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买房禁售3年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了解,此次政策有助于打击“假人才真炒房”的现象。对使用房产抵押的贷款,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这实际上也是为了防范部分购房者“抵押房产-骗取经营贷款-继续炒房”的行为。

《意见》指出,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坚决打击投机行为。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进一步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价格备案指导。

《意见》强调,对使用房产抵押的贷款,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意见》要求,继续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联合检查,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销售、虚假房源销售、虚假宣传、不按政府备案价销售、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套取经营贷和消费贷支付购房款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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