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房东违约,达必诚律师介入协助买家顺利过户

案情描述:

2015年10月方先生购买了浦东一处动迁房,约定2018年房东拿到产证再去过户,因2018年房价大幅度上涨,房东不配合过户,双方买卖合同难以继续,方先生遂委托了我所周宇龙律师、周紫薇律师作为代理人,经过我所律师多次谈判,之后又经过诉讼,最终方先生顺利拿到了房子,开心住进了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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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经过

2015年10月方先生购买了房东裘某位于浦东川沙的一处动迁房,约定房屋总价105万,房款分2次付清,签订买卖合同前交付74万房款,过户当日支付31万,双方在2015年10月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因为动迁房要3年才能上市交易,遂约定等到房东裘某2018年拿到产证双方再去过户,为保证此次交易顺利进行,房东裘某以自己的它处房产作为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然而等到2018年约定的过户时间,因为房价的大幅度上涨,房东不太愿意配合过户,并以方先生2018年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为由,与当时签订买卖合同的条件不符,要求终止合同。我所律师接受方先生委托后,为了维护方先生的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房东担保房产,并多次与房东裘某进行沟通协商,要求配合过户,房东裘某提出房价上涨要求增加房款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是严重的违约行为,方先生最终的诉求是希望继续进行过户手续,希望房东裘某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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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结果
经过我所周宇龙律师、周紫薇律师的不懈努力,以自己专业客观的法律知识,积极维护当事人方先生的利益,法院最终判决房东裘某应积极配合买家方先生进行过户,在裘某依旧不积极履行过户手续的情形下,我所律师又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最终方先生顺利拿到了房屋,开心住进了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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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感言

目前上海高昂的房价,以及每次的房价波动,会导致出现很多的买卖合同纠纷事宜,我所律师执业多年,处理过多起房产案件,熟知上海的房产政策,帮助了很多房东、买家及时挽回了损失。律师也提醒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秉持诚信,尊重契约精神,切不可因为利益驱使随意毁约,当事人在发生侵害自己利益的情形下,也要第一时间积极去进行救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文案:张静静

编辑:朱秋月

审核:周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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