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位熟悉的业主经常在业主群里发表对物业的看法,对业主委员会的不满。我跟他说,要达到你想要的目标,落实你改造小区的想法,你得先让自己变成多数。有了多数票,你就可以进入业委会,选聘物业,推行自己的设想。这就是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人是社会动物,难以离群索居,需要合作对抗外部世界以生存下去。要合作,就需要团结他人,集体行动,而这就是政治。要团结,就是要朋友搞得多多,把敌人搞得少少。不是有句话吗?“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是……的根本问题。”在《理想国》中,玻勒马霍斯就将正义理解为“帮助朋友,对抗敌人”。苏格拉底反问说:如何判断某事是否对朋友是“善”还是“恶”呢?苏格拉底其实没有问:如何判断一个人是朋友还是敌人?也许在他看来,这个不是问题,朋友,就是“我们”,自己人。敌我之分是人类政治生活中的核心问题。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没有永久的朋友,没有永久的敌人。正如苏格拉底所言,不仅判断事情我们会出错,判断敌友我们也会出错。如果奉行“把敌人消灭干净”的策略,一个结果是我们某天会发现自己搞错了对象,消灭错了朋友;另一个结果是某一天我们也会被当成“敌人”而消灭。为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不需要你死我活,而要合作共存。不需要砍人头,只需要数人头。数人头的逻辑背后,其实也是力量较量。因为,在社会平均的营养和训练条件下,在普遍的武器水平下,在一般的个体物理和智力水平下,多数人是能够通过暴力手段打败少数人的。因此,不需要通过现实实践,通过沙盘推演都可得知,排除偶然因素,3万人是能够干掉3000人的。人数决定胜败,而不用积蓄血淋淋的人头决定成败。然而,人数决定成败,有一些客观条件:1.社会平均的武器水平和身体包括智商水平;2.正常情况下的战争方式;3.常规的战争技术,没有出现技术革命。也就是说,在当时条件下,无论是战争方式还是技术,都没有改变,也没有出现特别的战士。考虑到这些客观因素,人数是可以决定成败的。而且,人数决定成败,也具有主观的可行性:1.双方都认为,大家在数人数的时候不会出老千,不会把3000人数成30000人;2.双方都认为,人数多的一方上台后不会赶尽杀绝;3.双方都认为,人数少的一方有可能下次会变成人数多的一方。总之一句话,双方都是“fair play",不会撒泼,也不会痛打落水狗。这个就叫规矩,规则,法治。大家都在共同认同的规则之下进行比赛,看谁能拿到更多的人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liberal democracy的元规则是法治。人数说了不算,法治规则下的人数才说了算。不是rule of demo,而是rule of law。这次美国大选,正是对民主和法治精神的考验。内部分歧通过法律手段和平解决,政治从暴力问题转换为法律问题,这也正是人类历史进程中伟大的成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