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规定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已明确

不可以。

用人单位不交社会的后果

公司因为不给员工交社会保险,会因此承担如下后果:

1、行政责任:不交社保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民事赔偿责任:公司要赔养老金等损失;因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员工换了工作后,公司需要协助其转移社保。对于转移社保,具体步骤如下:

1、正常情况下,离职时用人单位会办妥相关事宜,将相关资料文件放到个人档案中或交到个人手上。如社会保险转移单等。

2、如果离职后马上入职到新用人单位的,那就将相关资料转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会办妥相关转移手续,由新用人单位续保即可。当然了,如果新单位在异地,可能需要根据异地的社保中心确认或者根据异地不同的政策办理。

3、如果没有马上入职新用人单位的,可转由个人续保,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个人续保的,只需要缴纳养老金和医疗费用,基数以当地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待入职新用人单位后,在交由新用人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并续保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以上知识就是小介哥对“试用期可以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就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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