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娘想继承183万存款,过分吗?

丈夫去世,

妻子有权继承他的遗产,

但如果丈夫在新婚当天去世

妻子还有这个权利吗?

2019年3月23日上午,38岁的辽宁锦州小伙王某从高楼上掉下,不幸身亡。按原计划,当天是他与妻子章某举办婚礼的日子,两人在半个月前刚领了结婚证。
仅仅三天后,当王某父母还沉浸在丧子的悲痛中时,新娘章某要求冻结并继承王某财产。这部分财产包括183万元银行存款、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产以及一辆价值40万元的车。
章某的做法让王某父母无法接受。王父表示,183万元存款是他于2016年9月8日以儿子的名义存进银行的,而且账户密码只有他知道,这笔钱不能算作是赠与款。
于是,王某父母和章某对簿公堂。2019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王某父母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183万元存款为他们所有,章某胜诉。王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诉,不料被法院驳回。
据悉,王某父母律师称会继续上诉。
有网友认为:
拒绝道德绑架,
新娘有权利继承遗产,
这是合法合规的。
不过也有网友质疑:
这真的是意外吗?
还有网友认为:
刚结婚半个月,
新娘就继承走183万元,
对于新郎父母来说是不公平的。
我们关注案件本身,
法院不支持老人的依据
到底是什么?
王某和张某在婚礼半个月前,已经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为夫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王某因意外去世,张某根据法律有权参与继承王某的财产,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同理地,王某的父母、王某的儿女,都有权参与继承王某的财产。
另一方面,根据判决,王某父母表示钱是他们攒的,因为两人体弱多病,怕突然去世未能立遗嘱,故先存入儿子账户。
但是,在法院认定中,王某父母均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款系其名下所有,也未能证明183万元是如何从自己手里到王某名下,未能确认是父母挂名存放在儿子名下的钱财。所以,法院并不能支持王某父母的诉请。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是把该183万元赠与给儿子,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丈夫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遗产继承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作为王某的妻子同样拥有继承权。
从这个角度来看,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依据的,法律必须保护基于婚姻事实的遗产继承。
虽然如此,
但网络上的骂声却仍然未能平息。
因为从另一个角度看,
法律的问题能说清楚,
但是在道德和情感上面,
却难以说个明白。

王某生前妻子张某在王某死后三天要求分财产,多少在道德上会让人唾弃。“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如果真的是他们用儿子名义存的钱,如果由于证据问题,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多少还是令人唏嘘的,当然这也只是假设情况,尚未有证据证实。

从道德的角度,相信不少网友都认为不合理,结婚才几天,就要继承巨额存款,太不人道了!新娘但凡有一点良心,都不应该拿这个钱。

但如果事件是发生在一年后,五年后,十年后,或许针对王某的骂声并非如此?

在道德和法理的冲突下,有时确实会有些错位。但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王某与张某依照法律程序登记为夫妻关系,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法律保护是合法夫妻。因为从道德层面,我们不能确定这到底怎么拿遗产才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我们依照法律明文规定,可以确定哪些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确定了此类纠纷的解决方法,这才是法律必须存在的意义。

当然,法律之路其实并无止境,我们还需要思考如何让法律更有温度,发挥它应有的价值和意义,顺应老百姓最朴素的公平正义观。

正如事件中的走向:按照法律,多人最终能均分王某的遗产。但张某与王某的儿子(与前妻所生)最终各分得10多万,其他巨额款项依然归父母继承,这个结果其实还是能被大众所接受的,响应了大众所接受的法治文化:法律不外乎人情。

王某父母痛失儿子,还要与两任儿媳为遗产争个高低,的确痛苦。最后,普法君也想说,我们依然要信仰法律,也要懂得运用法律。因为想要规避此类风险,最好的办法依然是算好明账,立好遗嘱以及婚前协议,避免因为钱财导致最后感情撕破脸。

好啦,今天的话题就谈论到此,

关于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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