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生活环境本可以更暖一些
今天是圣诞,本该哼唱“Jingles bells, jingles bells. Jingle all way……”,但12月22日在武汉某超市发生的外卖骑手杀人事件,一直让我心里不是滋味。
两个原本各司其职的人,经历了场丧失理智的口角冲突,一个顾一时得劲,丧了命;一个情绪上头,没了自由。而他们身后的两个家庭,在一个月之后合家团聚的日子里唯有缺失与遗憾。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起悲剧呢?以后可不可以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呢?
不自觉的开始了一些思考,力求能探知些本质原因并力所能及的做些预防。毕竟同属一片蓝天下,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悲剧也将近在咫尺。
这里从骑手、店家、平台、消费者四位当事人切入,分别做一些原因的探索与分析。
这是我们可以直接看到的事实:情绪激动的陈骑手手持匕首刺伤周店员致死。“刺死人”这个行为一定不对,几岁的娃娃都知道的道理,陈骑手不会不知道,所以这里对“行为对错”的判断毋庸置疑。
问题在于,明明知道“刺死人”是不对的可为什么还是做了呢?
因为在气头上、失去了理智,无法辨认和自我控制,行为受强烈地愤怒左右,暴力攻击就是最直接的本能反应。当一个人青筋暴起时,人类历经万年的心智进化和千年的社会文明教化便瞬间归零,人就如同大猩猩一样遇到强烈刺激和挑逗时,本能的拿起石头直接干翻对方。
陈骑手之所以突然拿刀刺周店员,事件的过程中一定有某些客观的并且强烈的情绪刺激。否则,陈骑手幸苦跑单赚钱才是目的,干嘛要周店员的命还把自己搭进去呢?如果能从刺激源着手预防,那么以后的其他骑手就不会被突然刺激>不会失去理智>不会拿刀刺人>不会死人也不会使自己失去自由。
这里的刺激源有三个方面:
周店员。周店员的语言刺激——即双方的争执,是看得见的最直接的刺激,使得陈骑手失控拿刀刺向了周店员。至于他们具体争执了些什么,案件还在调查之中,不于推测。
平台规则。消费者下单,平台承诺送达时间,商家制作与骑手取送用时此消彼长,而消费者的用时评价仅针对骑手,所以遇到商家用时过长的情况,骑手就得面临消费者差评压力,差评直接关系着经济利益损失。
骑手自己的认知。越是重视的事情,越会引起情绪。这里的经济利益是我仅有的生存来源,所以使它受到影响的必然拼死一搏。耽搁时间让我少跑一单是减少收益、超时送达的差评是减少收益,欺人太甚。
上述任何一点都是刺激源,更何况这几点同时作用呢。
能给我们的教训:首先,尽可能的不要刺激别人;其次,在自己情绪觉察范围内,保持理智控制住自己别冲动,冲动是魔鬼。
这起事件中商家即周店员无疑是最直接的导火索,刺激了陈骑手,从而使自己不幸被刺身亡。可是好端端的你在卖你的东西赚你的钱,为什么会和陈骑手发生争执呢?这背后到底是怎样的思维或意识迫使他停下赚钱而与人争执最后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呢?
从两方面可以找原因:
其一:意识观念里对他人的体谅与尊重不够。现在主流媒体宣导的“不要有职业歧视,每一项工作都是平等的”,我认可每一项工作的从业者的人格是平等的,但是坚决不认同“每一项工作都是平等的”,因为社会分工必然使得职业工种有高低贵贱之分,这是客观存在的。那些口口声声宣导的人,无非是站在社会金字塔上面的人对下面人的社会安慰而已。
在这起事件中,商家周店员对陈骑手的刺激就是很好的一例。两者相较,商家趾高气昂的是产品生产者,而骑手仅是个“跑腿的”,我说他几句不是很应该嘛,但是他说我就不行,就是侮辱。若换一个人——来店里视察的领导,店员又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这是人恃强凌弱的本性体现。
有了这个意识作祟,商家一旦有情绪触点随时可能对骑手发起攻击,尤其是在工作越不顺的情况下,越会通过对“弱者”的攻击来宣泄自己。像生活中常见的家暴,就是施暴方对事业无能为力而转嫁情绪的体现。
客观存在的事物,我们无法否认。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对其认知,来做一些行为改善,起码不要动手动刀酿成悲剧。学着觉察自己的情绪、换位思考并尝试体谅与尊重别人。若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遍体鳞伤。
其二:对本质目的缺乏思考和坚持。不管是做店员还是做骑手,我们都不是来体验生活的,而是很严肃的讨生存的,如果有更好的选择,谁愿意起早贪黑终日见不到阳光的守着一个货架,谁愿意风雨里烈日下冒着生命危险赶时间?
我们的目的都很简单——赚钱,通过自己的辛苦努力赚钱,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有保障一点。
如果思考清楚了也坚定了这个目的,商家就能明白,“我们(商家和骑手)都是给消费者服务的,我生产,他配送,合作共赢”。通俗一点说:“我们都是赚顾客钱的,我赚产品的钱,你赚配送的钱,咱两合作好了都有的赚。”那么与这个目的不相干的,甚至影响这个目的达成的事项和情绪都应当避免。
本来这样是好,但该事件发生了就一定有其问题存在?平台规则缺陷——固定的时间商家与骑手分配,而责任承担却大部分在骑手这边。商家不顾及能否及时出产品,先接单拿钱;而骑手取单时,没有产品干耗时间,于是原本合作的双方,在这样的规则和平台机制下成了对立状态。
商家与骑手对本质目的思考清楚了也坚持了,可以避免一部分争吵,但如果平台规则依旧如此,个体再努力也是杯水车薪。但是,即便平台规则如此,作为个体该坚持的还是得坚持下去,或许通过坚持能完善一些既成的规则。或者选择另一个平台遵从另一套规则也是应对之法。
明确自己的目的并坚持,生活中跑偏的事情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减少很多。
这起事件一出来,平台的反应很机灵,表示:这是他们私人因为取货发生的口角引起的,与平台规则(差评)没有关系。第一时间推脱责任,从商业逻辑上讲,他们是真正的商人——处理负面事件损失最小化就是目标,划清责任则是最直接的手段。
可是从情理上讲很不厚道,你平台是定游戏规则的,大家聚拢过来在这个平台上按着你的规则演出,突然出了问题,难道平台就没有一点责任,哪怕是人情道义上面的责任?
如果规则层面做到了完善,商家与骑手就可以避免利益冲突,此类事件就可以减少;如果不是平台招录我,我也做不了骑手,也没有和这个商家争执的可能。然而,后面这种道义上的责任不符合商业逻辑。
吃规则饭的人,就有责任把规则设计完善。这是平台必须得面对的。如果这种规则仅仅建立在商业逻辑之上,经济利益最大化就成了首要目的。那么规则就会把人当机器,尽可能的利用人性和压榨利益以获取高额回报。这样设计规则的人是盆满钵满,而被规则套着顺应其行事的个体,即便付出巨大的辛劳,也不见得能获得什么可观回报。
这是个客观存在的现实状态,商家、骑手、消费者,无疑都在该规则里面。只是,若要使得这个规则长久下去,单靠一套商业逻辑是行不通的,还需要社会人情、道义逻辑,甚至向善的引导与保障。
平台规则的不完善导致的问题,接下来迅速完善制度以顺从人性的善、规避人性的恶是一种必然,除此之外平台是否可以让利对该事件做些补救以及类似事件的预防,进行社会性的关怀就是一个企业的价值选择了。
作为一个企业,赚钱是第一要义。但是一个企业也是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若赚钱的同时还能兼顾社会责任,温暖这个社会那必然是一种善举。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人可以懒,这确确实实就是人的天性,因为懒就不想出去,就有了服务“外卖配送”的需求。然而又赖又执迷于速度“快快快,快点给我送过来”,可以呀,谁让顾客是上帝呢,我平台承诺马上到,你准备好钱就是。
时间久了之后,我支付了钱,就要按预想的时间到,到不了?那就差评咯。这成了一种理所应当。不过狡猾的平台自己做的承诺,却把时间耽搁的责任推给骑手,于是消费者情绪的对象直指骑手。这起事件中,骑手可以坦然的讲:若不是担心送去晚了时间你(消费者)给我差评,我能上情绪与不能及时提供商品的店员争吵么?
当然,消费者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能这么做还不是平台规则有这个机制设计,这个事情怎么能赖我?其实这个就像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一样,一个是拖底的强制性保障,一个是柔性的价值引导。平台设计的规则,力求满足消费者的利益,当消费者与商家、骑手产生利益冲突时规定中会牺牲一些后者的利益,这是平台讨好消费者的方式。
作为消费者需要有这个意识——规则是平台设计的顺应自己的,是对自己的保障。但是,如果万事都按照这个规则照本宣科,那么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就会冷冰冰的没有温度。另一方面,让给你提供产品的商家和提供服务的骑手面临损失也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损人不利己的事不要做。要始终相信,他们在客观现实允许的情况下一定是尽快送达的,否则也不会选择这样辛苦而危险的工作。
如果作为消费者,我们能通过自身行为在冷冰冰的商业规则上面,多一些信任和理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一点点的去温暖它们,类似的悲剧事件在我们生存的社会中就可以减少,社会也必将多出一份温情。
就像某网友对骑手表达的:“饭冷了我可以再加热;汤洒了就洒了没关系我不爱喝汤;时间快到了可以直接点已送到;饭送晚了我可以当晚餐吃。”若心怀感恩的对待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为你提供服务的人,你也将是温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