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返乡建房的朋友请注意:2020年新规,农村这四种宅基地不能确权
就在不久前,我国有关农村土地主管部门,下发了2020年新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有这四种宅基地建房的情形的,将无法进行确权登记。这个新规,对于目前想要返乡建房的朋友们来说,是要特别注意的。下面,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乱占耕地而建房的
在我国农村地区,发生兄弟分家、宅基地不够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因此,一些农民就将房屋建在了耕地上。但这种行为已经不符合《土地管理法》中“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规定原则。根据该法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的规定:违法占用耕地将可能面临限期改正或者治理、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建筑物、罚款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严重的法律后果。
因此,对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2020年《通知》明确将其排除在了确权登记的范围之外,这进一步展现了国家层面,对治理耕地违法乱象的决心和信心。所以,对于计划利用耕地来建造房屋的朋友,我们建议还是放弃的为好。否则,造成的损失和法律后果是很严重的,而且将由我们自己来承担。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这一现象,在我国很多地方是比较普遍存在的。小产权房主要指建造于集体建设用地上,并且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私自对外出售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来说,虽然有很多可能持有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发放的“房产权利凭证”,但是却不具备依法在有关部门确权登记的资格。
在2020年的《通知》当中,也是明确规定了,小产权房是无法确权登记的。所以,对于在2020年计划购买或者出售小产权房的朋友来说,我们一定是要非常注意的。否则的话,一旦造成损失,我们就后悔莫及了。
城镇户口居民,在农村建房的
多年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村都是“十室九空”。很多农民因为不忍心自家的房屋闲置下来,就想办法售卖给有需要的城里人。与此同时,一些城镇户口的居民,也产生了在农村购买农民宅基地来建房的想法。并且,这种情形在我国很多的农村地区已经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了。
但是,根据2020年的新规,农村宅基地是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来建房居住和生活使用的,它的土地性质依然是集体建设用地。换句话说,对于不属于村集体户口的城镇居民,是不能自行购买农民的宅基地来建房居住的。而且,即使建了房,这些房屋也是无法确权登记的。所以,对于城镇户口的朋友来说,要想在农村宅基地上面建房的,还是放弃的为好啊。
侵入生态保护区建房的
目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在我国,环境保护的地位已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此背景下,如果一个返乡农民,想将房屋建造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范围内,甚至是明显侵入当地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而越界的。那么所建的房屋,将不仅不能确权登记,反而还会面临被强制拆除的危险。对此,我们也是需要高度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