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靖|富兰克林的“早退”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
文︱杨  靖
1747年末,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做出一项重大决定:将他经营多年的报刊印刷业务整体转让给年轻的合伙人戴维·霍尔,自己则进入“半退”状态——从而能够拥有足够闲暇进行“最感兴趣的电学研究”。
1744年,霍尔经友人介绍,并经富兰克林面试录用,不久成为熟练工(journeyman),三年后擢为合伙人。1748年元旦,富兰克林与之签订合同(仅两页纸,期限长达十八年),规定各自责权利:霍尔接管《宾夕法尼亚公报》(Pennsylvania Gazette)出版及其他各项印刷业务,同时持有《穷理查年鉴》版权——作为交换,他同意将盈利所得与富兰克林对半均分。
事实证明,这是一种合作共赢的新型商业模式:1757年,富兰克林在与友人书信中对此结果表示“相当满意”——九年间累计收入六千零六十五英镑,年均约六百七十英镑——据约翰·亚当斯测算,这一数目大约是一位成名律师收入的三到四倍,更是一名普通职员工资的三十倍!由此,富兰克林得以步入他心仪的科学和政治领域,而无后顾之忧。与此同时,霍尔的知名度节节攀升,产业规模也日益扩大,成为费城乃至全美极具影响力的印刷商。1766年,合同到期后,富兰克林将股份全部转让,自己则彻底退出商界(“全退”),转而投身殖民地各项公共事业。
关于富兰克林的“早退”,之前传记作者往往语焉不详(沃尔特·艾萨克森2003年推出《富兰克林传》,其中相关内容仅寥寥数语),直到历史学家戈登·伍德(Gordon S. Wood)《富兰克林的美国化》(The Americanization of Benjamin Franklin,2005)一书面世,这一状况才有所改观。一般而言,十八世纪的殖民地商人通常不会考虑退休问题,更何况是在四十出头的年纪,因此这一“个案”引起了伍德的关注。遗憾的是,由于伍德该书着重探究富兰克林的政治身份转变——“富兰克林何以成了美国人”(钱满素语),故而对于“早退”问题研究并不够全面。这也正是本文写作的动因之一。
概而言之,伍德认为富兰克林的“早退”原因有二:从内因看,富兰克林对电学研究的兴趣“压倒一切”,早已痴迷到废寝忘食的程度,“弃商从学”几乎是一刻也不能等;另外,从外因看,费城印刷业竞争又异常激烈——富兰克林本人从普通印刷工学徒到被宾夕法尼亚议会确认为政府委托的“官方”印刷商(1730),其间经过数年艰苦打拼(甚至不惜“干掉”以前的雇主并取而代之)。或许,富兰克林从年轻的霍尔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根据这位历史学家的推断:霍尔业务娴熟,为人机敏,富有进取心——假以时日,极有可能成为富兰克林“最强劲的竞争对手”。富兰克林此举,既消灭了潜在的竞争对手,又保障了自己的权益,无疑颇具“现代商业意识”。
当然也有论者提出疑问:富兰克林既无意于继续从事出版印刷业务,何不将它整体打包出售?但这一问题显然属于“年代误置”(anachronism),因为当时既没有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家或“金融大鳄”,也没有谷歌或亚马逊之类贪婪寻求收购/并购的“巨无霸”公司——换言之,富兰克林想要卖掉他的公司绝无可能。在此前提下,与霍尔签署合同则成为仅次于直接出售的最佳选择:足以保证富兰克林获得长期被动收入(long-term passive income)。因此,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一“制度创新”不单单是富兰克林个人职业生涯的转折点,也可谓是美国商业史上的一大创举。
众所周知,富兰克林是伟大的发明家,但很少有人意识到他所创立的商业退休制度以及商业转让模式足以跻身于他的重大发明之列——这一发明不仅从根本上打破了中世纪以来固化的阶层和职业观,而且有助于形成职业多元化和产权明晰化的现代商业理念。在合同期内,这笔交易使霍尔获得了富兰克林公司一半的产权(所有权),可以自由支配和使用包括印刷设备以及报刊发行业务在内的一切有形和无形资产;同时,明确的产权界定也是一种激励机制,为商业扩张增添了驱动力。
与殖民地其他行业不同,富兰克林经营的印刷业本质上是一种地方性贸易,主要面向小企业和政府客户,除了生产文具,其主营业务包括印制法律公告、商业发票以及政府文件等——当然,其中获利最丰的,无过于纸币印刷业务(1729年,富兰克林发表《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性》一文,成功说服殖民地议会,也连带获得“印币”的专属权)。作为富有远见的企业家,富兰克林并未将眼光局限于费城一地,相反从两方面入手打破了殖民地传统的各自为战的狭隘商业模式:作为《宾夕法尼亚公报》和广受欢迎的《穷理查年鉴》的编辑出版人,他不但拥有大量的版权,更将他的读者群拓展至全美各地;此外,他还为其他殖民地(纽约、新港、查尔斯顿,甚至安提瓜)抱负远大的印刷商提供量身定制的印刷机,以机器入股的方式换取利润分成——堪称是当今风险投资家的先驱。
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竞争这一“外因”尽管是客观存在,但显然并非是富兰克林“早退”的主导因素。其反面例证是:截至转让交割之前一年,富兰克林公司的净收益高达两千英镑——与殖民地总督的薪酬相当,更不用说各地分支机构及版税等其他收入。在商界,通行的做法是当企业陷入困境无以为继时,出于自保或“止损”的目的,业主可能会选择转手;然而此时富兰克林本人年富力强,事业也处于蒸蒸日上之势——在此情况下选择半途而退,其背后显然存在更为强大和更为迫切的“内因”。
此外,感情因素也必须加以考虑:作为早年的印刷学徒工,富兰克林通过不懈努力先是成为娴熟的技术工,随后又成为一名印刷商,他对这一行业的感情极为深厚:他在费城组织以职业工匠及学徒——即所谓“皮围裙”(leather apron)——为主体的“共读会”(Junto),其中若干友人皆来自这一行业。后来奉命出使法兰西,抵达后第一要务便是在巴黎近郊帕西(Passy)寓所架设印刷机,散布有关独立战争节节胜利的消息。及至晚年,富兰克林在遗嘱中交代:向波士顿和费城两地各赠予一千英镑,以低息贷款的方式资助勤苦自励且恪尽职守的印刷学徒工(二十五岁以下)。而他在自撰墓碑上铭刻的也只有一行字:“富兰克林,一名印刷工”——不难想象其难以割舍之深情。
富兰克林深知,印刷商这一职业,在十八世纪社会环境中具有相当的特殊性:由于通讯技术尚未普及,资讯渠道匮乏,书报行业几乎是当时公共领域唯一的信息来源——掌握这一渠道的人自然也具备了影响公共舆论的“话语权”。富兰克林以印刷商的身份,先是承揽宾夕法尼亚议会文件的印刷业务,随后又被任命为议会秘书和书记员,由此逐步熟悉殖民地各项政治事务及其程序,也为日后步入政坛打下了坚实基础。出人意料的是,此时尽管内心依依不舍,但富兰克林还是毅然做出了“早退”的抉择。
根据伍德等人的研究,事实上,早在签订合同半年之前即1747年夏,富兰克林即已萌生退意,并在慎重考虑后将霍尔提拔为合伙人。当时的外部环境是英法两国为争夺海外殖民地打得不可开交,而北美殖民地不幸沦为双方交战的战场。随着时局日益恶化,富兰克林愈发忧心忡忡。1747年11月,他在《公报》发表“朴素的真理”一文,倡导成立民兵组织,防卫法国(及其盟友西班牙)军队在特拉华河地区的烧杀抢劫。这可能是富兰克林在转让交易前刊发于《公报》的最后一篇政论文章——在此之后,他一方面决意“投笔从戎”(通过舆论宣传,成功动员近万民众自发组成民团,并以发行彩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来购买武器和建造炮台);一方面的确拥有了更多闲暇来进行他最爱的电学研究。
与霍尔签约几周后,富兰克林写信告诉友人卡德瓦拉德·科尔登(Cadwallader Colden):他新近购买了一种新型电气设备,以便进行“极其快活的实验”。1750年,他在与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彼得·柯林森(Peter Collinson)书信中最早提出安装避雷针保护建筑物的构想。1751年,电力研究的相关成果在巴黎出版,奠定了他在启蒙运动科学家共同体(或“文人共和国”)中的重要地位。1752年,通过风筝实验,富兰克林进一步发现雷电不过是自然的放电现象,并且推断可以运用其蕴含的能量造福人类——比如借助于电击疗法来治疗“偏瘫”病人以及癔病患者。
根据华盛顿大学心理学教授斯坦利·芬格(Stanley Finger)的研究,富兰克林某次无意中遭遇电击,但一击之下感觉精神状态“极为愉悦”——除了偶发的轻微健忘症这一副作用——这一发现让他脑洞大开:何不尝试采用“电疗法”来对付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由此,富兰克林开始了孜孜不倦的医学实验,并在这一领域做出了卓越贡献。正如芬格教授在康奈尔医学院(Weill Cornell Medicine)一次讲座中所说:富兰克林博士(Dr.)也是名副其实的医生(Dr.)——尽管这一点鲜为人知。事实上,他在防治天花、治疗铅毒以及医学营养学等领域皆有突出贡献,同时他还发明了“音乐疗法”,甚至还制作过医学器械(假肢、导尿管等)。
相对于当时流行的热敷、冰镇和温泉浴等“养生之道”,富兰克林认为慢跑和举重才是保持身心健康的有效方法。在他看来,衡量运动强度的关键是一个人运动心率的快慢,而非运动距离或运动时间——运动使人体内部产生热量,这样才能对身心有所裨益。此外,富兰克林对运动心理学也颇有研究。他在“国际象棋的道德”(The moral of Chess)一文中详述对局者的特质——如谨慎和远见——完全可以应用到生活中的其他方面。更值得一提的是,富兰克林首倡低温室睡眠法,认为此法有助于肌肉康复——二十世纪的医学实践证明这是极富科学洞见的天才创意。
1752年4月,富兰克林在写给科尔登的信中,还曾专门谈到空气和光。他认为传统的“光粒子说”未必正确,相反,他相信光也可以是“流动的波”——“假定宇宙空间充满着一种微妙的有弹性的流质,当它静止时,是看不见的,但它的震颤则影响到了眼睛的视觉,如同空气的振动影响耳朵这种器官一样。”——这一论点或许受到当时欧洲科学家“光波说”的影响,但是敢于对前贤昔圣(哪怕是牛顿!)的思想学说进行质疑,的确是富兰克林典型的作派——他一向秉持理性的怀疑主义科学观,从不盲从“科学”权威——这一点在与法国著名科学家布丰的论战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布丰散布的“美洲退化论”——美洲人被理解为某种野蛮的低等生物——在欧洲乃至世界影响极为恶劣。英国议会据此认为,美洲人这种“低等生物”提交的抗税请愿书根本“不适合被如此明智的立法机构接受和宣读”。尽管富兰克林所著《电的观察与实验》一书 1752 年在巴黎出版乃是布丰大力促成,但富兰克林驳斥其谬论却是毫不留情——事实上,富兰克林可谓美国革命元勋中抨击“美洲退化论”的第一人(杰弗逊继之)——他自1750 年代起就开始搜集北美地区空气中湿气的数据(这一工作持续数十年),通过与英法等国数据的比对,最后得出结论:欧洲的湿气含量比美国更高。而布丰此前曾断言:美洲空气中湿气过重,导致生活在美洲大陆的四足动物和印第安人机能退化——富兰克林的这一科学结论显然是对布丰妄断的有力反驳。
除了科学研究,富兰克林极为关注的是教育问题。1749年10月,在《关于费城青年教育的建议》(Proposals Relating to the Education of Youth in Pennsylvania)一文中,富兰克林提出创办文实学校的若干设想。它的基本目标是建立一所以英语而不是拉丁语为教学语言的学校,要发展一种涵盖科学知识和实用技能的课程并能培养出能够将实用知识普遍用于社会、政治及本人职业的人才——即建立一种“正规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除了美丽的校园环境和必不可少的图书教材,富兰克林还要求这类学校必须配备实验室和工作间,以及地图、地球仪和各种实验器材。
富兰克林对教育的重视很大程度上受到乔治·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牧师的影响。早在1739年,英国著名宗教家、“大觉醒”运动倡导者怀特菲尔德曾亲临费城进行为期一周的宗教宣教活动。在此期间,富兰克林与这位宗教人士结下了持续三十余年的深厚友谊。后来怀特菲尔德在乔治亚募集资金筹建孤儿院,富兰克林率先捐款。1750年代,响应怀特菲尔德的号召,宾夕法尼亚创建首个黑人子弟学校,富兰克林为之多方奔走,最终土地获批。同时,为了表达对怀特菲尔德的感激之情,富兰克林等人还计划在费城建立一所传统宗教意义上的慈善学校——与文实学校宗旨相似:除了培养读写技能,更注重培养学生实践和谋生的本领。
在文实学校的基础之上,富兰克林又提出筹建费城学院(即日后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设想,并当选为学院(筹)理事会主席。与哈佛、耶鲁等传统名校不同,费城学院更强调学科建设的“功利性”和“实用性”,比如将农业单独列为一门学科——这是史上第一次,因为富兰克林认为农业资源不应被浪费,而应巧妙加以利用。他坚信,农业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且和商业一样,也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即“农业科学”。在这一观念指导下,富兰克林敦促费城学院开设专门的农业课程,讲授种植和园艺;并建议在全美植桑养蚕,像中国人那样用丝绸代替毛料和麻布——因为牧羊和种麻都需占用土地,而桑树则可以栽种在宅边或道旁,既可美化家园,又可使过路之人在树下歇足乘凉。
宾夕法尼亚大学
除了科学文教事业,“早退”后的富兰克林更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身于慈善事业,并被誉为美国真正的“慈善公益的先驱”。根据传记作家艾萨克森的论述,富兰克林认为行善“最能体现对上帝的虔诚”——与清教领袖温斯洛普等人的观点不同,富兰克林坚决否认贫穷乃是神意(Providence)的安排,相反,通过个人努力和社会公益,完全可以消除贫困,“逆天改命”。与此同时,他主张传统的慈善义举(如授人以鱼的施舍行为) 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穷人的命运,而他提倡的则是“授人以渔”的扶贫理念。此外,与英国自上而下的“强制慈善”行为不同,富兰克林倡导采取民主自愿的方式实施“公益慈善”。
以宾夕法尼亚医院为例:1751年1月,富兰克林成功说服宾夕法尼亚议会通过私人捐赠和公共拨款筹建公立医院,并带头捐款,民众也纷纷响应。政府和民间合力齐心,仅一年时间,即1752年1月,宾夕法尼亚医院便宣告正式开业——其效率之高,令人惊叹。其他诸如公共图书馆、消防队、城市道路及路灯系统等各项公益事业,也是通过政府倡议、全民动员的方式一一得以实施完成。在上述各项社会活动中,富兰克林从来不是单枪匹马,而是借助舆论宣传发动民众,因为他深深懂得:民众自觉自愿的支持来自他们内心的认同,这就是民意——而公共事务从本质上说就应该与广大民众的私人利益相一致。可见,富兰克林不但具有“超前的”公益慈善理念,而且也是这一理念的践行者,是当之无愧的美国公益慈善的“守护神”。
正如富兰克林研究专家桑代克(William N. Thorndike Jr.)所说,富兰克林提早退出商界,以便全身心投入公共服务和慈善事业——这一模因(meme)日后也逐渐成为美国特有的模式,从卡耐基、洛克菲勒到比尔·盖茨,概莫能外。这一模式的核心概念来自于富兰克林的信念——他坚持认为“美国不应照搬英国僵化刻板的世袭等级制度,而应当将通过辛勤工作获得成功的中产阶级作为社会中坚力量”——而他所从事的各项公益事业,目的便在于为中下层阶级向上的“流动”提供便利和帮助。日后在面对少数议员别有用心的质询时,富兰克林一再重申:他毕生的宗旨是“造福大众”,别无其他。帕灵顿据此宣称:“富兰克林的精神是社会的。他关心的不是私人财产或阶级利益,而是公众福祉。”同样,马克斯·韦伯也认为,富兰克林作为美国“新教伦理世俗化”的代表,其实质“不仅是从商的精明”,更是一种将基督教仁爱化为具体行动的“精神气质”。
根据历史记载,富兰克林“早退”之后,扮演过科学家、政治家、外交官、作家等多重角色——他不辞辛劳地广泛参与地区政治军事外交等各项活动——“宛若一名苦行僧”:在退休当年,他进入费城市议会(1748),次年开始担任治安官(1749),两年后改任市政官(1751),随后当选宾夕法尼亚议员;再两年后被任命为殖民地邮政副总长(1753),负责整个北美地区邮政业务。毫无疑问,“退休后的富兰克林与希拉里·曼特尔小说《狼厅》主人公托马斯·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颇为相似:一个无所不能的多面手——进行谈判,组建军队,兴办邮政,且无一不成功……堪称革命时代的'文艺复兴人’(revolutionary-era Renaissance man)”。
照研究者的一致看法:“1748年是富兰克林生命中的分水岭”——除了签订转让合同,这一年间还有两件大事值得留意:首先是他在《公报》发表的“给一位年轻商人的建议”(Advice to a Young Tradesman),其中的名言如“时间是金钱”“信用是金钱”以及“财富之路即市场之路”等早已成为商界共识,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富兰克林此处的“目标读者”非是别人,正是他的商业合伙人霍尔——尽管他相信自家的眼力,也相信后者的人品,但终究心有隐忧,故而念兹在兹,反复提醒。当然,商业转让这一模式的成功创制说明双方皆具有高度“契约精神”——这也是美国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本年度值得大书特书的还有富兰克林的“画像”。据传记作者艾萨克森描述:退休不久,富兰克林特意设计出一枚家族纹章(coat of arms)。这一举动显然是对欧洲(尤其是英国)贵族文化和绅士传统的认同和模仿——世代工匠和农夫出身的富兰克林并没有资格拥有这样的显贵标记。与此同时,作为十八世纪上流社会士绅的“标配”,富兰克林又雇请画家罗伯特·费克(Robert Feke)为自己作一幅肖像画。费克是当时殖民地首屈一指的名家,他创作的这幅中年富兰克林肖像画日后也成为美国绘画史上的经典之作。画面上富兰克林面容沉静(甚至带有几分温柔),目光深邃,发型着装(天鹅绒外套配一头假发)也极为大气——明显“标志着他有意识的身份转变”:由商人转变为一名绅士。
或许这才是富兰克林选择“早退”的根本原因:离开商界后,他不仅改变了职业,也改变了阶级——“他的退休使得他与其他革命领导人如名律师(亚当斯和麦迪逊)以及弗吉尼亚绅士(华盛顿和杰斐逊)处于同等地位,并最终能够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科学和政治事业中。”十八世纪的流行观念是:要想成为一名绅士,他首先必须是一位“闲暇之人”(Man of leisure),而不能整日里忙于挣钱糊口。或许这正是肖像画的另一层含义:其副标题“逍遥自在”(On the Loose)一方面显示富兰克林放下繁琐商务(business)后“如释重负”的轻松心情,另一方面也借此展示自己业已具备绅士的“闲暇”。
照当时的标准,绅士的身份除了家庭出身与拥有地产两个标准之外,还需具备“文雅有礼”的文化和修养(politeness),同时也应有对公共事务的担当——在富兰克林看来,后者即意味着“位高者责重”(nobleness oblige)。经过前半生的打拼,他基本实现普通人渴望的“财务自由”,但这一自由对他而言也意味着更多的责任——甚至意味着他的生活和工作重心从殖民地本地事务转向整个国家乃至国际事务(他将在伦敦和巴黎度过大半余生)。
富兰克林的墓志铭
长期以来,富兰克林一直被视为“资本主义精神最完美的代表”——对金钱的追求似乎超乎一切。同时,作为美国人的“原型”(archetype),《致富之路》(The Way to Wealth)不仅是他的代表作,甚至是他的化身——果真如此,他在1748年人生中点(时年四十二,他去世时年八十四)的“早退”也就无法解释了。然而事实上,与后半生近半个世纪辉煌成就相比,他前四分之一世纪在商界的奋斗不过是人生的序章。很显然,在富兰克林眼里,与商业成功相比,公益和慈善事业更具永恒的价值和魅力——从此,美国历史上少了一位商业大亨,却多了一位名扬四海的“美国先生”(Mr. America)。

杨靖

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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