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当事人的抱怨
无论是律师或法官,我们都无法回避当事人对我们工作的不满、抱怨或指责,因为律师不能承诺结果,法官无法判决双方都胜诉,让所有当事人都满意,现实如此,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当然,也有些不满或抱怨可能确实是因为我们工作失误或疏忽造成,我们也应当认真面对,积极解决!
律师的身份是代理人,是代表当事人行使权利,对于很多事情的态度和表达及行动受限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授权,往往所谓的“特别授权”也并非真正的特别授权;
法官看似法庭之王,但也并非可以任意为之,因为要受限于法律和证据,不能拒绝裁判,依法所为,为之才有效!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
这句古训,非常贴切,律师和法官等法律人要严格自律,因为我们专业,当事人不懂所以会过度依赖我们,过度的依赖导致期望值过高,所以,当结果不能让当事人满意时,不满和抱怨孕育而生,律师和法官应当理解,换位思考,也应该可以理解!
无论,当事人如何抱怨,只要没有解除委托,律师应当继续兢兢业业,不能受到影响,法官也当如此,客观裁判,理性判断!
其实,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抱怨或不满是一种进步的过程,从对法律的不理解到理解的一个过程,也是建立法治社会的必经阶段,从拒绝到接受的一个过程。
冷静,是多么的重要,爱是恒久忍耐。委托之事无小事,认真面对,知错就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换位思考,冷静应对当事人内心态度的辩护,做到客观沉稳,以理服人,耐心说服!
有感而发,供律师同仁共勉,欢迎斧正补充!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哥林多前书 13:4-8 和合本)
【此文也同时赠送给我所刚刚考核通过的实习律师,引以为戒,兢兢业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