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女婿不养岳父母,那全职太太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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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负有赡养义务。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义务不是赡养义务。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法定义务;同理,媳妇也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这里,法律规定看上去似乎很公平,男方赡养自己的父母,女方赡养自己的父母。然而现实生活远比法律要复杂得多,绝非一纸规定便可化解万千难题。譬如说,按照民法典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媳妇也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那么全职太太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全职太太因为生育孩子,照顾家庭而放弃了工作,其收入完全依赖丈夫。如果家庭一旦发生变故,出现了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情形,那对女方而言,无疑将会是极其被动的局面。

随着民法典的新规出台,接下来可能将进一步加剧社会重男轻女的思想。对于女性而言,结婚之后生孩子也面临着两难抉择,不生,婚姻不稳定,有离婚风险;生,会导致失去经济独立的能力,无法赡养自己的父母。

虽然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丈夫是好的、善良的、负责任的,他们也一定会赡养自己的岳父母。但是,任何时候都不排除特别个案。所以建议婚后的女性,在选择当全职太太之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对于女性而言,无论在何时,能够自食其力才是绝对的真理,任何时候只有自己养活自己才是最大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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