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过庭《书谱》——风格论
孙过庭《书谱》对书法风格的论述有不少精辟的见解。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孙过庭关于书法风格论的宗旨,那就是:追求一种综合而和谐的中庸之美。孙过庭主张融合各种风格,兼取其长。
孙过庭《书谱》
一、关于“迟速”风格
孙过庭对于书法艺术中的“迟速”这两种风格的论述:“夫劲速者,超逸之机;迟留者,赏会之致。将返其速,行臻会美之方;专溺于迟,终爽绝伦之妙。能速不速,所谓淹留,因迟就迟,讵名赏会。非夫心闲手敏,难以兼通者焉。”孙过庭认为迟与速两种风格都有存在价值,应速时就宜速,应缓时就宜缓,因而要求两者相结合,主张能“兼通”。
孙过庭《书谱》
二、关于“骨气和遒丽”风格
孙过庭对于这两种风格的论述:“假令众妙攸归,务存骨气;骨既存矣,而遒润加之。亦有枝干扶疏,凌霜雪而弥劲;花叶鲜茂,与云日而相晖。如有骨力偏多,遒丽盖少,则若枯槎架险,巨石当路,虽妍媚云阙,而体质存焉。若遒丽居优,骨气将劣,譬夫芳林落蘂,空照灼而无依,兰沼漂萍,徒青翠而奚托?是知偏工易就,尽善难求。”由此看出,孙过庭主张骨气和遒丽两个兼通,就如后人论文所主张的刚柔兼济一样,重在两者的协调统一。
当然,若是遒丽居多,则流于“兰沼漂萍,徒青翠而奚托。”便不成书法了,说明孙过庭还是更偏于骨气,但也需要骨气和遒丽两者兼得。这也说明了孙过庭继承魏晋以来书论史上重视骨力的传承,也是反映了初唐时代追求清新刚建之美的普遍要求。
孙过庭《书谱》
对于一件作品来说,孙过庭主张能有变化也有统一,既综合各种风格又不乏前后的一致和连贯。
孙过庭说:“至若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一点成一字之规,一画成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燥方润,将浓遂枯。”
一方面要求参差错落之美,要求点画都能变化;另一方面追求终篇协调,首尾呼应。
孙过庭《书谱》
在“违与和,犯与同,留与遣 迟与疾,燥与润,枯与浓”之间要求达到相互协调的程度,也能表现出中和为美的审美意趣。
孙过庭对于不同风格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以为:“譬夫绛树青琴,殊姿共艳;隋珠和璧,异质同妍。”指出了不同风格的融合也可以产生和协统一的美感。
孙过庭《书谱》
在我们平时的创作中,整篇作品要做到和谐统一,又能够做到变化多样,不要整篇作品平平无奇,没有看点。我们所追求的就是达到和协统一,又能富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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