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艺术的形象与抽象》
摘 要:作为造型艺术的摄影,跟绘画一样,都是诉诸视觉空间艺术,都是在二度空间的平面上表现形象的,这里对摄影造型艺术中的抽象美进行探索,对摄影具象和抽象进行分析,促进摄影艺术创作的风格、形式和表现手法的发展。
关键词:摄影艺术 形象 抽象
形象,是事物的外观的具体表现在人大脑的反映。具有形象的事物是有一定条件的:(1)这种事物必须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必须同时具备);(2)这种事物必须是具备一定的几何形状的;(3)这种事物必须是具备一定的'质'(一定相同形状的分子群)所组成的。否则,这种事物是没有形象的,也就是抽象的。
抽象,是没有具体形象的事物在人大脑的反映,是'形象'的反义,是'形象'的对立统一的另一方面。抽象和形象又是相辅相成的,也就是说,一切事物不是形象的就是抽象的,不是抽象的就是形象的,二者不可兼得。世界上没有既抽象又形象的事物。
形象的事物在人脑的反映是印象,抽象的事物在人脑的反映是想象。
抽象,是有程度不同的。有的抽象容易理解,有的抽象却很难领会。无限的抽象则产生'质'的飞跃,成为虚无,就不再属于抽象的范畴了。
相对而言,形象是有限的,而抽象却是没有止境的。所有摄影艺术总是想在'抽象'这个广阔的天地里去寻找自己的'用武之地'。
摄影艺术与绘画艺术一样,都是利用二度空间的平面,通过具体的形象去描绘世界的。所以,'平面'是一个局限,而'形象'又是一个局限,因为'形象'是摄影艺术唯一的表现形式。离开了'形象'就没有摄影,就没有摄影艺术。从这一点来说,摄影艺术是没有'抽象'而言的。
摄影是瞬间形象,它在事物内容结构发展的时间线上截留一个点;在事物形式结构展开的空间中记录一个面。所以照片形象包含着对事物内容理式的抽象和对事物形象形式的抽象。而时空却给摄影的表现能力有着极大的限制。这局限主要是对事物内容结构的。因为事物的瞬间形象,既带有个性,又具有共性。个性是事物在时间线上的来龙去脉,共性是事物在社会这个千丝万缕的纵横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单幅照片表现个性已经不容易,表现共性则更难。这种时空局限并不能成为摄影师的永远束缚,所以摄影师并不想永远困在“全真”的枷锁内,要作调度时空关系的主人,于是有了与写实相对立的抽象表现的诞生。用某种形式抽象上的不真实、不合理,去表现理式抽象的合理与艺术的真实。故谓之“合理的歪曲”。
那么抽象艺术摄影还应该有其他的界限吗?
第一,写实的摄影作品要符合“自然态”,表现正常的时空关系;抽象的摄影作品要符合“合理的歪曲”,表现非正常的经艺术家调度过的时空关系。这是同外面写实的界限。这既指非形象的抽象,因为它离开了原有形象的空间表现;也包括不离开形象的多时间形象的组合。从原来时空关系看,离开了它就不是写实了,而是抽象了。
第二,合理的歪曲可以是抽象美,但不合理的歪曲肯定是抽象丑。这是抽象作品内的一个界线。对“合理的歪曲”我用可以,不用肯定词,是把它当成是抽象的必要条件,而不当成充分条件,以便检验出那些胡乱拼凑起两张照片就自称是抽象美。这里我回避了怎么样才算是“美“这个标准的回答,因为同哥德巴赫猜想是数学皇冠上的一颗明珠,美的定义和趣味法则,也是美学皇冠上的一颗明珠。但是,作为摄影艺术的美必须具备的艺术的信息,即具有供审美的条件,无论写实的还是抽象的作品,都应该具有意趣、形趣、技趣。意趣指的是内容美,反映社会美的理式结构;形趣是形式美,反映自然美的形式结构;技趣是艺术家个人的风格、技艺、传达能力的情趣,三者可以偏一,但不能缺一。
可见摄影艺术在表现方法上必须是形象的,而所要表现的内容则可以是形象的,也可以是抽象的。抽象的艺术作品想象力强,迂回婉转,意境深邃,不落俗套,表现手法新颖多变,是人们所欣赏和追求的。
有人问,摄影画面如何能表达抽象的思想呢?摄影作品的思想性究竟如何来体现呢?这的确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摄影美学和心理学的课题。
摄影画面表达思想的方式主要是形象 形象所产生的对观众思维的冲击力。我们知道,生活中的一切事物都不是绝对静止地存在着,它总是与周围的事物有着纵向和横向的各种联系。事物的特征、本质、个性都只有在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中才能充分展示出来。摄影者要深刻地反映生活,就要深刻地认识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内在关联,并表达于画面之上,从而组织观众的思维逻辑,激发观众的联想力和理解力,深刻地传达其思想内容。这里必须强调的是,一幅作品的思想意义的表达,必须调动观众的思考,以它作为媒介才能完成。一种艺术形式总要与观众建立某种默契和心理联系,它规范着观众对这种艺术的感受方式和思维方式。摄影艺术是用形象说话的,是以现实生活中形象与形象之间的关联来对生活作出解释和评价的,所以当日常生活中普通的形象,一旦被摄影者“框”住并以一定的形式组合排列在画面上,观众就要问一个为什么,并且努力去琢磨摄影者的意图,以自己的联想与想象去悟出其中的道理,产生欣赏的快乐。
摄影画面与观众的这种心理上的默契,就使得摄影画面形象具有了概括性和象征性的特点:一个人在画面上可以轻易代表一类人;一颗幼芽可以联系到春天;一个乞丐蹲在高楼面前可以看到社会贫富悬殊;等等。画面形象按其排列组合会产生一种内在的逻辑联系,能给观众的思维以明确无误的激发,画面正是以这种方式来表达思想的。例如:摄影师拍摄一只鸽子安详地盘旋在五星红旗面前,这一形象组合将观众的思维引向深层,有了祖国同胞与台湾同胞盼望和平团聚的意义。由此可见,形象的选择和有序的安排,可以将思想信息存储于画面之中,又通过观众的联想、思考输入到观众自己的头脑之中,这是一个完整的思想信息的流通过程。
但是,作者贮存于画面之中的思想信息,并不是原封不动地、等量地被观众接受,它取决于作者对形象的选择和组织,以及观众本身的接受能力。
著名摄影家莉奥托·利莱尔认为“线条是抽象摄影的重要组成部分”,拿线来讲,不同的线条从不同的角度、方向造成不同的抽象美。直线、斜线、曲线、弧线、横线的组合,变化莫测,趣味盎然。除了线条,还有黑白、虚实、色彩的冷暖、疏密等抽象性元素。摄影家在拍照时,将不同明暗的色块抽象,它们会在明亮程度、大小各异和位置不同的组合中,产生不同的虚实抽象和黑白抽象。
有的摄影作品和其他文学、艺术一样,采用“一语双关”的手法,能够打开观者的思路,让人们都无限想象,这是抽象的艺术成果,可是有些摄影作品玩弄光、影、色技巧,是虚无的,“抽象”到没有思想内容的地步,连作者自己也不知道想要表现什么,观者更是“不可想象”,“无从理解”的了。摄影艺术需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用“形象的摄影语言”去描绘抽象的世界。
更新于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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