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旅行团私挖村民竹笋60斤,村民拦下索赔,网友评价一边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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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关于河南旅行团的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

据了解,河南鹤壁有一个旅游团去王家辿村旅游的时候,部分游客私自采摘村民的香椿芽被索赔500元。王家辿村的村支书表示,未经允许就是偷。最终在调解一下,私自采摘香椿芽的游客付了260元了事。

  

  4月4日,有一个旅游团到四川浦江成佳镇游玩的时候,有部分游客未经允许,私自挖了当地村民种植的竹笋。网友爆料称,当时游客差不多在路边采挖了五六十斤竹笋,也希望能够称重后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但是有村民要求挖一根竹笋,就要赔偿1万元。

  

  对于这件事情,一名旅游团的负责人表示:当时旅游团在小路走的时候,差不多有十五六名游客去村民的地里挖竹笋,其中还有六七个小朋友。其实对于游客私自挖当地村民的竹笋这种行为,旅游团承认也属于监管不到位,确实有一定的责任,也应该承担这个损失。不过承担损失和漫天要价,不能够是一个画等号的方式。

  

  对于旅游团负责人的回应,有一名村民表示:他们在地里种的竹笋都是有产权的,都是有林权证的。游客未经村民允许就私挖竹笋就是不对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且在道路两边还有一根1米5高的竹笋,也被游客直接掰断了。最终成佳镇的镇长到现场进行协调,旅游团同意赔偿村民1500元。

  对于这件事情,多数网友的看法基本保持一致。像这种情况,抓住了就按市场价赔,抓不到和偷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想回家吃竹笋,完全可以联系附近的村民按照市场价去买,没有必要去私自挖走村民的竹笋。毕竟有一句话叫“不问自取就是偷”,错了就应该承担责任,而不是一直去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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