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卖茶叶
杭州男子黄某报警:卖茶叶的小妹收钱后,不给寄茶叶,帮我把钱要回来。警察问:你这买茶的金额很特别,1314元,520元……
在警察追问下,黄某承认,自己已经追这个女孩10个多月,约会、吃饭、看电影,也发了几次红包给她。不料最近,女孩突然不辞而别,到外地工作,断了联系。他前后花了8000多元钱,想一想不甘心,于是假报警、真要钱。
警察后来联系上了那女孩,人家说,自己不卖茶叶,也根本就没看上黄某,就是烦他才跑到外地上班的。那么,黄某的钱能要的回来吗?
1、恋爱中的男女互相送礼物、转账,可能是赠与,也可能是借贷,也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和侵占。
2、黄某和女孩之间是一种准恋爱关系。为了表达爱意,黄某心甘情愿转账给女孩。520元、1314元都是有特殊含义的数字,也侧面证明转账的性质应是赠与。
女孩获得这些钱是合法的,可以不返还。当然,女孩要是嫌这男生啰嗦,还钱买清净,也是一种好的选择。
3、如果赠送的礼物比较贵重,比如钻戒,或者钱款金额较大,比如数万元,那么可能被认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而附条件的赠与,是可以被撤销的。按照《合同法》规定:赠与人撤销的期限是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算。这种情况下,受赠人属于不当得利。赠送人起诉追回,将得到法院的支持。
4、还有几笔转账,1000元、2000元,黄某自述是借钱给女孩,如果女孩认可,那么就是一种个人借贷关系。黄某可以要求返还。
民警建议,黄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和女孩的纠纷。在这之前,还得先到拘留所冷静冷静。因为报假警,黄某被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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