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通过农民工专户代发建筑分包公司的工人工资200万元,建筑分包公司怎么做会计分录,贷方计入“银行存款”科目还是计入“应收账款”科目?

农民工专户是为了防止建筑公司、包工头等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规定的每个工程项目须由总包单位开立一个专门用来给农民工发工资的银行账户。以总包的名义开户,由业主(建设单位)按一定的比例将钱打入该专户,可以发放总包工人工资,也可以发放分包工人工资,所以,才会出现总包通过农民工专户代发分包公司工人工资的业务,建筑分包公司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分包工程含税合同总价800万,办理工程结算时,给总包开具9%的建筑服务发票,建筑分包公司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总包方800万

贷:工程结算733.94万(800/1.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06万(800-733.94)

(2)计提工资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200

总包通过农民工专户代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200

贷:应收账款~总包方200

解析:是总包名义下的农民工专户代发的工资,所以,应该冲减应收账款,而不是分包公司的银行存款;

收取其他工程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600

贷:应收账款~总包方600

解析:总计应收800万,代发工资冲减应收200万,剩余应收600万由总包方非农民工专户打到分包公司银行账户;

以上是《建造合同》准则(也叫旧收入准则)下的会计分录,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略有不同,请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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