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汉字起源史:详述从结绳到甲骨文演变的五个阶段


在现代人的意识形态中,契约是起源于西方的东西,为中国传统所无。现代欧美人非常重视,也非常具备契约精神,中国人则不重视,也非常缺乏契约精神。殊不知,这完全搞反了。从人类文明史的整体来看,契约是起源于中国的,而且和易经一起,是从文明一开始就有的。而西方的契约制度、形式和精神的出现只可能是自中国传播的结果。只是这传播过程的开始时间非常的早,而且周期性进行。目前可以识别出至少在9000年前,这一个过程就开始了。关于这个问题,以后会专题论述。

前面已经从传统文献,以及考古证据,两方面证明,契约在中国的出现至少在10000年前。契约的最早形态是结绳,大约在7000年前左右又出现了书契。这就是《周易·系辞》记载的:“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在基本原理和机制上,书契与结绳是一致的,由结绳到书契,更多只是契约载体的变化,以及符号形式的变化。因此,当书契出现后,并没有替代结绳,而是和结绳并存,直至春秋时期。

就中国文明史整体来看,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是一次程度最为严重的断裂。春秋之前,直至文明之初的伏羲时代,中国社会一直是一个契约社会,或者说结绳社会、书契社会。同时,春秋之前的中国契约社会,又分为两大阶段:无政府阶段和有政府阶段。

政府在中国文明中的肇始是黄帝时期,而成型则是尧舜时代的事。一开始政府首脑是禅让选举的,大禹后出现了首脑世袭制政府,然后中国进入夏商周“三代”。

在黄帝之前,中国社会是一个纯粹的契约社会,也是中国历史上非常漫长的美好时代。老庄将这个时代称之为“至治”、“至德”之世,他们非常羡慕,梦想着复兴和回归。在《老子》的倒数第二章,即第八十章,对这个时代进行了详细描述,并提出:“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老子》中所描述的“民自为”、“民自化”的“自然”秩序,实质就是就是结绳时代的社会状态,是契约秩序。

中国文明这种契约特征上的连续性,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契约符号的连续性,即结绳和书契符号的连续性。前文已经指出,以结绳和书契为形态的契约,和易经一样,是以数学为工具的,而数学符号本身就是一种抽象符号,同时应用数学符号的易经和契约又衍生出了以数学符号为理念和基础的新的符号系统,即易经符号系统和契约符号系统,契约符号系统又是由结绳符号系统和书契符号系统组成。

理论上讲,既然易经和结绳都是对数学的应用,数学的产生一定在易经和结绳之前。但是,数字符号本身也是一套认为约定的符号,也带有典型的契约特征。这套抽象的符号系统的普及和推广过程,就是这个约定逐渐被接受,成为共识的过程。因此,更可能的情况是,数学符号的普及和推广过程,就是易经和结绳的产生和应用过程,也是通过两者的普及而普及的。因此,数学符号的产生过程,实际上是与易经和结绳的产生过程交织在一起,很难将其中的一个独立开来。其中契约符号的作用可能远重于易经,因为契约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


从结绳和书契符号的载体和呈现方式而言,春秋之前中国文明的历史可以分为五大阶段。

第一个阶段,结绳符号是通过结绳本身呈现的。结绳和后来的书契都是契约,是直接服务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尤其是经济实践活动,其自身就是一套信用符号。绳子本身就是符号的载体,而不再把结绳符号独立出来,再刻画到其他材质上。从年代上看,这个时代的起点至少在10000年前,终点是大约8000千年前。由于绳子极易腐烂,8000年前的绳子是不可能在地下保存至今的,因此,是不可能得到这一阶段结绳符号的直接考古证据的。但是,从传统文献的记载,是可以明确推知的。

第二个阶段,彩陶阶段。陶器在中国出现的非常早,早于易经和结绳。目前中国出土的最早的陶片已经可以追溯至20000年前,来自江西万年县仙人洞遗址。这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比西亚要早10000多年,没错,是10000多年。但是,中国早期的陶器都是单纯的实用工具,用来当做饭的锅和装东西的容器,没有有目的地在上面刻画符号以表达某种观念的习惯。但是到了8000年前左右,中国突然出现了一种新的陶器文化,就是彩陶文化,开始有目的地将一些符号和图案绘制于陶器之上。仔细研究可以发现,彩陶符号和图案的绝大部分是结绳符号或变形的结绳符号。不过这一点尚不为学界所知。

值得注意的是,在彩陶上,中国与当时的西方世界保持了高度的一致,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彩陶文化的起止时间上中西方高度同步,都是在8000年前左右兴起,也都是在5000千年前开始衰落。二是,在符号和图案风格上,中西的彩陶也高度接近,甚至很多西方的彩陶上也赫然绘制着源自中国的结绳符号。

彩陶的确是一个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但在这里不能详细讨论。这里着重指出的是,彩陶已经不是单纯的实用器具,而是一种信仰工具或信仰载体,上面绘制的符号、图案事实上是一种信仰体系、甚至宗教体系,这一点在西方的彩陶陶器中表现的更为明显。这样的习惯对中国而言是全新的。但是将符号和观念偶像化,然后进行崇拜则是西亚文明的固有传统。因此,彩陶应该是当时的中西文化交流融合的产物,陶器以及契约的理念来自中国,而在可永久保存的材质上绘制符号和图案的习惯则来自西亚。

不管如何,对中国文明而言,彩陶以来,陶器就实际上就成为一种介质和载体,3、4000年来,持续不断地对结绳以及书契符号进行记录,这些记录则是中国当时契约社会持续存在的映射。同时,也说明以结绳为初始形态的契约系统和中国信仰的核心。

最早的书契符号也是保留在陶器上,时间比最早的结绳符号要晚1000年,来自西安半坡遗址,属于仰韶文化早期,时间在大约7000年前。此后,也是持续不断的存在,及至商周时期。


第三阶段,玉器、青铜器阶段。

将符号图案体系刻画在石头、陶器等可永久保存的材质上,这样的文化习惯起源于西亚的宗教崇拜。他们将神的符号、形象或者刻画在石头等材质上,或者直接用石头雕塑,这样可以展现神的永恒性,以及人对神的虔诚。也就是说,刻画和雕塑都是为用于制造神的偶像,都属于偶像崇拜的一部分。中国固有的文化是易经-契约文化,都是基于数学和抽象思维的。

但是大约在8、9000年前,中国和西方之间发生了明显的文明交流,中国的文明,西方的偶像崇拜因素传入中国,而中国抽象的易经-契约因素也传入了西方。第一次中西文明交流融合的标志之一就是彩陶文化的出现。因此,彩陶文化对当时的中国和西方而言都是一种新文化。不过值得指出的是,作为中西文化融合的彩陶,中国因素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因为陶器本身,以及彩陶上图案的主要内涵,都是源自中国。关于这一点,以后再详细展开。

同时,由于融入了西方多神教文化因素,彩陶也具备偶像崇拜的性质,象石头一样,成为一种制造神的偶像的材料,当然也是一种新材料。但是,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前左右,新的更贵重的可以替代陶器的材料出现了。在古两河-埃及地区,替代材料是黄金和青铜,在中国则是玉石和青铜。随着玉器、金器和青铜器的逐渐兴起,中国和西方的彩陶也就逐渐消失了。陶器又回归单纯的实用器具功能。玉器和青铜器上的符号系统也是以契约符号为中心,不过,与彩陶以结绳符号为主不同,玉器和青铜器则是以书契符号为主。

玉器实际上已经不是单纯地刻画书契符号的问题,事实上,很多玉器本身直接就是书契,或者是以玉这种新材质做成的书契。这类玉器统称为“玉瑞”,具体包括玉圭、玉璋等。原本书契的材质是小木片,非常廉价和易得。但是,大约在5500年前左右,中国突然兴起了玉器文化,开始这种玉器只是用作敬神的祭品,后来出现玉质书契。

这种玉器文化以内蒙古、辽宁一带的红山文化为最早,然后向南传播,在浙江良渚大受追捧。一北一南,形成中国考古学上的两大玉器中心。正是在玉器由红山向南传播的过程中,开始出现书契化。玉器上开始雕刻上书契符号,及至龙山文化时期,开始直接拿玉去做书契,玉璋、玉圭出现了。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崭新且昂贵的书契形式,玉圭、玉璋这些玉质书契主要应用在政治领域。事实上,玉质书契的出现过程和政府在中国出现的过程是同一个过程。这一点对政府在中国的起源上意义重大,对理解政治在中国文化中的基本内涵,以及理解中国的政治模式意义重大。

还有就是玉器整体的书契化问题,同样意义重大,这涉及到当时外来的多神教文化与中国固有的易经-契约文化的冲突和融合问题。玉器的书契化过程,实质上就是中国固有的易经-契约文化对外来多神教祭祀文化的改造过程。这一改造过程产生了人类文明中最早的“一神教”理念,与后来公元前15世纪左右“一神教”在西亚-埃及地区,甚至印度地区的出现密切相关,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犹太摩西一神教。关于这些问题,本文不宜详细展开,将在以后对有关具体的字的解读中,再详谈。譬如“神”、“帝”二字。


第四个阶段,贝币阶段。实际上,从存在时期上,贝币时代与玉器、青铜器时代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但是,由于贝币对理解汉字之前的契约符号太重要了,由此需要单拎出来说。事实上,我本人对契约符号的释读和破译就是从贝币开始的。

贝币,就是用贝壳当做货币,大约在夏初出现,直至秦始皇时期被彻底废弃。就像现代人对汉字存在莫大误解一样,对贝币同样存在莫大误解。现代人对汉字的最大误解是把其当做象形文字,而对贝币的最大误解则是把其当做实物货币,即认为贝币的价值源于作为贝币材质的天然海贝本身的价值。

然而,在整部贝币史中,最为突出的事实是,自贝币出现的一开始起,贝币的主要形态并非天然贝壳做成的,而是各种材质的仿贝做成的。这些不同材质的仿贝贝币包括:用蚌做成的蚌贝贝币,用骨头做成的骨贝贝币,用石头做成的石贝贝币,用泥土做成的陶贝贝币,用铜做的铜贝贝币,用玉做成的玉贝贝币,用铁做成的铁贝贝币等。天然海贝,以及铜、玉这些材质固然很昂贵,但是数量更多的蚌贝、骨贝、石贝、陶贝,其材质本身是非常廉价的,并不比现代纸币中的纸的价值高多少。当然纸币最早也是出现在中国北宋,实质上,纸币的出现对于在中国货币史中,也仅仅是材质的变化,并无原理和机制上的创新。

对于仿贝贝币出现的原因,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货币需求量的扩大,导致天然海贝的数量就出现相对短缺。但是,考古事实却是,贝币在开始出现的阶段,就存在大量的仿贝,而且仿贝的数量占主导。

目前最早的贝币由二里头遗址出土,时间在4000年前左右,被认为是早夏遗址。但是,在二里头出土的28枚贝币中,15枚是仿贝,只有13枚是天然海贝。不仅如此,13枚全部是随葬品,来自墓地,15枚仿贝才是来自生活区。而且,在二里头遗址的文化层,时间最早的第一期只有仿贝,而无天然海贝。也就是说,从考古学上来说,仿贝贝币出现的时间比天然海贝贝币还要早。考古资料并不支撑天然海贝贝币与仿贝贝币之间存在着一个渐进的演化过程。

事实上,二里头遗址的天然海贝之所以可以被认定是贝币,就是因为蚌币、骨币和石贝这些仿贝与它们同期存在,甚至早于它们存在,而这些仿贝则与后来的仿贝贝币在外形上高度一致,可以明确识别出是贝币。否则,如果全部是天然海贝,就无法确定他们究竟是不是被用作货币。

数量少只是用各种仿贝去替代天然海贝的次要理由,难道少就可以去用仿制品替代吗?而且还是用廉价材质。而可以用廉价材质去替代的事实则说明,贝币的价值并不完全来自天海海贝本身,还有相当的人为赋予和约定的成分。在人为赋予和约定中,贝币的只是承载这种赋予和约定的符号载体。在这个意义上,贝币和纸币并无本质区别,也是一种信用货币,而非实物货币。

也就是说,贝币并不完全是实物货币,不是纯粹的实物货币,而是存在信用货币的因素,是一种实物因素和信用因素混杂在一起的混合性货币。而且信用因素占主导,实物因素仅占次要地位,因为天然海贝是可以被其他廉价的材质替代,只要做成天然海贝的样子就行。

所以,对贝币而言,天然海贝就和骨头、石头,甚至泥土一样,只是货币符号的众多材质的载体的一种而已。即便是由天然海贝做成的贝币,其价值从根本上说,也是和海贝本身无关,因为它也是承载价值的符号和载体,而价值本身则来自人为的赋予和约定。

这样以来,就意味着,承载价值的货币符号体系在贝币之前就已经成熟存在了。而贝币的出现只是将这一符号系统移植到贝币身上而已。那么贝币之前已经成熟的货币符号系统是什么?

贝币的出现时期正值中国历史的玉器、青铜器时期,玉器、青铜,以及更重要的,伴随这玉器和青铜器的文化,对以中原地区为中心的中国文明而言,都有着强烈的外来特征。玉器、青铜器文化,有典型的多神教特征,以及暴力特征。当玉器和青铜器文化,自北而南传播到中国中原地区以后,开始与中国固有的易经-书契文化冲突和融合,最终结果是,接受中国传统的改造,玉器和青铜器被书契化,被礼器化,甚至直接出现了玉质书契。

事实上,“玉”这个字本身,从甲骨和金文字形看,就直接来自最典型的书契符号,即双排契齿文,是对书契符号的借用,也直接体现了玉器的书契化过程。而现代人基于象形思维,想当然地认为“玉”字是象形文字,认为“玉”字是直接源于物理上的玉石本身。事实上,“玉”恰恰是物理上的玉石、玉器传到中原地区后,中国文明对物理上的玉石、玉器所取的一个新名字,赋予的新内涵,这个新名字和新内涵都是来自书契。作为契约,书契的核心内涵是诚信和道义、道德,因此,玉的内涵也是诚信和道义道德。

唯有明白玉器的书契化历史,以及其名称和内涵实质上是来自书契,才能明白为何在五经系统中,在中国的三代时期,玉为什么拥有如此崇高的地位。《礼记》中记载,孔子所说“君子比德以玉”,把玉看成君子之德的象征。这个玉并非指物理上的玉石本身,而是指中国文明所对物理的玉石的所赋予的书契化新价值、新内涵。或者更直接地说,这个玉其实就是书契、契约。

也就是说,中国文明中玉器、青铜器实质上是中西文化又一次交流、冲突和融合的产物,是中国的“易经-契约文化”对来自西方、北方的“多神教-暴力文化”的改造的结果。包含着中西两种元素,但是,却以中国文化为主导。

玉器、青铜器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冲突,就表现为中国历史上的五帝阶段,或考古学上的龙山文化阶段所存在矛盾和冲突。这个阶段的典型特征是对暴力和宗教迷信的反抗和改造。黄帝是对暴力进行反抗和改造的代表,而颛顼则是对宗教迷信进行反抗和改造的代表。

黄帝的事迹大家一般都很清楚,就是在武力上战败炎帝,然后又联手炎帝彻底打败蚩尤。黄帝是中国固有的易经-契约文化的代表,而炎帝则是中国区域内当尚未接纳,至少没有彻底接纳易经-契约文化的异类文化代表,而蚩尤则是来自北方、西方的多神教-暴力文化的代表。

而颛顼的事迹,知道的人可能就少很多了,而能够真正能理解的人,就更凤毛麟角了。颛顼时代最著名的大事是“绝地天通”,《尚书》、《国语》均有记载。“绝地天通”所反映的,正是中国固有的易经-契约文化与外来的多神教暴力文化间的冲突,以及前者对后者的改造。关于这一点,以后将专文详述。

贝币与玉器、青铜器拥有同样的历史背景,其产生的文化机理也是同一个。贝币也是中国固有文化与外来文化相融合的产物。天然海贝来自大海,为中国中原地区所无。天然海贝,以及用天然海贝在交易中做一般等价物的文化习惯,一定来自遥远的沿海地区。传至中原地区后,将海贝书契化,将早已存在的书契理念和书契符号移植到海贝之上,形成贝币。

贝币与玉器一样,其关键并不在海贝本身,而是附加其上的书契理念。其器物本身是外来的,而所附加的书契理念才为中国所固有。因此,研究玉器、贝币,一定要清楚其中的二重文化特征、文化融合特征。否则,就会想入文化的“直线主义”、“器物主义”,这是当下学术界,尤其是考古学界的致命弊病。

把器物当成文化的本质和本源,用器物直接去替代文化。把物理上的海贝以及玉石、青铜的起源,当成整体上玉器文化和贝币文化的起源。这些人,看到玉器起源于北方内蒙古,就说整个的玉器文化起源于内蒙古,整个中国文化也起源于内蒙古;看到海贝起源于中国东南沿海,就说贝币的文化源头在东南沿海;看到青铜器来源于西亚,就说中国的青铜文化本身是西传的。浅陋之极。

贝币的基础符号是继承自书契的“丰”字型的双排契齿文,或“1”字型的简化双排契齿文。另一个次生符号则由贝币本身所衍生,就是贝形轮廓。因此,双排契齿文或简化双排契齿文,加上贝形轮廓,就成为贝币,尤其是仿贝贝币的两个典型特征。

贝币并不是中国货币的最早形态,在其之前已经存在两种形态的货币。一个是由书契之右契所充当的“契币”,其材质是木头;另一个则是由结绳之右绳所充当的“绳币”,其材质是绳子。

在结绳和书契这两种形式的契约机制中,契约是成对存在的,结绳分左绳右绳,书契则分左契右契,分别由契约双方所持有。这与现代的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分别有甲方乙方持有同理。事实现代的合同机制正是源于结绳和书契。在左右绳和左右契中,所形成的惯例是,右绳右契代表债权凭证,或类债权凭证,由债权人或类债权人持有。而左绳和左契则代表债务凭证,或类债务凭证,由债务人或类债务人持有。由于,右绳和右契是债权凭证,因此是有价值的。如果债务人,即左绳或左契持有者的信用足够高,那么其对应的右绳和右契就可以转让、流通,而具备足够流通性的债券就是货币,这也是现代信用货币的基本原理。

也就是说,从原理和机制上来说,结绳和书契,尽管形式上非常原始,但是却已经具备现代金融体系下的货币发行的原理和机制,右绳和右契都在理论上可以成为货币。

也正因为如此,代表右绳的结绳符号和代表右契的书契符号,就非常被重视,这些符号都进入了甲骨文和金文,在文章一开始所列举的字例中,主要都是由右绳符号和右契符号做构成,这些字的本义也都是由右绳右契所衍生。在最后一部分将举出具体的例子。

还需要指出的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在“礼崩乐坏”的大背景下,此前的贝币系统也因遭受新一波的货币文化的冲击而崩溃,布币、刀币,以及有文铜贝贝币等新形态的货币开始出现。即便如此,书契的理念和符号依然得以延续。布币、刀币、蚁鼻钱上“文”主要是起源书契以及结绳的契约符号。即便布币的原始形态是铲形农具,刀币的原型是刀,但是,这两者在外形上都逐渐书契化:布币做成一对书契,而刀币做成一只书契。


第五个阶段,甲骨文、金文阶段。

现代人总是想当然地认为,汉字的出现对中国文明是一件天大的事。事实上,在传统文献和传统观念中,丝毫不这么认为。前文已经对此进行分析。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表现是,传统文献对甲骨文的出现没有做任何记录。原因在于,甲骨文和金文的主要构件,依然是契约符号,包括结绳符号和书契符号。因此,甲骨文、金文在总体上可以认为等同于契约符号。甲骨文是对契约符号系统的继承,中国依然在延续着契约社会。也就是说,甲骨文并未给中国文明带来多少新的东西,因此不值得记录。

要知道,中国传统文献的历史记录能力是惊人的,能够对几千年甚至上万年前所发生的事进行准确记载。譬如,《周易·系辞》明确地记录农业之前的伏羲时代(伏羲氏),以及农业产生的时代(神农氏),这是10000多年前的事。还准确记录了书契和结绳产生上的先后顺序,“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这是好几千年前的事。

仔细对比中国文明的经典,与中国之外所有所谓文明中的所有的所谓经典,就不难发现,唯有中国文明对文明自身的起源做出了合理的记载,譬如文明来自古人经验的积累,以及文明早期演变过程发展阶段,如遂人氏、有巢氏、伏羲氏、神农氏等。无一例外的是,中国文明之外的经典都将文明的起源归因于神的创造。对文明的起源有准确合理的历史记载,是中国文明的一大独特性。

与中国文明的这一大独特性相对应的是,汉字中一个词语的独特性。在全球所有文字中,“文明”一词中,唯有汉字包括了“文”,这个“文”也是文字之“文”。前面已经指出,“文”不仅是文字之“文”,而且也是文字的前身,以及抽象记录符号系统的早期阶段。就抽象记录符号系统而言,中国文明自文明之始就存在独立的抽象记录符号系统。只不过,在汉字出现之前,中国的符号记录系统没有与语言结合,没有发音,所以叫做“文系统”,包括易经符号系统以及契约符号系统。

中国文、字的,或者记录符号的独特性,可以解释前一个独特性。因为中国文明自开始就有记录符号系统,即文系统,借助这个文系统,可以对文明自开始以来的历史进行记录。

那么文系统是怎么帮助记录历史的呢?可以从“古”和“言”这两个字的甲骨字形上看出来。关于这两个字的详细解读,在接下来会专文进行。这里只是概要性的提一下。

“古”字的甲骨字形与现代字形非常接近。现代字形是上“十”下“口”,而在甲骨字形中,下面的口并无变化,上面则是一个类似于“中”字或“申”字的结构。到金文时,就已经用“十”去替代“中”、“申”字结构。现代字形和金文字形一致。这也意味着“中”、“申”、“十”字结构的内涵是相同的。

“口”代表用口说话,指代语言。关键在上面的或“中”或“申”或“十”字指代什么?仔细研究甲骨文和金文可知,这些结构就是指代书契,与“干”字等同。“干”的本义是指代书契。“干爹”之干的意思就是书契,就是契约,因此“干爹”的意思就是契约意义上的爹,与血缘意义上的爹相区分。“干系”、“相干”之干也是书契的意思,“干系”就是书契关系,“相干”是说书契双方之间是相互是“干”的关系,即书契关系。

在结绳和书契机制中,单纯的结绳和书契本身只是完整契约的一部分,无论是结绳的绳结,还是书契的契齿文,都是数字符号,用来指代标的财产的价值。除此之外,就不能记录太多的信息。契约的共识性条款的内容显然要超过财产的量化的价值,那么其他的信息,只有借助语言。但是,用来表达契约条款的语言,又不是凭空的,而是依附于书契的,与相应的结绳和书契绑定在一起的。

在结绳和书契机制中,一份完整的契约是由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结绳或书契本身,另一部分是与之向对应的语言,正是这些语言记录了更详细的契约条款。“古”字的字形所表达的就是一份完整的书契契约,上面的十字指代书契,下面的口字指代与书契相联系的语言。

“言”字与“古”字关系密切,在结构和内涵上都高度接近。与甲骨文、金文相比,言字的现代字形比古字变化的稍微大一些。言的甲骨金文字形是上“辛”下口,到汉时演化成现代字形,上面部分已经看不出与辛的联系。仔细研究甲骨文和金文可知,辛字的本义为新制作刻画的书契。同时,辛字结构在很多字例中出现,譬如“辜”、“辨”、“竟”、“章”、“宰”等,这些字形的原始义项都是由辛的原始含义所派生而出,在以后专门对辛字的解释文章中再详谈。

“言”的字形结构与“古”相似,都是指一对完整的书契,包括书契本身以及与书契相配套的用来说明详细条款的语言。不同的是,言字中的书契指的是新刻制的书契。在新刻制书契时,语言起着更主导的作用。在书契刻制以前,书契双方的共识条款都是以语言的形式表现。刻画在书契上的契齿文也语言的一个非常局部的表达,在功能上更接近于提示性的助记符号。也就是说,在新刻制书契时,语言更重要。因此“言”字的内涵更强调语言。但是,这个“言”并非一般的语言,而是对书契双方充分商讨后所达成的共识。而且这个共识还将由书契来确认和确证。

古字字形包含着书契,其原始意义是由书契所派生,这一点也可以被以古字作为结构的派生字例所证明,譬如“估”、“沽”、“居”、“克”等。“估”的主要义项有两个,一个是估值、估价,另一个是价格、价值本身。人在估计价格、价值时,必须要参考其历史价格、价值,而历史价格、价值是被记录在过去的书契“古”上,要通过“古”来估值,因此,估值之“估”就是人加古,即人去参考古。“沽”的义项主要是买和卖。买和卖的交易都需要签订书契,而且买和卖都是动态的,是货物的流动。三点水是水,用来指代交易的流动性,而“古”字是记录交易的书契。因此,“沽”的原始义项一定不是一般的买卖,而是有书契记录和确证的大宗买卖。

古字上边的结构是“干”。“辛”是指新刻制的书契,或者正在刻制书契,而“干”则是指已经刻制完成的书契。已经刻制完成的书契,就是档案,而且是非常珍贵的档案。作为档案的“古”,是对过去所发生的交易的记录。对过去的事情进行记录的资料档案叫什么,也就是历史。因此,“古”就是历史,而是有记录的历史。

因此,“古”字不仅有时间、年代的内涵,指以及发生的、过去的,而且有文、字的内涵,记录符号的内涵,过去发生的事都是有记录符号进行记录的。也就是说,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和意识中,“古”的事情,一定都是有记录的,历史一定是有记录的。没有无记录的古,也没有无记录的历史。

中国自文明的开始就有记录符号系统,这套符号系统就是“文系统”。中国传统的观念也认为,文明的核心就在“文”,因此“文明”叫“文”明,“文化”叫“文”化。这套文系统又包括两个子系统:易经符号系统和契约符号系统,其中契约符号系统更重要。契约符号系统则又包括两种形态:结绳符号系统和书契符号系统,结绳更原始。

既然“文明”叫“文”明,文明的起源和演化史,也就表现为“文”起源和演化史,文明形式、形态的变化,也就表现为“文”的形式、形态的变化。

从“文”的形式形态的变化来说,中国文明的演进路径和阶段如下。

第一个阶段是纯结绳时代。这就是《周易》、《老子》、《庄子》共同推崇的“结绳而治”的上古时代,也是中国历史中最美好、最理想、最单纯的时代。中国文明的内核正是在这一时代成型,并单纯地持续。所谓单纯,就是没有受外来文化的影响。易经和以结绳为形态的契约是中国文明的双内核,同时也形成了两套抽象符号系统,易经符号系统和结绳符号系统。易经形而上,超越于生活实践之上,而结绳则形而下,与生活实践紧密相连。因此,在理论层面易经重于结绳,而在实践层面结绳则重于易经。在抽象符号的应用和普及上,结绳符号远重于易经符号。总体来说,结绳符号是“文”的始源和基石。这一阶段的持续时间约为17000年前至8000年前。

第二个阶段是彩陶-书契阶段。西方的多神教文化因素开始传入中国,彩陶正是中西文化融合的产物,而书契的出现,很可能是受到彩陶的影响。结绳是立体的三维符号,而彩陶的符号和图案则是二维的,从结绳到书契的转变,实质主要是记录符号形式的从三维向二维的转变。尽管此时中国和西方之间已经出现了文明的交流和影响,但是,此时影响更是单向性的,中国对西方的影响程度要比西方对中国的影响程度大的多。中国的小米,陶器,灌溉技术正是这个时期传入西方,而没有灌溉技术,所谓的古两河、古埃及文明压根就不可能出现。而此时西方对中国的影响,更多地体现在记录方式的转变上,以及某些程度很轻的动物崇拜观念的出现,总体而言,中国文化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依然保持着易经-契约特征。

第四阶段是玉器、青铜器、贝币时代。从这个时代开始,中国文明不再单纯,而开始持续不断地、周期性地遭受外来文化的冲击。同时,这也是一个中国文明持续不断地、周期性地外传,而影响和教化世界的过程。在外来文化传入中国影响中国的同时,而中国文明也外传而影响世界,但是这并非两个对等的过程。传入中国的外来文化,开始会带来混乱,然后就是接受中国固有的易经-契约文化的改造和同化,而传到中国之外的中国文化,则会引领中国之外的世界出现文明的进步和跃升,而逐渐地向中国的易经-契约文化靠拢。

外来文明的重心在器物,而中国文明的内核则在契约。外来文明传入中国,表现为新器物的传入。而中国文明的外传,则表现为契约符号的外传。中国文明对外来文明的同化和改造,就表现在对器物的同化和改造。玉器、青铜器和用作贝币的天然海贝,对以中原地区为中心的中国文明而言,都是来自外来文明的器物,而对这些器物的改造就是将其契约化,将中国固有的契约理念和符号移植到这些器物之上。书契化之后的玉器、青铜器、贝币与原本的玉器、青铜器、海贝有本质不同。

契约化后的玉器、青铜器、贝币,实质上都是契约的新形态。不仅这些东西上直接刻有结绳或书契符号,而且这些东西本身也符号化了。因此,玉器、青铜器、贝币自身也是新的符号,新形态的契约符号。譬如对玉,形成了“君子比德于玉”的理念,那么玉也就成了君子之德的符号;鼎则成为政治权威的符号;海贝则成为经济价值的符号。这一切的基础都是契约。君子之德,政治权威,经济价值三者貌似不同,实际上拥有着一个共同的基础,就是契约。个人道德、政治权威、经济价值都是在契约中体现和实现的。

第四个阶段就是汉字的甲骨文、金文阶段,这一阶段从商朝甲骨文出现,持续到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开始。礼崩乐坏是整个中国文明史的最大断裂点。礼崩乐坏之前,中国历史表现出明显的契约特征,无论是作为记录符号的文,还是社会制度。文主要是契约符号,即结绳和书契符号,而社会制度则是契约制度。礼崩乐坏之后,记录符号由文演变成字和由字组成的文章。社会制度则演变成政府作为绝对权威的政府式社会。

尽管,从甲骨文已经开始与语言结合,具备字的特征。但是,从商朝甲骨文到西周金文,汉字的文的特征依然大于字的特征。作为汉字的两个原始形态,甲骨文和金文在整体上是对文系统的直接继承,即对结绳符号和契约符号的直接继承,表现出强烈的契约特征,都是契约文字。

但是,礼崩乐坏导致后来的中国人出现局部的历史失忆,无论对此前的契约型社会制度,还是对作为契约符号的文,都失去了历史记忆,而只是在一些文献中,留下了零星的记载。

汉字在实际生活中的真正应用和普及,就是起始在礼崩乐坏时代。在这个阶段,汉字与语言的结合进一步加深。开始出现长篇大论的文章。传统经典的文本化也从这个阶段开始,直至两汉最终定型,五经体系正式形成,中国也开始进入以经学为中心的学术时代,读书人开始成为一个群体。

随着汉字的普及,直接应用于经济生活中的契约的形态也发生了变化,由此前的以文为特征的结绳和书契,演变成以汉字为特征的文本式合同,尤其是东汉纸被发明以后。随着结绳和书契的逐渐边缘化,政府权威的日渐增强,以及汉字的逐渐简化,中国社会的契约特征也逐渐消退。更重要的是,中国对此前的契约型社会,以及契约符号的记忆也消失了。

本来汉字在字形上是直接对契约符号的继承,契约符号也在汉字中得以保存。但是,东汉以后,中国人却对汉字中的契约符号无法识别了,其标志就是许慎《说文解字》一书。《说文解字》在此后的两千年内一直被认为中国文字学的权威,然而,此书明确地把汉字当成象形文字,对甲骨文、金文中所包含的契约符号视而不见。

导致许慎对汉字属性产生错误判断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汉字字形本身的变化,许慎时的汉字字形已经与作为其原始形态的甲骨文、金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的契约符号已经发生很大的形变。同时,甲骨文已经消失,金文也基本消失,许慎对这两个汉字字形并不知情。另一方面更重要,是社会制度以及意识形态的整体变化,社会制度的契约特征消退,契约理念消退。

因此,自东汉以后,汉字中的契约符号就成为无法识别的密码。而在当今时代,随着考古学的出现,民俗学的出现,以及中国之外文明的历史资料的丰富,可以对隐藏在甲骨文金文之内的契约符号,以及隐藏在玉器、青铜器、贝币,以及此前的陶器中的契约符号进行准确识别。这些不同时期的,不同形式载体所承载的文系统,就可以得到礼崩乐坏之前,商朝汉字出现之前,政府正式形成的尧舜之前,中国上古时代更丰富的历史信息,而更丰满地复原这段漫长的历史。尤其是可以复原一直被中国传统文献称之为中国历史最美好、最理想的“结绳而治”的时代。

由此,就可以更加准确和深刻地理解中国文明的内核和特质。唯有准确理解了中国文明,才能更好地去复兴。更重要的是,才能更深刻和准确地去判断,人性的本质所在,正确的生活方式的本质所在,正确的社会秩序和制度的本质所在。可以帮助遭受物化的宗教式的现代文明压迫的当下人们,去如何合理的生活,如何去建设合理的社会制度。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说文解字》已经不能直接识别汉字中的契约符号,但是,依然保留了一些非常重要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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