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联营企业发生同一控制下合并,投资方如何处理?

今日案例:联营企业向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也就是相当于联营企业增资扩股,它的母公司用自己的其他公司作为对价,所以是发生了同一控制下合并。

按照准则要求是要追溯比较报表的,因为我是从同一个爸爸那把你买过来,虽然才买过来,但是以前也算是一家的,像是养了个童养媳,婚礼之前也要喊妈的。

现在联营公司的报表比较信息要动。那么投资了我的投资方要跟着我动吗?【案例1-17】

其实看到这个例子之前,我真没想到过这种特殊情况,但是看完发现这种情况也不算多特殊,而且这确实没说明白过怎么处理。

证监会大大给出的结论是不需要,原因大概梳理一下是,准则只说了联营公司增资扩股,我的股权比例被稀释,要将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计入资本公司,没告诉干别的,所以除了稀释股权的处理,我不需要额外调整比较报表。

子公司增资扩股后是否丧失控制权,联营公司增资扩股够被稀释股比的财务影响其实在分析一个问题的时候比较可能产生价值——分拆上市。

所以请各位专业财务大大看到有上市公司分拆下属公司上市的消息之后,动动脑子,算算到底能不能称之为大利好,靠着本事赚钱和靠着本事不被割韭菜,会有一种别样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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