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张绍价(3)
著名文人张绍价,曾有多种题写的碑刻存世。日前,临沂市兰山区枣沟头镇刘家官庄村的村民挖出一块古石碑。通过碑文可以看出,这块碑是一个名叫刘希瑞的人在清朝光绪年间修建的,迄今已有100余年。碑文上记载了一个刘家的节妇的事迹。文末是“光绪三十年岁次甲辰小月上浣之吉,嫡孙刘希瑞立石”。碑上写道,这块石碑的文字由“恩科举人张绍价”撰写。
刘节妇是兰山姜元的女儿,二十一岁和刘凤廷结婚。刘节妇十分孝顺,和父母、姑、娣的感情很好。在丈夫患病期间,她精心服侍丈夫,连喝药也要先自己尝一下,没问题才给丈夫服用。四年后,丈夫刘凤廷去世了。丈夫死后,刘节妇十分伤心,但在姑姑的面前却不愿表露出来,她一直服侍姑姑到终老。刘节妇守节40余年,无子,她把侄子宝仁过继到自己家,抚养宝仁成人。宝仁的妻子早死,宝仁不久也死了,她又开始照顾宝仁的两个孩子。 光绪乙末,山东一位姓李的巡抚知道了刘节妇的故事,专程来看望节妇,他说,刘节妇虽然是草民,不懂诗书,却深明大义。她经历了几次大的变故,却一直不变心,坚强的面对一切。她的情操“千秋万岁有令名兮”。
《烈魄化碧碑》,现收藏于青岛市博物馆,碑文所记载的是日寇在青岛沧口地区灭绝人性的罪证。 清末举人张绍价撰写的《烈魄化碧贞节碑》揭露了日军残害妇女的暴行:刻有铭文:“张烈妇者,墨邑河西村袁相潇之女,阎家山村张承柄之妻也。甲寅秋,日德构兵,烈妇避匿于翁窑头町,竟罹于难,肢体残裂,妊子已八、九月,男也,将诞矣,时烈妇二十四岁,见者咸欷歔太息泣下。呜呼!吾国素重节义,每值兵戈蹂躏之秋,妇女仓猝遇变,义不苟辱,慷慨赴死,冒白刃无悔者,所在多有,然往往出于名门淑媛,夙明大义者所为,烈妇生长农家,食贫居贱,素未娴诗书之训,乃能见危授命,舍生取义,虽刀锯在前,不以少挫其志,如此,岂非羞恶之良,根于天性,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虽目不识书之女子,率性孤行,浩然捐生,宁玉碎勿瓦全,而此中之耿耿,固有不可得而磨灭者与。烈妇死之明年,亲族慕义者共醵金立碑,以旌其节,予为撮述梗概,以垂久远而慰毅魄于地下云。”下书“前清举人 张绍价 撰;附生林振铎 书丹。”
作者简介:王桂云,男,1932年4月生,原籍文登市,现居青岛市,原任青岛市博物馆副馆长,1992年离休,高级经济师,青岛市十大藏书家,山东省十大书香人家,社区公益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