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侵入律师行业,是律师的灾难还是机遇?

昨天在红花湖徒步,就有老乡说他想投资成立一家律师事务所,问我能否推荐几名律师给他。我说你出资找来几名律师,当然可以成立一家你实际控制的律师事务所。只是这样的律师事务所最多能够“做大”却难以“做强”,因为“差钱”的年青律师业务能力不够强,业务能力够强的资深律师“不差钱”,他们如何愿意长期帮你“打工”?律师在案源不足、地位不高时,也许会选择依附资本。但只要他们走向成熟后,必然会选择“走自己的路”。当然,如果你有足够的财力与人脉资源那就当别论。

江平教授反对资本介入律师行业,认为这会让律师从自由职业者沦为纯粹雇员。我的老朋友林叔权律师则认为资本介入律师行业已经成为客观事实,只要律师行业走商业化道路必然会引起资本介入。江平教授对资本入侵律师行业的警惕,林叔权律师对资本入侵律师行业的现实描述,都说明中国的律师行业已经面临着被资本侵蚀的客观现实。

律师行业在任何发达国家与地区都不属于商业,我国立法更是把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明确律师只能成立律师事务所开展工作,律师事务所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当然,只要律师行业有利益存在,资本就不会放弃律师行业,毕竟资本是逐利的。

我那位老乡的财力与人脉资源有限,只能成立一家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但那些财力与人脉资源丰富的“资本家”,则完全有能力与律师合作成立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甚至把“分店”开遍全国。只要有盈利空间,资本家完全可以把律师事务所当成企业来投资,找懂行的管理人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或执行主任做“操盘手”,成立专门的市场营销部门、技术研发部门与品牌文宣部门。至于优质律师,资本家也完全可以通过“猎头”到各家律师事务所“挖掘”骨干律师,尤其是那些有能力但缺案源或者不受待见的“少壮派”。

普通律师无论是在普通律师事务所还是在资本掌控的公司型律师事务所,都是要求有一个施展自己才华的平台。如果资本侵入律师行业后能够给律师提供充足的案源、响亮的平台、完备的服务,经受得住资本诱惑的律师毕竟是少数。资本不能俘获的优质律师只能是极少数,绝大部分的优质律师不会把律师职业看成事业而是看成一份工作甚至谋生手段,这就使得传统的律师事务所在资本入侵后要么“跟着走”接受资本的“合营”,要么“另谋出路”坚持自己的品牌建设,否则就只能被吞并甚至被淘汰。

京城大所来各地成立分所都严重冲击了这些城市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那么资本加持的律师事务所一旦针对性“落地开花”,对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甚至大型律师事务所都是灾难。再强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依靠几十位甚至十几位乃至几位核心律师保持竞争力的,一旦这些核心律师接受资本的橄榄枝,这些律师事务所如何继续存在?资本竟然是逐利的,那么资本必然穷尽各种手段去“挖走”竞争对手的核心律师甚至吸纳竞争对手的先进经验,并且可以打破传统律师事务所“薪火相传”的内部发展模式,走“五湖四海”发展道路。

资本侵入律师行业,对于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是一场机遇,资本崇尚的优胜劣汰中必然出现“马太效应”即越能给资本带来利益的律师越能获得资本支持。资本侵入律师行业,对于业务能力不足的律师尤其是缺乏一技之长难以给资本带来利益的普通律师则是灾难,他们很容易沦为“法律民工”。

如果说资本对优质律师会以礼相待甚至给予“技术股份”,那么对普通律师则必然是赤裸裸的盘剥。这对于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不能不说是一种灾难,“适者生存”意味着资本控制的律师事务所不会有普通律师事务所那种温情脉脉。资本眼中没有“山头”没有“徒子徒孙”只有利益,资本自由竞争后必然走向垄断,律师行业一旦被资本控制就可能是目前电商行业的再版。

资本侵入律师行业,对有能力的优质律师而言是机遇,对绝大部分普通律师而言则是灾难。律师属于国家强制引导规范的行业,资本的侵入也是对国家规范功能的稀释,政策上很难真正放开。那些希望资本控制律师事务所的商家,可以成立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玩一下”,但大型律师事务所很容易抵触国家政策,也需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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