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办税攻略 | 财行税合并申报、财务报表申报等问题(7月第一期)
金财财税 2021-07-17
01
财行税合并申报问题
(1)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中如果无纳税项目是否可以不申报?
具体路径为:
第一步:请您在电税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申报-找到印花税;
第三步:然后直接点击税源采集页面的“跳转申报”,勾选印花税-点击申报-进入新的界面检查合同等信息(税源编号没有带出属于正常),没有问题点击申报;(如点击“跳转申报”没反应,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申报-找到印花税勾选印花税-点击下方“申报”即可)。
(3)请问逾期申报印花税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电子税务局的印花税逾期申报功能正在优化中,逾期补申报印花税,现阶段需前往大厅办理。
(4)应按期申报里面有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和其他申报里面都有印花税的入口,我应该在哪里申报呢?
02
财务报表问题
(1)财务报表一直显示加载中,无法打开怎么处理?
(2)上期财报如何更正?
(3)季报财务报表是填写3个月的数据还是6个月的数据?
答:电子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实软禁备案报告》中的“财务、会计制度名称”分配对应格式的财务报表,请根据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填写。“本期数”列,填报纳税人所属年度本期发生金额,“本年累计数”列,填报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4)你好,在北京的分公司,所得税合并到总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是否需要报送?
答: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京财预〔2013〕260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总机构及其设立的不具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均在北京市的,不执行本管理办法,应由总机构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总分机构都在北京的企业,其分支机构无需报送财务报表。
(5)为什么会计制度备案已经做了,但是我的财务报表还是带不出来?
答:纳税人需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后才可进行财务报表报送,《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的“有效期起”为财务报表的“报送所属期起”,因此当月进行备案的纳税人无需进行财务报表的报送。如非此类情况,请提供具体税号向62212366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导办”功能进行咨询。
03
企业所得税问题
(1)申报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时风险提示:“资产总额在季初季末存在差异,请确认填报准确?”已经核对,没有问题,该如何处理?
(2)怎样导出以前申报的所得税表、增值税表、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