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中心更名通知

今日,大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旗下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发布通知称,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16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及其所在法人单位资质认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1]55号)》要求,质检院下属多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更名。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更名为:

国家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大连)

国家低压成套电控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更名为:

国家低压成套电控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国家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更名为:

国家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国家日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更名为:

国家日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国家轴承及管道元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更名为:

国家轴承及管道元件产品质量

检验检测中心(辽宁)

这些质检中心更名后,其原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会发生改变。同时,获批的检验检测资质能力范围不变。更名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及业务关系继续生效。

早前,悟空就曾报道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随后也多次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留言系统看到询问关于国家质检中心的更名相关问题(官方回复!还能单独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吗?)。近期,陆续有多个国家质检中心发布更名通知,悟空小编将进一步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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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大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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