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期B/匡燮散文连载《我的起源》34《三人行》上/轩诚清读

文/匡燮

播读/梁轩诚

编辑/清慧

上期结尾:

谁知便是最后补的这个零,让我瞎猫撞住了死老鼠,全班唯我一人考试全对,一百分。一江春水拍岸流,我学习的积极性一下子突飞猛涨起来。自二年级第二学期起,到我四年级第一学期末休学,每学期全班都是我的第一名,榜张在校门外墙上。路过的人驻足看见,称赞道:

“看,第一名又是东沟那娃子”

一雪前耻,我心里觉得很高兴。

《我与世界》 第一章 

《 我的起源 》33 “童年天籁”之四

三 人 行(上)

在故乡上学的这段时间,有两个同班同学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一个叫井进前,小名前娃儿,一个叫宁肖,家都在西小梵村里。

西小梵村子很大,由西向东,起首的是贾家场,中间井家场,下来李家坑儿。另外,村北一道弧形的沟,由西北斜向东南,一沟的住着人家。沟到李家坑儿,窄得不能住人了,一族的李姓人家便住在了沟边的一片凹地里。那条沟却漫着继续向东,漫向我们东沟去了。

挨着李家坑,沟上有座土桥,过桥,一道浅胡同,一边是沿沟的郭姓一族,叫郭家场。另一边岭脚下住着的是姓张一族,叫张家场。从这儿起,到我们东沟村叫郭家场的共两处,另一个就是我们家的那个郭家场。叫张家场的是三处,另两处也是在我们东沟。

顺着浅胡同再东去二、三里,就是我们村东沟了。

我每次上学,就从这座土桥上过来过去。

东桥头的张家场是个高台,靠沟边的高台上生长着一棵老榆树,向外探着身子,将一大半的枝叶覆在了沟边上,树下睡着条狗,秃嘴短腿,黑毛,专咬过路生人。这条狗十分了得处是咬人时下口狠,而且并不狂吠,但见生人从高台的浅胡同经过,便猛地扑下来,拦住去路,放口便咬,行人不防,倏然一惊,就早有腿上的一块肉被扯了下来。所以,每打这儿经过,我都提心吊胆,猫着腰,蹑手蹑脚,一路小跑着从浅胡同里穿过,生怕会惊醒了那条黑狗。有一次放学,我刚刚从这条胡同里猫腰走出,来到胡同外郭家场的一棵皂角树下,向后看一眼,确定那黑狗没有追来,方才直起身,正要舒口气,忽然看见那条狗却在这棵皂角树下正睡着,陡然一惊,那毛发便立时倒竖起来,正不知如何是好,说时迟,那时快,就见那条狗扑棱一下翻起身,只一站,就忽地直朝我扑了过来,当时只吓得我魂飞天外,躲闪不及,扑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我这一倒,竟也吓了那狗一跳,不知我弄的什么招数,顿时,也大吃一惊,掉头就跑。我一骨碌爬起来,同时和那狗反向跑去。待我跑出老远,回头一看,那狗也远远的正在回头看我哩,我们对视了一会儿,便各自走了。

这一惊,非同小可,大半生中,凡做噩梦,惊心处总有一只狗远远的站着望我,我让母亲解梦,母亲问:“扑过来咬住你了没有?”

我说:“没有,远远地站着,可远了。”

母亲说:“只要没咬住,不要紧。”

且说,每次上学,过了桥绕过李家坑儿,迎面一道坡,半坡上有几户人家,最下边的一户便是宁肖家。门朝南,背后是土崖,土崖下是他家住的窑洞。窄院墙,窄门楼。顺着坡再往上走,来到一片平地上,平地上一所完整的窑院,四周围用青砖和土坯界着半人高的花墙。这就是前娃的家了。他家北边又是一片瓦舍,瓦舍那边就是井家场。我们的小学就在那里,宁肖和前娃儿的家离校就这么近,几步路就到了。

我们三个的友谊不记得是何时开始,也不记得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只记得前娃儿比我大些,宁肖比我小些,也没有插香结拜,却就好的比如是桃园三结义一般。

其实,我们三人的性格并不一样,学习也不一般齐。宁肖学习属中等,一味地踏实认真,前娃儿的学习差些,经常受批评。那次,我在全乡统考得了第二名,校长杨丕显老师在全校同学面前讲话,表扬的是我,批评的就是前娃儿井进前。

我小时候不爱说话,一是爷爷不让我和村里孩子玩,怕沾染了坏习气,把说话的习惯耽误了;二是太少与小伙伴交流,与大人又无话可说,从小就口吃,人面前越急越说不出话来,遇说话便害怕,干脆不说了。这样说话就成了负担,想改也改不了。上初中时,见报上有矫正口吃的方法,便偷偷写信要材料,直到上高中,性格开朗起来,说话多了,才慢慢改了过来。日后不仅爱说话,说俏皮话,且喜辩论,妻便经常指斥我说话太欺人,不愿与我争锋。这是后话了。

前娃与我不同,他性格外向,呼风唤雨,天不怕地不怕的,爱打架,又敢作敢为。四年级我们教室搬到了后楼上,墙边有一横梁,他便将两只脚夹住横梁,倒吊下来耍杂技,引得大家直咂舌,都叫他“霸王”。宁肖介于我和前娃之间,说话轻言慢语,棉棉软软,圆脸,双眼皮,像个女孩子。前娃是方脸,尖下巴,粗胳膊壮腿,一看就是个莽汉子。

打个比方,我们三人中,前娃是侠,我是书生,宁肖是处子。

说也奇怪,前娃动不动就吵架打人,却从来不曾欺侮过我。

其实,一开始,喜欢我的还不是前娃,而是班里的几个大女生。在她们眼里,我是她们的小弟弟。刚解放上学的女生,差不多都是十五六七的大姑娘。班里这样的大姑娘四五个。那时候,我的学习已是名列前茅,每学期校外张榜我总是第一名,彻底告别了那个逃学的坏学生形象。于是不上课的时候,几个大女生便围着我评头论足,其中也包括后来和郭老师有了私情的那个女同学。事情败露后,她那样的有担当,让人佩服。当时却一点也看不出来,只是那两条黑眉毛,几乎在眉心交叉着,显得厉害的样子。然而,最是她的脸颜色好,桃花似的粉里透白。我已经懂得审美,觉得她是我们班的女生中,最好看的一个。大家谈论我时,她不多说话,只一旁静静地听着别人说。

有人说:“你看他眉心的那颗痣,长得多好。”

有的说:“她就是耳朵小点。”

另一个不同意,说:“耳朵小怕啥,你没听算卦的说,耳朵小了吃肉哩。”

附1、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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