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罗:公共投资决策的不确定性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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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罗:公共投资决策的不确定性及评估
《环境经济学》课堂经典文献阅读系列
文/周杨
“公共投资决策的不确定性及评估”是 1970 年肯尼斯.阿罗发表在 AER 上面的一篇文章,全文讨论的重点在于:在风险分摊上,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相比谁更有效率?
有学者认为风险应该以同样的方式对公共投资进行折现,理由是对待公共部门的风险不同将导致公共部门的投资过度,这将损害私人部门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这一点的主要支持者是杰克·赫希勒夫,他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投资应该与时间和价格都相关,市场上的贴现率应该用来评估公共投资的机会。也有学者认为政府应该忽略不确定性,并且表现得对风险漠不关心。因为政府投资更多不同的项目,相较于私人投资者能够将风险更大的程度的分散化;并且很多私人资本市场上的不确定性相关可能是所谓的道德风险。很多这样的风险在公共投资的情况下都不会显现出来,也因此政府在选择公共投资时将风险考虑进去并不是很合适。最后一种观点是风险的折现率应该由权威机构来具体化,认为评估的程序应该包含有关政府决策的时间和风险偏好。理由是国家不仅仅是个人的集合,利益与个体存在区别;由于市场是十分不完善的,在这个市场里难以观察到任何与个人时间和风险偏好相关的信息。它遵从有些政策必须建立在符合某些社会和国际目标的基础之上。在各种观点并存的情况下,阿罗和林德通过详细的论证,得到了阿罗-林德定理,又称为风险均摊定理,该定理指出,在一定的假设下,当参与某一项投资的人的数量足够多时,整个社会成本的风险会降低为 0,因此在评估公共投资时只应考虑预期收益。不需要考虑风险因素。因为风险已经被分摊掉了。
阿罗和林德用全篇文章证明了在公共产品领域,公共投资比私人投资更有效率,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比如在 A. C. Fisher 的 1973 年的文章中,他提出:内部化才最令人满意的,只有以这样的方式一个公共工程所带来的环境成本才能够被平均的消耗掉,因为私人工程有可能会产生内化失败,造成分配扭曲;而公共工程进行内部化也可以消除由私人承担工程所产生的环境破坏风险带来的额外损失;但是,任何试图将风险转移到更大的群体中去的企图可能本身就会带来成本;当这些交易成本很大到转移风险不能够盈利时,公共工程应将周围被影响的市场个体的意见考虑到环境损耗风险当中折现至净利润1。在这样的一个疑问下,K. J. Arrow 和 A. C. Fisher 进行了一个现实相关的研究,在他们 1974 年有关环境保护、不确定性和不可逆性的一篇文章中,他们以保护还是发展自然环境两种选择方案展开阐述,以原始红杉林的开发利用作为例子,假设一部分保护起来用作休闲娱乐,一部分则用来砍伐.
是属于不可逆的,因为尽管树木可以再生,但是再生的时间很长,因此认为这种利用是不可逆的。通过计算和模型搭建提出通常限制一些目前有利可图的发展是最优的选择;如果发展的净效益实际上相对于保护的效益是减少的,无论是立即开发还是完全不开发都是最优的。也就是说即使是目前最有利可图的开发项目获得的回报也比不过保护-娱乐(休闲)方案。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整个地区不太可能发展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作者认为应该宁愿少开发一些区域2。
综合上面的三篇文献,我们不难看出阿罗-林德定理其实是后面两篇文章的一个基础,而第二篇文章则是第三篇文章的理论版,第三篇文章只是将第二篇文章的理论用一个现实的
自然环境是该保护还是该发展的例子表述出来了,所以说后两篇文章都可以看作是阿罗-林德定理的延伸和应用。同时也证明了理论上的最优解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并不是最优的,这也启示我们当想用理论去指导现实的时候,不妨先用现实的例子来做一个测算,进行定量分析,以保证达到一个较好的效果,这一原则尤其是用在环境经济政策的领域。
1、Fisher A C. Environmental Externalities and the Arrow-Lind Public Investment Theorem[J]. 1973, 63(4):72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