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5.0 | 博士,我真不知道围殴谁(II)
接着奏乐接着舞……续 “VOCs5.0 | 博士,我真不知道围殴谁(I)”
解读《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 号)之5废气收集率、8加油站、3敞开液面逸散:
收集的BUG博士课件这么讲授废气收集:
马广大1983年编著的教材,郝吉明马广大等1989年合编的教材,集气罩这个高大上的东西,不管多老文献还是多新的书籍,都是那么几页,都是那么几张图,从来如此,几十年来从未更新。高等教育出版社《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教材第九章 集气罩及管道设计,这么讲述“局部排气净化系统的组成”:空气污染物在车间的扩散机理是污染物依附于气流运动而扩散的。对于生产过程散发到车间空气中的污染物,只要控制住室内二次气流的运动,就可以控制污染物的扩散和飞扬,从而达到改善车间内外空气环境质量的目的。这就是采用局部排气通风方法控制空气污染物扩散的依据。控制空气污染物在车间内外扩散的局部通风方法,简单地说,就是在局部污染源设置集气罩,把污染空气捕集起来并经净化后排至室外,这是生产车间控制空气污染的最有效、最常用的方法。
集气罩形式和控制风速都是基于“扩散机理是污染物依附于气流运动而扩散的”,都是“控制住室内二次气流的运动,就可以控制污染物的扩散和飞扬”,都是针对粉尘、烟尘等颗粒物的。现在问题来了,BUG来了,这个“理论”也适用VOCs气体扩散吗?几十年来,生态环境部那么多科研单位那么多博士、那么多研究员,搞了那么多年的研究,有人关注这个问题吗?在空气中,气态的VOCs遵循理想气体状态方程,遵循道尔顿分压定律,可能还涉及“量子物理”理论,分子扩散速度远大于风速,现在自动监测技术和装备那么发达,随时可以验证一下,不能总是“回字有四种写法”。VOCs收集还涉及到烘干热量、水分等的排除,也涉及到室内冷气和温度的控制,我真不知道围殴谁。
油气那点事关于油气,写过两篇,第一篇去年7月为《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征求意见所写:随着加油站油气回收应用的推广和普及,油气污染已经从技术和硬件上根本解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已经实施,《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三项标准已经完成历史使命,可以荣退,剩下的问题可以从技术解决完善,到化工学院找几个教《化工原理》的老教师联合研发油气回收工艺设备,也可以制定油品挥发污染管理控制技术规范或指南进行管理。过时的标准规范和错误的理论,严重阻碍环保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现在冬季雾霾夏秋臭氧污染加重,泱泱大国竟然没有人能/敢/可以说出原因(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年会也不是“学”外之地也不能“随便”发文章了),这是民族的悲哀也是时代的悲哀!环保人少一点法规思维,多一些哲科思维,简单的事情简单办,减少“社会总成本”,用减法根本解决环境问题。第二篇为山东环境帮扶《环保帮扶在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典型案例(一~六)》而写。油气·山东| 环保帮扶在行动|大步躐过唔使惊,欢迎移步批评指正。
油气污染防控没那么复杂,说白了,就是“交换空间”而已。别人做好的事,跟着分猪肉就行,博士讲了那么多,高大上……我真不知道围殴谁。
敞开液面逸散那点事《工作要求》“三、敞开液面逸散”部分800字,博士用21、22、23三张ppt和一个“检查表”授课讲解,同样的精细实 高大上,好像是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水和含油废水可以处理似的,有几个基本事实——或者说是“公理”是:生物/微生物,适应不了VOCs/挥发性有机物刺激环境;稍高浓度的VOCs在水/气中是“游离的”,对微生物是有害的,不可生化处理;生化池吹出的恶臭,虽然浓度极低/异味极大,也是不可“生化”的,毕竟是从生化池逸出的;恶臭/异味没有量,与减排无关;废水中所含VOCs,可少量被混凝污泥“裹挟”,但这不是主流工艺;废水中所含VOCs是游离的,也不可以被化学氧化;含VOCs废水BOD5可以比CODcr高;…………基于此,我真的不懂,是谁主导加快了这个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像我们基础工程师一样“两手空空”,怎么加快解决?
《工作要求》“三、敞开液面逸散”部分主要针对石油和化工行业,包括农药医药,不知道合成农药等化工行业的物料输送和计量是否还和30年前顾秀莲贺国强年代一样,如果还是用水环式真空泵输送,啥也不说了。我真不知道围殴谁。(未完待续)接下来是“7.有机废气治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