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卫灵公篇(二十二)

原     文
卫灵公第十五

15.22 子曰:“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释     解
老师说:“好德的君子总是自觉地让道义贯穿于自己的整个行政实践之中,以彰显道义和谐为前提,心如明镜,不争不党,知晓'言说不可达之于道’,甚至言说可以通过隐恶扬善的伪装而迷惑人们,能让人误以不善为善,遮蔽'仁之为人’的道义良知。因此,好德君子不会因下属的善谀迎合之言而得以举用;不会为迎合上级,或迫于外界强权势力的压力而放弃道义仁德的追求,废弃自己的从仁践道、不违道义的诺言。”
释     字
举(舉、擧)

《说文》:擧:对举也。从手与声。

《广韵》:舉:擎也。又立也,言也,动也。《说文》本作“擧”。

汉字“举(舉)”字的字形像众手合力将重物托起。本义是双手向上托物,引申泛指抬起、提起、升起,又引申指向上推荐、选拔、任用等。

废(廢)

《说文》:廢:屋顿也。从广发声。方肺切。段注:顿之言钝,谓屋钝置无居之者也。引伸之,凡钝置皆曰废。张舜徽《约注》按:小徐本作屋倾,盖许书原文也。㢈、废二篆相次,㢈训屋从上倾下,则废字亦必以屋倾属本义。唐写本《玉篇》引《说文》作“屋顷也”。则由传写偶脱人旁耳。

《玉篇》:廢:方吠切。退也,灭也,止也,放置也,大屋顿也。

汉字“废(廢)”从广发(發)声,“广”像房屋形,“发(發)”有发射义,发射之矢离弦而去之义,指房屋倾倒。《说文》“廢,屋顿也”,顿,倾倒也。《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朱希祖笔记:“朱一:屋顿也。顿,倾倒也。因倒不动,故引申为屯。朱二:屋顿(败)也。古人拆屋曰'發屋’,發即廢之借。顿引申为停顿,故废又引申为置,'子贡废君’即屯货也。”本义为房屋倾倒、坍塌,泛指坍毁、倒塌。引申为坠落、跌下,又引申为衰败,败坏,停止,中止,废弃,废除等义。

素     说
前一章通过“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的教导,让人们体悟并把握好德君子的怜悯仁爱的和谐不争之心和聚众成群的亲仁不党之行。本章承接前章“群而不党”的教导,通过“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的教导,让人们体悟好德君子以道义为行政之本,把握人外在的言行和其内在的仁德道义间的主次、层级间的偏离要旨,从而在其具体的为政实践中自觉地举人以义不以言,废言以义不以人的用人择善的守诚之道。
老师说:“好德的君子总是自觉地让道义贯穿于自己的整个行政实践之中,以彰显道义和谐为前提,心如明镜,不争不党,知晓'言说不可达之于道’,甚至言说可以通过隐恶扬善的伪装而迷惑人们,能让人误以不善为善,遮蔽'仁之为人’的道义良知。因此,好德君子不会因下属的善谀迎合之言而得以举用;不会为迎合上级,或迫于外界强权势力的压力而放弃道义仁德的追求,废弃自己的从仁践道、不违道义的诺言。”
本章需要注意“君子不以言举人”的“举人”是指君子对下属的举荐和任用,因此其“言”是指其言说迎合自己,或者是其善谀而暗合自己心意的言语。“不以言举人”是“不会因下属的善谀迎合之言而得以举用”之义。将此释解成:“不根据其人讲的某一正确的话就荐举他”,不妥。如果一个人言说能够正确,能够符合道义的话,这虽不是得到举荐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得到举荐的必要条件。因此,由逻辑常识可以知道“不以言举人”的“不以”应该不是指其满足了必要条件,而不满足充分条件为前提的。“不以人废言”是和“不以言举人”相对应的,“人”是指“大人”,不是指“小人”,即好德君子的上级或平级,“废言”应该是“废己言”。“不以人废言”是“不会为迎合上级,或迫于外界强权势力的压力而放弃道义仁德的追求,废弃自己的从仁践道、不违道义的诺言”之义。将其理解成“不以其人微贱而废置他的言论”,不妥。如果“人”和前句一样是指下属,“言”和前句一样是指下属之言的话,则可以得出对于下属的言论不作为举用的依据,同时也不废置其言论。那么,本章的教导就成了一句滑头的无原则的万金油,举废由己。结合本篇的篇义,承接前面几章君子的应为必为,本章是对“君子群而不党”的具体指导,教导人们好德君子对下不以其善谀迎合之言而得以举用,对上不迎合善谀而废弃自己的守仁践道的诺言,失信于人。通过“不以言举人”的识人,“不以人废言”的知言,让人们体悟把握君子对上的亲仁不党,对下的群而不党的正言正行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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