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卫灵公篇(二十二)
15.22 子曰:“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说文》:擧:对举也。从手与声。
《广韵》:舉:擎也。又立也,言也,动也。《说文》本作“擧”。
汉字“举(舉)”字的字形像众手合力将重物托起。本义是双手向上托物,引申泛指抬起、提起、升起,又引申指向上推荐、选拔、任用等。
《说文》:廢:屋顿也。从广发声。方肺切。段注:顿之言钝,谓屋钝置无居之者也。引伸之,凡钝置皆曰废。张舜徽《约注》按:小徐本作屋倾,盖许书原文也。㢈、废二篆相次,㢈训屋从上倾下,则废字亦必以屋倾属本义。唐写本《玉篇》引《说文》作“屋顷也”。则由传写偶脱人旁耳。
《玉篇》:廢:方吠切。退也,灭也,止也,放置也,大屋顿也。
汉字“废(廢)”从广发(發)声,“广”像房屋形,“发(發)”有发射义,发射之矢离弦而去之义,指房屋倾倒。《说文》“廢,屋顿也”,顿,倾倒也。《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朱希祖笔记:“朱一:屋顿也。顿,倾倒也。因倒不动,故引申为屯。朱二:屋顿(败)也。古人拆屋曰'發屋’,發即廢之借。顿引申为停顿,故废又引申为置,'子贡废君’即屯货也。”本义为房屋倾倒、坍塌,泛指坍毁、倒塌。引申为坠落、跌下,又引申为衰败,败坏,停止,中止,废弃,废除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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