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义士史金奎之死”的舆论

火在烧,房屋也在烧,火焰冲上屋檐上的电线,烧断,线头从空中抽下,刚好打到救火的史金奎身上,史金奎触电,抽搐几下,没了动静。有人喊,电死人了。其他的救火人员见状,放下水龙,绕过史金奎退出火场。火还在烧。大火之后,检查现场,共找到了十具尸体。除史金奎外,房东唐老太太及租客叶氏一家9口罹难。火灾原因是,叶家用煤油炉熬中药,结果中药罐子咕嘟翻了,煤油炉的火直接引燃了周围物质造成火灾。

这起火灾发生于1926年4月5日,苏州,深夜11时10分,这个点叶家人早已休息,叶家户主叶如林盯着文火慢炖的中药罐,犯迷糊的他撞翻了煤油炉,原本是救人命的一罐中药害了一家三代人。

旧时苏州的街道很窄,人烟稠密,屋宇栉比,观前街、东西中市、道前街、养育巷等地,最阔的路面不过三米,两面店铺的屋檐下,大都装有突出备作雨天遮拦檐滴的木板“撑水阔”,街两侧房屋“撑水阔”一起张开时,几乎可以衔接,露出过水的“一线天”。因此,发生火灾时,极易蔓延。所以苏州在清初已有民办消防组织“龙社”,到了民国期间,民办消防组织救火会已达51家,千余人,警察厅消防队只有1家,30来人。但警察厅消防队是官办的,人少事多装备差,与民间消防队纠葛不断,经常为争功打架。在民间的救火联合会商量着为史金奎办丧事时,警察厅消防队的督察长因与人合伙抢劫烟土被公审枪毙了。

着火的那晚,北区救火会到场的人员当时就提出了让电厂的工人把闾邱坊巷的电断了,但电厂工人没断电。所以史金奎电死了,因为没断电,相继赶来的其他段救火会人员也不敢冒进,致使大火未及时控制,直到护北市民公社(相当于现今的街道办)副社长多次打电话,电厂才断开这一区域的电。救火联合会和电厂就扯起了官司。

事件发生了,解决问题是关键,死者为大,救火联合总会召开碰头会,把电厂代表也邀请来了,商定史金奎的抚恤金300元,丧葬费300元,由电厂、救火联合总会、北区分会各出200元,再由电厂出子女抚养费1000元,存入上海银行,史家只能取利息,不能动本钱。由电厂发400份讣告,所收礼金为史家所有。当时达成协议,虽然离史家提出2000元抚恤金的标准还差一点,但也差不多了。

1926年的时候,在苏州一块银元可以买18斤大米或者7斤猪肉。当时警察厅消防队全队人员一个月的伙食费也就120元。这样看来,赔偿还可以说得过去。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这件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来救火总会参加协调会的是一个叫陈干卿的董事兼会计,说了不算,回到电厂把这事向董事会汇报,电厂董事会不同意,陈会计既然答应了给1000元钱,这钱陈会计自己掏,电厂只给100元的丧葬费。于是,这件事被捅到媒体上,在《苏州明报》登出后,社会哗然,对电厂的指责声不断。而北区救火会毅然提出,3日之内,电厂不答应抚恤条件,视救火人员命如蝼蚁,北区救火会全体罢工了,不再参与救火行动。之后,其他四个区的救火会也纷纷相应。

当时的救火会成员属于义务性质,平时各忙各的,发生火灾听到警报马上放下活计带着自己的装备赶赴现场,这个史金奎自己本来的职业是做纸花的行当。

如果救火会就此不再参与义务灭火,就警察厅消防队那几个坏鸟还真是成事不足坏事有余,于是,“史金奎事件”不断升温。引起苏州民众、乡绅和官府的关注。

电厂的压力越来越大,多次召开董事会,最终决定这1000元还是要付的,就在这种舆情压力下,董事会中还有人不同意付。

事件发生后,史金奎的棺木被安置在薛家园的广场,无锡、上海、南京、常熟等周边县市的救火联合会均派人来吊唁,圆庙观的和尚、文昌阁的道士、谢衙庵的尼姑每日义务念经超度。救火会登报征求社会意见,要求将史金奎公葬,由政府补贴抚恤金,划拨公用墓地,建立救火义士陵园,此号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乡绅张仲老面见苏州道尹(市长)要求设立救火义士抚恤办法和基金,保障救火义士身后家属的抚慰。于是,经过协商,官府同意在虎丘山麓公地上划出六亩六分地做为消防义士陵园,并举行公祭。北区救火会成立7人的治丧委员会,数千人参加了对史金奎的公祭。并定下惯例,每年清明要在陵园开展祭奠活动。

为保障救火人员安全,苏州电厂学习无锡的办法在每个巷口装一个电闸,以便应急。当时,发电设备全部来自于国外,由于引进的国家五花八门,所以电压和频率也不一致,频率从25赫兹到100赫兹都有,1935年国民政府颁发的多个用电规则和用电条例中明确规定:电压为220-240伏,频率为50赫兹。一直使用这个电压和频率至今。

1949年1月,又有一位叫顾士杰的肉铺老板,在扑救火灾过程中被河岸坍塌的石条所压殉职,以同样的规格葬于虎丘消防义士陵园。

顾士杰殉职后,苏州各界也隆重举行公祭,当时《苏州明报》记载:“路旁观众千万,虽细雨连绵,仍不灭全城居民对顾义士之敬仰。”

顾士杰是家中顶梁柱,家有老母、弱妻、幼子、幼女六口,生活无依无靠,苏州各报发动市民捐募资金,各影院也在放映正片前发布募捐广告,共捐得307万的金圆劵。不过那时通货膨涨,钱得用麻袋装,于是,这笔钱被购成23500斤大米,供顾家人随时支取。

直至文革前,苏州市每年清明都会有组织的对消防义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人数众多。

文革期间,极“左”思想的影响,凡是涉及民国的事件,都是万恶的旧社会,特别是民间消防队这种由地主、乡绅、资本家出资建立的社会组织,便多有诟病,于是消防义士陵园不再被人关注,破落不堪,无人光顾,成为虎丘景区“尿急”人的方便场所。

1994年5月,时任公安部消防局长的刘式浦将军路过此地,看到了破败的消防义士墓,于是安排苏州消防支队维修义士墓,弘扬消防正气。1996年5月,史金奎义士殉职70年后,苏州消防支队重修陵园,组织官兵祭奠,直至今日。

近年来,消防员典型伤亡战例中有两起消防员触电牺牲的安全警示分析:

2007年9月13日,平湖市两名消防员在灭火救援中触电牺牲。2009年8月2日,诸暨市一名消防员在灭火救援中触电牺牲。在战例中,这三位牺牲烈士被冠以:李某某、潘某某、王某某。看到这种称谓时,我就在想,那些拿着高薪夏天吹着空调,冬天靠着暖气,坐在办公室,不上火场,还领着高危补贴的人,事后诸葛的点评现场,瞎编材料,能不能给一线牺牲的消防员最基本的人格尊重,写全他们的姓名,让后来者记住他们。这很难吗?

作为善良的人,在面对缺德与缺心眼的选择时,往往会选择缺心眼。

向牺牲的消防烈士致敬!

民国乱世,尚且如此,在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对自己曾经的战友,一些官人为什么做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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