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笔法的六大特征
王羲之的书法之所以这么有艺术价值跟他的字体有直接的联系。一部优秀的书法作品离不开笔法的掌握。那么,关于王羲之的笔法特点,你欣赏过吗?以下是由秋天网 Qiutian.ZqNF.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王羲之的书法笔法特点,希望能帮到你。
王羲之笔法的六大特征
王羲之笔法是具有篆隶遗韵,汇碑、帖线条优势,集篆隶、楷书用笔习惯,以绞转为主要特点的丰富用笔,细而化之具有六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1)具有篆隶遗韵
这是王羲之笔法最为重要的特征。篆隶遗韵是篆书和隶书书体所呈现出的高古、朴拙、厚重、苍茫、大气的精神美。《东观余论》有评价:“晋史称王逸少书暮年方妙,升平帖升平二年书,距其终才三载,正暮年迹也。故结字比乐毅告誓诸帖尤古质,殊类钟元常,浑浑然有篆籀意,非遇真赏未易遽识也。”
(2)具有篆隶用笔习惯(转多折少、曲多直少的绞转用笔)
篆书用笔最大的特征是笔笔中锋,所有的转折几乎都接近于平动使转,没有转折(像祁三公山碑等个性风格独特的篆书碑帖除外),曲线较多,几乎没有提按、顿挫。隶书用笔的主要特征是横折几乎都是绞转笔法,转折很少或没有;横直线较多,横直线之中由提按、绞转笔法形成的“波曲”、“一波三折”较多。篆书和隶书共有的用笔特点是起笔和收笔都讲究藏头护尾,尤其注意线条中段的充实、厚重。在书论中,我们经常讲的古法、古质,“法”在哪里,“质”在哪里,可能就深藏在线 条的中段里。
(3)具有楷书用笔习惯
这里所说的楷书,不是特指哪一个朝代的楷书,而是立足当代纵观整个书法史就所有楷书和其它书体相比较而言,楷书的用笔特点一是注意线条的起笔和收笔,起笔和收笔的动作做得精致、丰富而到位;二是运笔形成线条中段的动作以提按为主,很少有绞转笔法;三是横折的地方几乎都是转折,有明显的折笔动作。
(4)用笔速度迟涩
用笔的速度是影响线条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速度几乎不影响线条的形,但却能够很大程度上影响线条的质感、节奏和内蕴。包世臣云:“北朝人书,落笔峻而结体庄和,行墨涩而取势排宕,万毫齐力,故能峻;五指齐力,故能涩。分隶相通之故,原不关乎迹象……”刘熙载言:“用笔者皆习闻涩笔之说,然每不知如何得涩。惟笔方欲行,如有物以拒之,竭力而与之争,不期涩而自涩矣。”
(5)转折处以绞转笔法为主
王羲之在横折的处理上有自己独到的一面,特别是与后世书家比起来,王羲之的横折处理基本以绞转使转为主、转折为辅,而后世书家除了唐代的颜真卿还有时使用绞转使转以外,其他书家在横折的处理上几乎都是采取转折的笔法,使转笔法少之又少。
(6)用笔精致细腻、丰富多变
在前文的论述中,如王羲之《初月帖》与陆机《平复帖》的笔法比较分析中,还有很多地方都提及,包括上边分析的王羲之笔法五个方面的特征,都是这一观点的论据,也都说明王羲之在用笔上的精致细腻和丰富多变,更多的时候王羲之的笔法是一种随机赋形、随形赋法,简直是神来之笔,难以捉摸。
王羲之的书法特点
王羲之书法的特点是什么?
羲之书法主要特点是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后人评曰:“飘若游浮云,矫如惊龙”。王羲之的书法精致、美仑美奂,是极富有美的观赏的。总之,他把汉字书写从实用引入一种注重技法,讲究情趣的境界,标志着书法家不仅发现书法美,而且能表现书法美。
王羲之最大的成就在于变汉魏质朴书风为笔法精致、美仑美奂的书体,开创了妍美流畅的行、草书法先河。特别是行书《兰亭序》有如行云流水,潇洒飘逸,骨格清秀,点画遒美,疏密相间,布白巧妙,在尺幅之内蕴含着极丰裕的艺术美。无论横、竖、点、撇、钩、折、捺,真可说极尽用笔使锋之妙。《兰亭序》凡三百二十四字,每一字都姿态殊异,圆转自如。
王羲之是东晋伟大书法家,他一变汉魏朴质书风,开晋后妍美劲健之体,创楷、行、草之典范,后世莫不宗法。他行书字帖《兰亭序》是他的的代表作,被书法界誉为“天下第一行书”,千百年来倾倒了无数习书者。王羲之亦因此被后人尊称为“书圣”。唐太宗李世民倡导王羲之的书风。他亲自为《晋书》撰《王羲之传》,搜集、临摹、欣赏王羲之的真迹,《兰亭序》摹制多本,赐给群臣。在中国书法史上,帝王以九五万乘之尊而力倡一人之书者,仅此而已。宋代姜夔酷爱《兰亭序》,日日研习,常将所悟所得跋其上。有一跋云:“廿余年习《兰亭》皆无入处,今夕灯下观之,颇有所悟。”历时二十多年才稍知入门,可见释读之难:一千六百多年来无数书法家都孜孜不倦地释读过,何尝不想深入羲之的堂奥,但最终只能得其一体而已。因此,《兰亭序》可以说是由杰出的书法智慧所营造成的迷宫。
王羲之行书与楷书的书法特点
楷书
楷书体或称正书体、真书体,是在隶书体嬗变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书体。在汉简中,已见雏形。在隶书盛行的东汉,楷书只在民间流行。到了东汉末、三国、西晋,由于文人士大夫的加工和提炼,形成了不同于隶书的体势,才登上了大雅之堂,成为一种趋时的书体。王羲之的楷书“俱变古形”,对今体楷书的定型做出了积极贡献。
东晋时期,王羲之异军突起,其书写的小楷书,已受时人珍视。代表作有《乐毅论》、《黄庭经》、《东方朔画赞》、《太师箴》、《洛神赋》、《劝进表》等。唐初,唐太宗在收罗王书时,将《乐毅》、《黄庭》、《画赞》、《兰亭》等帖收入内府。
王羲之的楷书,直接由卫夫人和叔父王廙传授,属于三国时魏国钟繇系统。他在楷书方面的“俱变古形”,应该是相对于钟繇的楷书风貌而言的。钟繇的楷书真迹,当时王羲之能见到的很多,确有记载的有《尚书宣示表》。那是他的从伯父王导从琅邪带到建邺(今南京)后,又送给他的。后来,王羲之又将这本真迹借给了小他三十岁的王修。王修死时,其母将《宣示表》陪葬。所以,传世的《宣示表》,实际上是王羲之的临本。而这个临写的《宣示表》,与传世的钟繇的《荐季直表》,都是按官样书式所写的奏表,可以代表钟繇的楷书风采。钟繇的楷书还具有浓厚的隶书笔意,特别是汉末、三国时期的隶书中那种着意翻挑、飞扬的笔势,在他的楷书里十分明显。但是,这种翻挑与飞扬的笔势,在王羲之的楷书里不见了,代之以回锋收笔、规整匀称的楷势。
作为初具规模的楷书,钟繇楷书的笔画形态,有的长而逾制,有的临时从宜,一字之内,笔画之间的结构关系尚不明确,因此,规范不全,结合松散,竖短横长,状似扁隶,有横张之势。这类态势,在王羲之楷书中已大为改观。王书将纵向笔画向下伸引,使其挺直,用笔内擫,其他点画对称呼应,所以有纵展之势。王羲之的用笔,一改钟书的隶笔起止,在起笔处有挫衄的按笔动作,多以方笔入纸;而收笔处不着意折笔重按,而是轻提回带;在运笔速度上是缓前急后;在笔画形态上求其匀整遒劲,势如列阵。经过这样的改造,楷书字体在王羲之手里,笔画之间的配置关系基本确立,结体变横张为纵展,规整劲健,雍容尔雅,仪态大方。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经过这一鼎改,王羲之将楷书引入了端庄而生动的“今体”阶段。而这个变化的最终完成,则是在法度森严的唐朝。
行书
行书与楷书一样,两汉时期,已在民间流行。从汉简中,可以看到早期的行书。这种早期的行书也是由隶书的实用书写逐渐发育而成的一种新兴的书体。它简洁,开张,结体松动,隶味很浓。到了东汉,行书走入上流社会,得到不断的整理和规范。张怀瓘《书断》载:行书集大成者是东汉的刘德升,他被称为“行书之祖”。刘德升,“字君嗣,颍川人,桓、灵之时(公元一四六年——一八八年),以造行书擅名,虽以草创,亦甚妍美,风流婉约,独步当时”(同上书)。行书体当然不是刘德升一人所“造”,但刘德升有无人可代的整理之功,是完全可以肯定的。钟繇、胡昭二人学书于刘德升,然风范各异,时称“胡肥钟瘦”。胡昭,字孔明,颍川(今河南许昌,公元161——250年)人。志行高尚,不愿为官,躬耕乐道,以经籍自娱,尤善隶行,与钟繇、邯郸淳等齐名。特别是函牍书,为时人楷模。但作品无一留世。钟繇,字元常,颍川人。后汉献帝时,为尚书仆射,封武亭侯。曹魏时任宰相,封定陵侯。善铭石书(隶书)、章程书(楷书)、行押书(行书)三体。因其官高位显,书法风靡一时。他的行押书体至王羲之时,尚在流行。
晋武帝司马炎建国之初,曾策订文字,将钟繇、胡昭二人的书法定为标准体。王羲之早年习字,自然不能逾越钟、胡两家范例。王羲之比较了胡、钟二家的书法,遵照卫氏家族和王氏家族的传统,选择了钟繇书风。钟繇行书的特点,约与西晋时《李柏文书》相仿佛,或者更为古朴。撇、捺发育不全,隶书味重,纵画短促,横画粗长,稍逞左倾的横张态势。
王羲之早期行书《姨母帖》,尚残留隶书那种横平竖直的书写习惯,用笔起伏、顿按的幅度不大,很少映带。书写速度较为平缓,近于匀速,风格古拙质朴,不脱钟繇法度。王羲之后期的行书作品,风格大变,面貌一新。代表作品有:《兰亭序》、《丧乱帖》、《孔侍中帖》、《游目帖》、《快雪时晴帖》、《寒切帖》、《远宦帖》、《上虞帖》等。这些作品,笔画体态都有生动的欹侧之势,“纵复不端正者,爽爽有一种风气”( 梁袁昂《古今书评》)。这种欹侧之势,在结构上遒媚紧敛,势巧形密,蕴藏着一种行而突止、蓄而待发的“势”和“态”,即所谓“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字与字之间有起承转合的映带,似断若连,如“烟霏露结”。这类风格的行书,在王羲之作品中占有很大比例,是他行书风格的主调。
王羲之的新体行书一出,钟繇的行书就显得既古又旧了。东晋人士崇尚华美,时风趋新厌旧,王羲之的行书成了达官贵族、士大夫文人模仿的范本,从而结束了钟繇行书统领书坛的时代。
王羲之的新体行书中锋、侧锋互用,每字即见,运笔速度较为迅疾,有振迅遒劲的风神。由于笔势连贯,笔画之间的呼应关系更加紧密,点画的态势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捺脚,不再是重按后平出,而多作长点状的反捺。王羲之将草书笔法引入行书,从而使行书体势具备了欹侧遒媚的风格。他的《兰亭帖》,笔法变化丰富,笔力劲健,速度匀畅,形态丰纤适度、自然含蓄,结体冲和安祥,不激不厉。《丧乱帖》则笔速较快,跳跃捭阖,行中带草,单字相接,感情激荡,笔画劲落。此二帖是王羲之新体行书的代表作,成为行书的“法典”,为后人所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