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蛋白过敏的诊治与病例分享(下)

1.综合治疗方案

对因治疗:正确诊断及避免接触过敏原,标准化脱敏治疗;

对症药物治疗;

患者教育。

2.食物过敏儿童的管理目标

  • 缓解症状

1)严格回避过敏食物

2)专科对症治疗

皮肤专科;

消化专科;

呼吸专科;

耳鼻喉专科;

严重过敏反应处理:肾上腺素;

低剂量的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

儿童 10-20 kg:150 mg(0.15 mg);

儿童 > 20 kg 和成人:300 mg(0.3 mg);

肌内应用肾上腺素:

1:1000 -1 mg/ml-0.01 ml/kg/dose;

1:10000-0.1 mg/m-0.1 ml/kg/dose    。

  • 营养摄入

1)原则

维持正常生长发育;

营养评估;

恰当的替代食物;

必要的营养素补充。

3.食物过敏儿童营养管理原则

回避过敏食物;

固体食物引入;

微量营养素补充;

替代食品选择。

4.不同年龄孩子食物过敏的管理

(1)<6月龄

母乳喂养儿:继续母乳喂养,母亲进行针对性饮食回避;若为牛奶蛋白过敏者,母亲回避所有奶制品,并补充钙剂;

配方奶喂养者:牛奶蛋白过敏儿采用低敏配方替代(深度水解或氨基酸配方)。

(2)>6月龄

牛奶蛋白过敏者:母乳或低敏配方喂养6个月或至 9-12月龄复诊;

其他食物过敏者:合理引入固体食物。

(3)口服耐受应及时引入固体食物和保持食物多样化

5.过敏儿童辅食引入技巧

(1)除已明确含有过敏原的食物外,其它辅食引入时间与正常婴儿一致(4~6月龄);

(2)每次只引入一种新辅食,观察期为5~7天,在确认前一种辅食不过敏后再添加下一种, 从少到多循序渐进;

(3)在引入新食物当天,尽量安排于首餐进食,便于观察症状, 一旦出现症状,停止进食,及时明确诊断;

(4)注意膳食搭配,合理选择营养素来源。

6.食物回避的持续时间

6~9 月后再评估,激发试验阳性者应继续回避饮食;对于严重过敏反应者,再评估时若SIgE仍得于高水平时,建议不再进行OFC,应继续回避。

配方奶喂养的CMPA患儿,低敏配方喂养6个月或9~12个月龄。

尽早从回避性饮食转为正常饮食。

7.应用生长曲线定期监测体格生长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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