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运笔速度的“迅疾骇人”
文/郭廷选
运笔速度,是书法艺术学习创作中的基本技法,是书法中重要的笔法之一,它与书法的各个组成要素相关连,直接影响一幅书法作品的艺术价值,特别是在草书里面,尤其是大草,绝对不可忽视。这里说的速度,不是谈哪种具体的与书体、节奏、风格、水墨等相关的速度,而是指大草中总体的速度倾向。
书法史上,张旭、怀素是狂草的创始人,在行笔速度上,看似怀素快于张旭。早在一千多年前,于《怀素自叙》里记载颜鲁公:“忽见师作,纵横不群,迅疾骇人。”张礼部述其形似:“奔蛇走虺势入座,骤雨旋风声满堂。”朱处士遥云:“笔下唯看激电流,字成只畏盘龙走。”语疾速的窦御史冀言:“粉壁长廊数十间,兴来小豁胸中气,忽然绝叫三五声,满壁纵横千万字。”戴公云:“驰毫聚墨列奔驷,满座失声看不及。”李白赠怀素《草书歌行》也有类似记载:“恍恍如闻神鬼惊,时时只见龙蛇走。左盘右蹙如惊电……”不厌其烦地引用这么多,是因为它涉及佐证这篇文章讨论的主题。
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尽心章句下》)。前面的引证,没有一句是怀素自己说的,都是出自文人之口,说他们自己对连绵的狂草书的一种艺术感受而已。
那么,事实上,大草书的速度果真如此吗?我看未必。如果盲从于权威的理解,那么用什么样的速度书写大草,可能成为千古用笔之谜!
前些年,在当代“草圣”林散之先生家里,曾亲眼见过他书写草书的情景:正襟危坐,如对至尊,心不旁骛,神态平和,周身放松地拿起笔来书写草书。他的用笔是超乎想象地稳、慢,看似不经意,实际上却笔触纵横恣肆,意态万千,无处不在运力,而笔下则如行云流水,不愠不火,不急不躁。表现创作激情时也不浮动于表面,而是把奔放的感情倾泻在用笔的深透度上。写出的几行字,笔笔入木三分、力透纸背。能时而浓墨粗笔,沉稳遒迈。又能时而细笔如丝,连绵直下,力实而不虚。整幅作品给人的感觉却是行笔如飞瀑奔泻,气势豪迈,浑若天成,不同凡响。林散之在主张上,也是用笔要“留”和“涩”,有诗云:“用笔宜留更宜涩,功夫出入在刚柔。汝今领悟神明处,应向真灵一点求。”又云:“谁人书法悟真源,点点斑斑屋漏痕。我于此中有领会,每从深处觅灵魂。”晚年时候,林散之在谈《书法如何才能脱掉“俗”气?》中自己明确地说:“写快了会滑,要滞涩些好。”同我们所见到的是一致的。
草书与行楷书最大的不同是用自己形成的特有的文字符号书写。简洁、缠绵是它的特点。尤其是大草,点画在连续书写中完成,全过程笔势连绵。用曲式的环绕圆行,为主要的用笔方法,省去折角处的重重顿笔、顿挫和驻笔。用笔的张弛伸缩,提按顿挫随机应变,结字跌宕错落,数个字可以缠绵、密集、纠葛一起或是笔断意连,直线、弧线也可以任意组合。个体字弱化了笔画的独立性,连笔时可以使笔画界限不分明,往往上一笔的收笔处用做下一笔的起笔,再加上技巧娴熟,自然加大笔的敏捷、流畅性,但依然是古人说的“匆匆不暇草书”。
它在完成同一内容字数的作品上,要比一般的字字笔笔、独立细化的正书和行书,感觉似“快速”。因为书写简化后的符号和自由度很强的连续不断笔画,或笔断意不断的笔道,省去了很多很多的字与字、划与划的间隔、空隙,使书写行程距离压低、缩短了。即使是书者“绝叫三五声”,也不是每秒钟用笔动作速度提高、加快,也不是每秒钟动作频率加速,这正是大草的神秘、好玩、吸引人的地方。
用笔形式的改变,并不是用笔速度的加快,而操作的单位时间相对缩短了,所谓“速度增快了”。“快”是说给人的观赏视觉,是文人骚客笔下描述的主观“迅疾骇人”。可见,草书,特别是大草运笔速度“迅疾骇人”之说法,是没有实际书写根据的。
晋、唐、宋存世的很多字迹都是以书札的形式,都很有速度。字势啊、气脉啊、意外变化啊,都来自速度。用笔的最后完美也是靠有速度的书写来完善的,只有达到一定速度,才能忘我,才能心手合一,草书的势更非慢书可得。
但运笔速度不能框死,更不是写大草一定要快速。笔者认为孙过庭《书谱》较为科学、辩证、圆满地阐述了运笔的快慢关系:“至有未悟淹留,偏追劲疾;不能迅速,翻效迟重。夫劲速者,超逸之机;迟留者,赏会之致。将反其速,行臻会美之方;专溺于迟,终爽绝伦之妙。能速不速,所谓淹留;因迟就迟,讵名赏会!非夫心闲手敏,难以兼通者焉。”
大草书的行笔速度就是一个综合整体。审美是以自然美为最高境界,用笔的速度也应该遵从于此,以自然美为尚。因此,它必须具有低速、高速与中间的缓冲速度,随机而用。以徐缓为主不是没有急速,一味的徐缓,那也会软弱、臃肿、无力。它是随修养才情、随人意、随人的性情与天性而来的,将诸多矛盾不可思议的和谐一致,自然而流畅地书写,展现人的天性,顺从大自然的规律,潜意识中有意无意,有法亦无法、无法亦有法地使自然天性得到更高更大的妙不可言的激发和宣泄。
道法自然,书亦自然,才有希望能成为大手笔。感觉是奇妙的,书写是实际的,说出来的与自身做出来的,感觉的与实际的,存在一个合一与不合一的不知如何言说的差距。对书法而言,二者混淆为一谈是不对的,以感觉代替实际,更是不科学的。其将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书法的传承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018年10月30日于不足斋
作者简介:
郭廷选,副教授,1939年3月26日生于辽阳,籍贯海城,号也禅道人、不足斋主、点香轩主等。少小学书是民国时期做过金县县长的高华东先生启蒙,后受清末拨贡巴屿珊老先生和得康有为书法真传的沈延毅先生点拨。1961年毕业于辽宁大学历史系。曾从事过文物考古、文联诗歌编辑等职务,最后执教十年,退休于辽阳师专。参加辽宁省书法家协会和它的前身辽宁省书学会筹备会议、成立大会。原省书协理事、理论委员会主任。1982年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曾出席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二届书代会。现为市书协名誉主席。2017年4月获中共辽阳市委、辽阳市人民政府第二届曹雪芹文化艺术奖特殊荣誉奖。自幼喜欢诗书,尤爱狂草。
书法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大展,理论文章十八篇(包括《书法是纯粹形式吗——与沈鹏先生商榷》)散见国家报刊,主编有《辽宁书法论文集》《辽宁书法文集》三集。出版有《钢笔临帖八种》《王者香郭廷选诗书画》《郭廷选书法论文集》《郭廷选兰花诗集》《连绵大草飞白书》等。传记条文收入《中国美术年鉴》《中国古今书法家辞典》《中国专家学者辞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