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员引航中撞船,船长要负责?!
4月6日,韩国当地时间1300时,K-LINE旗下集装箱船:Milano Bridge,在靠泊釜山港一码头时,船尾突发意外撞塌了码头上的集装箱桥吊,有无人员伤亡还不晓得。
事故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大家也做了分析,大家可以做个参考:
事故发生后有朋友以分析:这个事故应该是引航员承担责任吧?
其实,好可惜,不是!
第一责任人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是船长!
看下AIS录像,这艘13870TEU的集装箱船舶,在航道里船速是9节,靠泊位的时候依然达到5节,显然速度过快。按照常规来讲,引航员应该在船上,有朋友会认为:既然引航员在,当然引航员要负责,其实不然,公约和法规中关于引航中责任的划分实在不是特别的公平。
法律法规中支持船长承担责任的比较多:
1.SOLAS公约第XI-2章第8条和ISM规则A部分第5条船长的责任和权利都明确了船长的绝对权利。
船长依照其专业判断而作出或执行为维护船舶安全或保安所必需的决定,应不受公司、承租人或任何他人的约束,如果依照船长的专业判断,在船舶操作中出现适用于该船的安全和保安要求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船长应执行为维护船舶安全所必须的要求。
公约中这么规定了船长的绝对权利,意味着绝对的责任,即使引航员在船上,船长依然是第一责任人。
2.为了更加细化引航员和船长的责任划分,IMO制定了A.960(23)决议,其中有一条是尽管引航员在船,并不能relieve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对船舶的航行和安全责任。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应该为引航员提供必要的通讯和信息保障。
3.从法律看,各国法律以公约为基础,基本上也是支持这种观点。我国的《海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船长管理船舶和驾驶船舶的责任,不因引航员引领船舶而解除。
从这个角度看,引航员这个职业还真不错,即使发生事故,顶多做个内部处理。
而驾驶员和船长朋友一定要小心了,无论何时,无论谁操纵船舶,第一责任人依然是船上,有时候船长确实不好做,遇到一个猛又楞的引航员,也要笑脸相迎,特别是靠岸还要应付各种检查,有求于人,没辙。不过个人理解,船上是应该有点霸气,关键时刻该彪就彪嘛!
有时候想跑船真是需要妈祖的关照,毕竟好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祝愿所有的船员朋友都是天生的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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