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的差异、开票税目及税率 中国税务律师网

这几天,有一些朋友在我的微信公众号下面留言,说对“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税率、开票等分不太清,今天,和大家一起捋顺一下两者的差异及开票等问题:一、两者差异: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简单理解为包出去的是“人”。按照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我是劳务派遣公司,你们公司活多干不过来了,让我把一些劳务派遣用工派到你们公司工作,我派过去的是“人”,我提供的就是“劳务派遣”的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指企业将其人力资源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给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代为办理人员招聘、档案管理、落户、社保开户、发放工资、培训等工作,类似于人事代理。简单理解为包出去的是“活”。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你们公司没有人力资源部门,委托我公司来帮助你们人员招聘、社保开户、新员工入职培训等等,那这个时候,我公司做的就是“人力资源外包”的工作。二、开票税目:(一)劳务派遣: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二)人力资源外包: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三、如何开票及开票的税率:1、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全额6%或差额5%(1)全额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式,全额依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全额开具专用发票。提示: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需要全额列收,不得以全部价款减去支付的工资、保险等之后的金额列收。对应的税率为6%,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全额6%发票开具提示:开一张全额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品名为*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2)差额5%: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按照差额征税的方法,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差额部分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5%)×5%提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需要全额列收,差额交税。支付的工资、保险等金额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扣减,但不能抵扣进项。对应的征收率为5%。差额5%发票开具提示:有三种方法,一是通过新系统中的差额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二是开具两张发票:一张差额部分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注明劳务派遣管理费;另一张开扣除部分金额的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工资、资金、社会保险。三是全额开具一张普通发票,税率5%。2、劳务派遣:小规模纳税人全额3%或差额5%(1)全额3%: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全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提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全额简易方法的,需要全额列收,全额缴税。对应的征收率为3%。全额3%发票开具提示:开一张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额开具,征收率3%。(2)差额5%:可以采用差额征税的方法,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提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方法差额征收的,需要全额列收,差额缴税,支付的工资、保险等金额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扣减,对应的征收率为5%。差额5%发票开具提示:与一般纳税人差额5%发票开具相同。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有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全额)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6%税率简易计税(差额)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5%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全额)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征收率简易计税(差额)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5%征收率3、人力资源外包:天然的“差额征税”!,一般纳税人,差额6%或5%(1)差额6%: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式,依照6%的税率,根据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差额5%: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依照5%的征收率,根据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4、人力资源外包:天然的“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差额3%,无5%!差额3%: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依照3%的征收率,根据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人力资源外包差额开具发票提示:开票方面收代理费部分没有问题,一般纳税人开具6%或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但是代收代付的工资、社保部分开票存在争议,按照47号文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但是实际开票时候这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选择什么编码开具?选择什么税率开具?存在争议!目前比较普遍的开票方式是开两张发票,将收取的服务费部分开一张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为*经纪代理服务*劳务费;将代收代付的款项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为*经纪代理服务*代收代付,普通发票的税率栏填0,备注栏注明代缴社保、代缴公积金。但是根据相关规定,零税率是增值税的一档税率,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开税率为0的发票并不是很合适。小编个人观点,人力资源外包代收代付的款项本身不涉及增值税,开具收据给对方入账即可。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有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差额)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6%税率简易计税(差额)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5%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差额)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征收率依据: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第三条规定:财税[2016]47号第三条其他政策(一)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备注:疫情期间的特殊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13号及24号等文件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适用5%征收率的,依然按5%征收。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选择减按1%征收,可开专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5%征收率的,依然按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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