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大臣办丧事,门外爬进一群男人,太诡异,把妇女吓得乱跑
今天给大家讲个宋朝怪人。
他叫陈烈。
《宋史》说他:
性介僻,笃于孝友。居亲丧,勺饮不入于口五日,自壮及老,奉事如生。学行端饬,动遵古礼,平居终日不言,御童仆如对宾客。里中人敬之,冠昏丧祭,请而后行。从学者常数百。贤父兄训子弟,必举烈言行以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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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是个好人,孝子,村里的榜样。
但,竟被老婆告了。
《宋史》写了这事:
福建提刑王陶言其为妻林氏所讼,因诋烈贪诈,乞夺所受恩。
老婆说他贪诈,要求把曾经给他的恩典和荣誉称号,都取消掉。
夫妻之事,闹上公堂,也算正常,但因王陶的奏折,连皇帝都知道了。
皇帝也晓得这人大名啊,于是下朝臣们商议,司马光等,都帮他说话——
臣等每患士无名检,故举烈以厉风俗。烈平生操守,出于诚实,虽有迂阔不合中道,犹为守节之士,当保而全之。若夫妇不相谐,则听之离绝,毋使节行之士为横辱所挫。
什么意思呢?
陈烈很有操守,是个直人,不会说谎,我们平时推崇他,就是希望别人都来学习他刚正不阿的精神。虽然他做事确实有些不切实际,但人品真没得说。如果因为他跟老婆关系不好就处分他,不是把自己立起来的标杆,给砍倒了吗?打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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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清官们也不断他的家务事了。
史书并未记载,他老婆所说是实情还是诬告,但我觉得,更多的可能是,他对别人大方而对家人小气,妻子十分不爽,怒而上告。
毕竟,《宋史》给他盖棺论定,是这样写的:
在职不受廪奉,乡里问遗丝毫无所受;家租有余,则推以济贫乏。
老了,接受了个小官职,却不领俸禄;邻居村人们送点东西,都不要;但自己家有了点余钱,就都做慈善去了。
你说,这样个人,能坏到哪里去呢?
不过,因为迂腐,笑话还是闹过的。
宋初张师正《倦游杂录》记载:
陈烈,福州人,博学,不循时态,动遵古礼。蔡君谟居丧于莆田,烈往吊之,将至近境,语门人曰:
《诗》不云乎?凡民有丧,匍匐救之。今将与二三子行此礼。
于是乌衣襕鞹,行二十余里,望门以手据地膝行,号恸而入孝堂,妇女望之皆走,君谟匿笑受吊。即时,李遘画《匍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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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依几千年前的古礼,带着徒弟们一路爬行去吊丧。把妇女们吓得乱跑,搞得本来哭哭啼啼的蔡襄都偷偷笑了起来。
呀,害人不孝。
这罪过,可大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