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幸福和自由,东西方思想其实是一致的

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要带大家了解的是著名的哲学家,近代三大理性主义思想家之一:斯宾诺莎。

近代西方哲学思想主要分为两派: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这两派的分歧主义表现在对“知识的来源”这个问题上,经验主义者认为感性经验是知识的唯一来源,一切知识都必须通过经验而获得,并在经验中得到验证;另外一个是理性论,他们认为知识来源于理智的推理,并不需要借助于外在的感觉和直观。

知识的来源问题属于“知识论”,其本质其实也是我们如何认识世界的问题,也称之为“认识论”,现代哲学将这两种说法几乎等同。

从知识论来说,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在知识的来源上产生分歧,而从认识论上讲,他们最大的区别在于,理性主义者认为世界存在一个绝对的宇宙真理,人先天就具有绝对的理性,而我们对事物的认知以及得出的相应结论正是基于这种人所自带的先天理性,至于后天通过观察的验证,在先天理性存在的情况下,自然就是不需要的了。这有点类似我国著名思想家王阳明的“心即理,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大概意思是说,要了解宇宙的奥秘,获得对事物真相的认识,只须返视探求自己的心性良知即可。

而经验主义者正好相反,他们不认为有所谓的先天理性和绝对真理存在,就像英国经营主义哲学家洛克的“白板论”一样,一个人生下来就是一张白纸,我们所有对这个世界的认识,都是后天经验所得。说通俗点就是理性主义强调人是用天赋在理解这个世界,而经验主义强调人是通过观察来理解这个世界。

近代西方哲学中,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主要是英伦三岛的:洛克、贝克莱和大卫休谟;而理性主义的代表人物主要是欧洲大陆的: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

前面我们介绍了近代西方哲学理性主义的开创者笛卡尔,今天我们开始介绍西方另外一位著名的理性主义哲学家斯宾诺莎,在介绍斯宾诺莎的思想和贡献之前,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他的一生。

斯宾诺莎,1632年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从西班牙逃往荷兰的犹太家庭。年轻时进入培养拉比的宗教学校,从小接受犹太教的教育,但24岁时,因为对当时的犹太教的教义产生了反感,甚至说了一些违反教义的观点,因此被逐出犹太教。之后斯宾诺莎的生活非常艰难,主要靠给别人打磨光学眼镜片为生。在艰难的生活条件下,斯宾诺莎依然保持了高贵的品格,不向权贵低头,他坚持哲学和科学的研究,赢得人们的尊重,是哲学史上的道德楷模。但斯宾诺莎英年早逝,在1677年不幸死于肺痨,享年只有45岁。

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有一个基本的命题,那就是“神即自然”,也正是这个原因,他被逐出了犹太教门。在我们看来,“神即自然”这和“上帝创造世界”差不多,但是其实存在很大的差别。这里我们介绍一下两种主要的关于“神”的观点:自然神论和泛神论。

自然神论认为神就是上帝,上帝创造了世界,上帝是一个全知全能,完满地存在。上帝是高于世间万物的,这是大部分宗教的一个基本假设。而泛神论则不太一样,他们认为上帝不仅创造了世界,而且还内化到了万物之中。换句话说,上帝并不是高于万物的,而是在万物中,自然界所有的事物,都是神的化身。这种“泛神论”观点是斯宾诺莎哲学的一个起点,这个观点貌似承认了上帝创造了世界,但是更重要的是,他其实把上帝和自然万物等同了,上帝并不是高高在上,那个完美的存在,这有点唯物主义的意思了。所以,其实他从根本上违背了宗教对于上帝完美且高于一切的假设。

而斯宾诺莎说的“自然”其实也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原因的自然,一种是作为结果的自然。比如花草树木、山川河流就是一种结果的自然,它们是被动的,没有意识的。还有一种自然是“产生自然的自然”,或者说创造了自然的自然,是自然的原因或者说规律。这个自然,是一个实体的概念,要从整体去理解,是所有部分相加的一个整体的自然,而这个自然就是神。

为什么“神即自然”的思想具有开创性呢?

斯宾诺莎是西方理性主义的三大思想家之一,在他之前,笛卡尔提出著名了“心物二元论”。在笛卡尔看来,具有思想的精神和具有广延的物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实体。精神实体的属性是思维,物质实体的属性是广延(有长宽高),各自的属性都在各自的实体中,两者是毫不相关,互不干扰的,这是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但是在斯宾诺莎这里,这两者开始结合,思想和广延都统一到“自然”这个实体上来,合二为一了,所以,斯宾诺莎也是著名的“一元论”者。

其实这种思想有点类似于我们道家思想的“道”。道是万物之源,又是主宰万物的规律和法则。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是从本体论的角度产生道是万物的本原。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道是万物运动变化的内在规律。

道家思想的庄子也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一个人知道什么是上天注定的,知道什么是可以人为的,才是一个真正得道的圣人。其实和斯宾诺莎的“自由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在斯宾诺莎看来,上帝通过自然法则来主宰世界,在物质世界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必然性;世界上仅有上帝是拥有完全自由的,而人虽能试图去除外在的束缚,但永远无法获得完全的自由意志。因此斯宾诺莎说“自由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一个人的认识水平越高,对自然的认识越深入,对自然规律把握越透彻,那么他在自然面前就越自由。斯宾诺莎认为,一个人只要与上帝达成一致,人们就不再受制于这种影响,就能获得相对的自由,也因此摆脱恐惧。斯宾诺莎还认为无知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所以,斯宾诺莎看来,真正幸福的人,是理解了人和自然的这层关系,认识到自然的本质,才可以超脱自然,成为一个真正自由的人,通过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规律的把握,进而理解人的本性和情感,获得最终的幸福,达到至善的状态。斯宾诺莎的这种伦理学观点在哲学史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那如何获得这种对自然的知识,或者说如何获得必然的知识呢?斯宾诺莎对真理标准的重新确定,也就是著名的“真观念”。他把知识分为:经验的知识,理性的知识以及直观的知识三种。

第一种经验的知识是不可靠的,比如你见过无数的白天鹅,也不能证明天鹅就是白色的,经验主义常用的方法是“归纳法”,而归纳法得出的知识不具有普遍性和可靠性。

而第二种理性知识是从直观的知识推导而来的,是确定可靠的。

但是斯宾诺莎认为真正的知识的来源是第三种“直观的知识”,它是一种先天的知识,是最可靠和最本质的,就是真观念,它才是一切真理的来源。就像数学体系是从少数几条公里,通过演绎推理,然后构建出整个数学知识大厦一样。

今天我们简单浏览了斯宾诺莎整个哲学体系,从他的“神即自然”,再到他的“真观念”,最后是斯宾诺莎的伦理哲学“自由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

在斯宾诺莎看来,哲学的目的是获得最高的幸福,这个幸福不是世俗的幸福,不是感官的享受和财富的满足,而是一种真正的精神的幸福和心灵的快乐,斯宾诺莎一生生活很艰苦,靠给别人打磨光学镜片为生,但是他自己看来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不向权贵低头,并乐在其中,堪称为哲学界的道德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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