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之旅(三十):体验之旅(查)
此次西藏之旅属于探险之旅、体验之旅和匆匆的走马观花之旅。所谓“体验之旅”体验的项目主要有四:驾、查、吃、住。
已经说过“吃”和“驾”,再来说说“查”。本次西藏之旅着实体验了一把西藏公安检查之认真和繁琐:从进入西藏的江达县开始,县县查,甚至乡乡查。每到一处公安检查站,全车人员都要带上身份证(到普兰、扎达、尼玛、双湖这些边境县,还需要带上边防证,司机则需要再带上行车证和驾驶证)下车到检查站的窗口处一一验证放行,就好像过海关似的,只是这海关也太多了点儿。还好,我们此次出行没有选择旅游旺季,在大多数检查点都没有排太长的队(地级市检查点除外),否则可能就惨了,可再看看那些长年累月在这里奔忙的货车司机,他们可能已经习惯了......
除了“查”,还有“限”,几乎每个检查点验完证件后都会给司机一张“限速条”,上面写着到下一个检查点的限定时间,只能晚不能早,早了会受到处罚。限定的时速一般都在40km/h。西藏路好车少无监控,司机们的应对措施是路上猛开不限速,快到限定的检查点了,休息等候,过限定时间几分钟后再驶向检查站,大多如此。所以,名为“限速”,实为“限时”。限速的目的并未达到(如果有什么目的的话),但制度却延续了下来,而且执行当中还有偏差。我们到“八宿检查站”的限定时间是下午3:45,掐着点正好在3:45赶到,被要求“原地待命”,不许通过。原因很简单,我们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检查人员比我们更聪明,因为我们肯定是超速了,3:45正好赶到属于不打自招。规定归规定,执行归执行。老百性什么时候都是被执行者,待命就待命吧,不认又能如何呢。
靠近边境的县检查严格些是为了保边安境,保家卫国,我举双手赞成,可远离边境的其他地方县县设站,乡乡设卡,有这个必要吗?
下面照片上的是墨脱检查站(检查带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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