效应。2009年中国实行的增值税改革(VAT reform),正好为文章的实证工作提供了一个适合的准自然实验。而且2009年的增值税改革还为文章所使用的双重差分法(DID)提供了一个便利的条件,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使用双重差分时重要的前提假设为对照组和测试组在没有外生冲击之前的趋势是一致的,从而通过对测试组实施外生冲击然后减去以对照组所模拟出的测试组原有趋势即可得到冲击所造成的影响。

如下图所示

在2009年增值税改革之前,在华外资企业与中资企业的投资趋势基本一致,且在改革之前中国已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在购买设备上实行了增值税减免,所以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并不会受到增值税改革的影响(后文将有robust检验,证明将所有外资企业包括在内并不影响结果),因此同期的外资企业可以很好地充当国内企业的对照组。

文章的主要数据来源于国税局(SAT)从2007年到2011年的官方数据记录,数据中包含了31,500个企业的年度观察数据。官方数据还区分出了投资的类型,将不属于改革范围的建筑和结构性投资与其他类型的投资区分开,这能让我们集中于分析受税收优惠影响的投资类型。

另外,作者根据文章的需要对基础数据进行了整理。首先,作者将数据限制在了生产用固定资产价值非负(non-negative values of fixed assets for production)且所有权类型没有发生变更的企业。另外,因为文章的分析基于企业数据的平衡面板,因此需要去除了一些信息不完整的企业,只保留在分析时段的五年中均有完整数据的企业,因此文章的分析对象要比31500小一些。

除了来自财政部的数据,作者还补充了另外两个数据集。首先是补充了自商务部(MOC)的外资企业数据通过将财政部与商务部的数据对接起来,识别出在改革前就已接受税收优惠的外资企业的名单和数据。其次,文章补充了来自中国制造业年度调查(ASM)从2005年到2007年的税收调查数据,这些数据可以使我们确认出改革前外资与中资企业具有相似的投资趋势。

最后,文章分离出了有关国企(SOEs)的数据,因为国企在中国经济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作者考虑国企与民企在增值税改革中面对的情况以及在改革情况下采取的的措施会有所不同,所以文章需要区分国企与民企,并用国企来对税制改革的影响做一些稳健性的检验。

02

实证估计

因为在2009年改革之前,中资与外资企业拥有相近的投资趋势,且外资企业在改革前已享有税收优惠,所以从理论上来说2009年的改革只会影响国内企业的决策,而对外资企业不会产生影响。因此如上文所述,通过DID方法可以很简单明了地识别出税收改革对企业投资的边际影响。

估计式如下式:

结果显示,在改革之后国内企业(且不包括之前已因支援西部建设等原因而享有税收优惠的国内企业)的广延边际投资大概上升了5%,投资上升比例大概是10%。

Panel A的最后三列报告了投资率增长的回归结果,报告显示对比之前已享有税收优惠的企业,国内企业的投资上升了3.6%,相对于10%的平均投资率来说,税收改革激发的投资上升比率为36%。

随后作者进行了数种的稳健性检验和安慰剂检验,为文章的基本结果提供更多支撑。

03

稳健性检验

文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了对基本回归结果的潜在威胁,一是对样本本身的考虑,二是对于数据度量方法的考虑,三是对企业是否有规避税收的可能的考虑

对样本本身的问题着眼于以下五点:

第一是调整样本权重以确保外资与国内企业拥有相似的可观察特征;

第二是回归样本中仅包含了在改革之前就已享有税收优惠的外资企业,而稳健性检验则是将所有的外资企业都包含在了样本之中,然后检验这一改变是否会带来显著差异;

第三个考虑在于外资企业多为出口导向型的企业,因此其在全球金融危机中所遭受的负面影响是要大于国内企业的,所以这一点可能是外资企业投资上升趋势没有中资企业那样显著的原因,或者至少缺乏这样的考虑会夸大税收改革对企业投资的影响,因此文章采用将样本缩小到不包含出口企业的小样本来进行稳健性检验;

第四是考虑国企的特殊性,如前文所提到的,国企在中国经济中的特殊性也可能成为影响投资率的原因,即国企和民企在投资激励中会存在异质性,因此排除国企才能更好地判断民企的真正投资行为;

第五个考虑来自于这样的事实:在此次增值税改革之前的2008年,中国已进行了企业所得税(CIT)改革,因此数据中可能包含着所得税改革的影响,故需要排除掉其影响以筛选出属于增值税激励的部分。

报告如下

对于数据度量方法的潜在稳健性威胁,作者考虑的第一种方法是自然对数来测量投资,由上可知,因为多数企业在给定年份处于暂缓区间内,其资本投资增长率为0,所以用log法可以将我们检验的数据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即暂缓区间之外的企业),所以此处主要度量的是税制改革对企业投资的集约边际影响,结果显示投资上升了40%~45%,要高于原始统计中所得到的36%~38%的结果。如上所述,这是因为度量方法的改变排除了企业投资增长为0的企业,将数据限制在了暂缓区间更小的样本内,即那些更易受到税制改革影响的企业,所以改革的影响更为明显。第二种度量方法是以反双曲正弦函数(IHS)统计投资数据,这一函数既能处理投资增长为0的情况,又能以近似自然对数的形式统计投资,兼具两种优势,其检验结果报告在Panel E中

对于是否存在规避税收,从而使税制改革失效,回归结果反映的并不是改革所带来的影响时,文章讨论了企业逃避设置在购买设备上的增值税或者其可以租用而不是购买新的设备这两种可能,如果这两种可能大量存在,那么投资所产生的显著影响,就不能用增值税减负所带来的效果来解释。Table F.6报告了稳健性检验的参数,显示出与基准回归相似的结果。表明避税或租用设备的考虑并不影响文章的主要结果。

04

安慰剂检验

第一项安慰剂是筛选出在改革前已加入增值税改革试点的中资和外资企业,并对其进行差分回归,因为这些企业在09年之前已经可以减免购买设备的税收,因此在改革后不应有对改革的反应。

Table 4报告了此安慰剂检验的结果

结果显示两类企业的投资结构变动在统计上区别不大,故其改革之前已经获得税收减免的企业投资并不受改革的影响。

第二项检验是引入税收改革在结构性投资上的影响,如前所述,增值税改革并未包含对建筑及结构性投资上的优惠,因此这一项也不应受到改革的影响(其结果分别报告在Table 4的3、6列,如上图),第3列显示了一个较小的影响,而第6列则显示对企业在结构上的投资几乎没有影响,所以中资、外资企业在结构性投资上的投资模式相同,且均不未受到改革的影响。

05

投资暴涨虚拟变量

根据模型所揭示的结果,企业因税制改革而产生的投资增长主要是通过减轻部分不可逆转性缩小暂缓区间来实现的。如前所述,减轻部分不可逆转性,主要会激发企业的广延边际投资,所以企业的投资会呈现出暴涨的特征,即由完全不投资转向大量增加投资。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对于在改革前后都位于暂缓区间的企业来说,其投资不会变动;对于改革前位于暂缓区间,因为改革走出暂缓区间的企业,投资会大量增加,所以来自投资暴涨企业的投资额会在总投资增加额中占有很大比例。根据学界定义,投资暴涨被认为是出现投资增长率大于20%的情况,为估计这一现象在实际中是否存在,作者在估计式中引入投资暴涨的虚拟变量。

Table 6的结果显示,出现投资暴涨现象的企业增加了7.3%,而有投资暴涨现象的企业虽然只占企业总数的23.9%,但其投资量却在总的投资额中占到了86%~92%,这个结果与模型所揭示的结果相一致,即税收改革对企业投资的刺激主要是受到了广延边际效应所带来的投资暴涨效应的推动。

估计动态投资模型

estimating a dynamic investment model

最后,文章通过system GMM和Method of Simulated Moments(MSM)方法,对动态投资模型的参数进行了估计,估计主要用到了两组矩条件:一,改革前数据显示出的投资模式,比如成堆投资和投资的自相关性等特征;二,改革效应的简约式估计。在使用这两个矩条件估计模型之后,文章发现模型同样显示出了投资暴涨的特征。经过与数据的匹配,文章发现估计的模型可以很好地模拟税制改革的影响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模型对不同的税收制度进行模拟,从而比较不同税收制度的效率。

参数估计结果如下所示:

由第一部分的静态投资模型可知,不能有效减小企业暂缓区间的税收(如企业所得税),并不能对投资的增长产生显著影响。这一点通过动态模型的模拟可以得到更显性的结果,模拟结果显示所得税优惠在投资激励上的效果并不如增值税且引发的成本相较于增值税更高

结论

首先,文章发现仅考虑税收改革对资本使用成本(UCC)的影响,对于分析税收优惠对企业投资的激励是不够的,资本使用成本的变化并不能反映税制改革对企业投资的所有故事,由部分不可逆转性和固定成本所带来的暂缓区间,对投资所造成的影响可能更为重要。

其次,文章在实证部分利用中国2009年增值税改革的数据,发现中国增值税改革减轻了企业税负的15%,而通过改善部分不可逆转性和降低固定成本,增值税改革使企业的投资增长了36%。其中投资的主要增长部分来自于广延边际效应并且主要是由其背后的投资激增因素推动的,这与模型揭示的结果一致。

最后,作者通过将文中所论述的投资摩擦等因素纳入经典的动态投资模型中,估计出了一个可以很好复制税收改革影响的动态投资模型,然后文章利用此模型来评估不同的税收制度。最终发现能够降低部分不可逆转性的税收政策,无论在激励效率还是财政成本方面,都要优于仅仅降低总税收成本的政策。所以对于政策的具体实施,例如投资税收优惠等可以直接降低企业不可逆转性的政策,也可以实现像增值税优惠一样的效果,这对其他国家的税制改革有一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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