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生转化中的三个关系
教师在转变差生的过程中,应遵循唯物辩证的观点,处理好以下几个关 系。
一是表扬与批评的关系。
差生经常处于“被告”地位,他们经常看到的是老师和同学的白眼,感 受不到集体的温暖,丧失了进取心,对批评特别是公开批评产生逆反心理。 因此,对差生应以表扬为主,表扬他们的闪光点和点滴进步,以激起他们希 望与进取的火花。要以批评为辅,尽量避免在公开场合的批评。在批评时应 慎重,做到适时,适度。适时:应在差生具有正常心态的情况下进行,切忌 不要在他们失去理智的情况下“火上浇油”;适度:批评应循序渐进,切忌 批评的失真。
二是严格要求与耐心说服的关系。
差生的缺点与不足较多,没有严格要求就没有差生的转变。但严格要求 应考虑差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即根据差生的具体情况,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不断提高对差生的要求,逐步到位。切不可操之过急。两者关系应是耐心说 服基础上的严格要求,在严格要求指导下的耐心说服。
三是惩前与毖后的关系。
教育差生应始终立足于教育,转化的基点上。要转化差生,就应使他们 对以前的缺点与不足有正确的认识,引以为鉴,以防止重蹈覆辙。所以,惩 前不是目的,只是为了毖后;毖后才是惩前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惩前,才 有利于毖后,只有毖后,惩前才有实际意义。惩前要力求使差生心悦诚服, 这就容易取得良好的毖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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