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员错将4千取成4万,客户不肯归还,称“离柜概不负责”,法院判了

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自己的辛苦,但说起最较真最需要精神高度集中的职业,银行柜员必须榜上有名。

他们每天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客户,手里经过的是大大小小的账款。每天银行关门后不能下班,必须把当天的钱清算清楚,不能多一分,也不能少一分。

但是,在山东一家银行分理处上班的小赵,却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犯了个大错误——他把4000元的取款凭证看成了4万元,一下子多给客户王某支付了3万6千元,这该怎么办呢?

事发当时,王某去银行取钱,取款凭证上写着4000元,可是小赵没有看仔细,一下给王某支付了4万元整。

四千元和四万元的厚度差别非常大。按理说王蒙自己要取多少钱,心里非常清楚,应该第一时间指出小赵的错误,归还多给的钱。

但是,王某面对着红彤彤的钞票,心存侥幸,直接接过了4万元扬长而去。

结果到了当天对账的时候,银行发现了3万6千元的缺口。调取监控画面发现,小赵给王某的钱有问题,数量和厚度都不符合王某要取得款项。

银行内部有规定,小赵应该先把这个窟窿补上,然后向王某追回这多付的3万6千元。

在先行赔偿了银行的钱之后,小赵曾经多次和王某通过电话、短信联系,要求王某返还多拿的钱。虽然王某承认,自己是多拿了。但王某狡辩:银行的服务窗口上不是写着吗?离柜概不负责。那就意味着只要离开了柜台就两不相欠。

在小赵的催促之下,王某还是先返还了其中的一万元 ,接着用起了缓兵之计:他告诉小赵,现在手头紧,剩下的钱会尽快归还。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赵还是没有收到尾款。他托人向王某打电话强调这件事情的性质,但是王某一推再推,甚至开始耍赖:说钱是从银行取的,他只会还给银行,不会还给小赵。但明明小赵已经先把这3万6千元垫付给了银行。

眼见王某没有真心还钱的打算,万般无奈之下,小赵只能起诉王某,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调查认为:虽然赵某的工作存在失误,但是王某多拿的钱属于不当得利,理应返还。由于小赵已经先行垫付给银行,所以王某多拿的3万6千元应该直接还给小赵。除了之前已经还了的一万元,现在必须支付剩下的2万6千元和这的2万6千元产生的利息,并且这个案件的审理费用也由王某承担。

由于王某的贪婪,不仅要把原本不属于他的钱还给对方,还要承担利息和打官司的钱。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就会付出代价。

而对于小赵来说,作为一名银行从业者,必须具备认真细心的基本职业素质。相信王某的事件也给了他一个深刻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想必会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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