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归位,法律上位。

声明:本文系山东汇通律师事务所张吉青律师原创。执业证号:13702198710923927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公安机关自恃公权在手,对律师的重视尊重程度远远不够,令人忧虑,警察不需要司法考试,没有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警察,教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律师振振有词,难以理解。律师代表的是法律服务群体,对律师的轻视甚至嗤之以鼻,是对法律的亵渎。江苏太仓公安局300万元采购律师驻所服务,派出所,交警队等引入专职律师服务,化解纠纷矛盾,发挥律师优势,难能可贵。除了开放法律服务市场,更重要的是公安局摒弃以权代法,盛气凌人的作风,值得称道。公安部高级警官培训增加了相关律师服务的科目,标志着律师工作被尊重,认可,律师同样是国徽下的法律工作者,肩负依法治国的神圣使命,这个在全世界民主国家倍受尊重的群体,参与公权有偿法律服务,令人钦佩,为太仓公安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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