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路162弄3号原上海海关税务司住宅
江苏路162弄3号原上海海关税务司住宅,建于1900年,是海关为总税务司建的官邸。住宅属典型的文艺复兴建筑风格。高二层,假三层,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其中花园面积约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36平方米,砖木混合结构,平面对称布局。 建筑系两层砖木结构,机平瓦四坡顶屋面,局部红机砖清水勾缝外墙面,其余为干粘河卵石墙面,两侧山墙上的壁炉烟囱城踏步式硬山墙方头状封顶,东侧山墙进门,门口做法为典型的英国建筑。连贯圆拱弧圈大门凹入内部,整个建筑进深很大,沿江苏路一侧还有一与主体建筑成角度的一层附属建筑。 该建筑约建于1900年前后,长期由英国人居住,建筑面积约740平方米,南面花园很大,现一部分为小区的公共绿地,另外还增建了一幢6层工房。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该条约规定,中国人没有权利确定自己海关进出口货物的税率,必须与英国共同议定。之后又被迫订立了许多不平等条约,从此关税自主权完全被攫夺。于是我国财政、工商完全受制于人,主权完全被剥夺。1858年,清政府桂良等五大臣在沪与英国代表额尔金签订了《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款》,外国洋人参与我国海关行政管理,终于在正式条约中被确定。
1861年海关设总税务司,总理衙门派李泰国出任。1863年11月李泰国被撤。海关总税务司由英国人赫德正式继任,赫德任总税务司后,50年仅有中国籍副税务司一人,也就是说从1863年到1913年海关税务司基本上全由外籍人士担任。辛亥革命时总税务司安格联借口用关税抵押外债,将关税全部扣留,初以总税务司名义全部存入汇丰银行,而且非经总税务司批准不能动用,后因政府异议,才改为部分存入汇丰银行。海关总税务司安格联直到1927年免职未成改给长假回国,由其秘书英人易纨士代理,后委托澳人梅乐和代理人海关总税务司职务,直辖于财政部税务署,于是被英帝国主义霸占73年之久的海关行政权终被收回,这已是1946年。
至于江苏路162弄内花园洋房的主人是安格联还是易纨士,或是其他税务司,还有待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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