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贵州省将坚持突出特色、集聚发展,市场主导、村民主体的原则,将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作为在乡
2021年09月08日09:19
来源:贵阳日报
本报讯 日前,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贵州省将坚持突出特色、集聚发展,市场主导、村民主体的原则,将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作为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内容,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行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行动、乡村风貌保护提升行动等八大行动,把传统村落培育打造成“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
《计划》提出的目标为:到2023年,按照经营村庄、差异化发展思路,集中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传统农耕型、生态景观型、特色加工型、教育科普型、精品民宿型传统村落,逐步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到2025年,按照串点连线、成片发展思路,打造10个以上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集聚区,充分彰显贵州省丰富多彩的红色文化、民族文化、阳明文化、历史文化,形成在国际国内具有较高认知度和影响力的传统村落品牌,推动贵州由传统村落大省向强省跨越。
《计划》明确了贵州省未来五年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的八项重点任务: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行动,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行动,实施乡村风貌保护提升行动,实施人居环境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公共设施建设行动,实施特色农业培育行动,实施旅游产业提升行动,实施保护示范试点行动。
其中,贵州省将深入挖掘农耕、服饰、饮食、歌舞、家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积极申报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23年每个传统村落至少实施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25年分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
为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贵州省将在传统村落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研究实践基地,实施传统村落非遗传承人认定全覆盖工程,每年定期对传统村落内非遗传承人开展专项培训和非遗保护传承活动。
在乡村风貌保护提升行动中,鼓励使用当地木材、石材、夯土等原生乡土材料,以微更新、微改造方式改造提升传统民居,严禁大拆大建、乱搭乱建;避免大面积使用混凝土、大理石等现代建材,破坏乡土田园风光;按照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原则,在传统建筑前庭后院和公共空间打造具有乡土气息的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等。
贵州省还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2023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2025年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肖达钰莎)
(责编:潘佳倩(实习)、陈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