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批捕后,有哪些情况可以不予起诉?

 检察院不批捕的,受害人可以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并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申诉,检察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对诉讼案件进行审查,如果确实不符合批捕的条件的,可以不予批捕。那么检察机关批捕后,有哪些情况可以不予起诉?

  网友咨询:

  检察机关批捕后,有哪些情况可以不予起诉?

  检察院不起诉有三种情形:

  1、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法》第十六条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辽宁襄平律师事务所兰世平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似于国外学者的“微罪不起诉”,这样称谓能体现其性质,还是比较科学的。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的职责就是对相关案件进行审查,对是否符合批捕的条件进行认定,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案件认定错误,必须造成法律适用错误,具体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提出重新认定的要求。

最后,小编恳请大家做一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慢慢的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法学小讲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拜托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