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批判文章”的时候,我到底在批判什么?

通常我会写批判性的文章。

但经常有朋友不解,会问:“你为什么要攻击别人?难道看不到他们的付出和工作成果吗?换做你上,你就能做的比他们更好吗?”

其实不是。

这样的被问的次数实在太多,我决定还是写篇小文,说下这个问题:当我写文章批判的时候,我到底是在批判什么?

1、

首先,我要明确的是:批判的矛头,从来不应该是个体,而是社会现象,以及个体所代表的社会现象。

相反,不仅不应该批判个体,恰恰应该去尝试理解个体——我们要知道,因为一切社会现象,都是“个体认识+环境”的产物。

哪怕对方是恶魔、是傻x,他的选择,也是他的认知+他的处境,在他的认知下,他认为的“最优选择”。

我们当然可以出于厌恶的情绪,去骂他们,去骂这些恶魔和为虎作伥的恶鬼。

但是骂完了,还得回归理性,思考更多的东西、找准批判的对象。

2、

我用于丹女士举个例子。

我们首先承认于丹推广论语的功劳、承认她的社会影响力和成功地位。

但是,依旧要批判于丹(于丹讲的东西,以及她所代表的社会现象),批判于丹,批判的是她讲论语的观念错误、知识错误,而不是她个人。

同时,面对于丹女士个人,则要选择理解她,要理解于丹的“处境+认知”。因为,在她的认识水平和环境下,她那样讲,是她认为的最佳的讲法,要不然就不会那样选择。

我们批判任何东西,都是在应然层面,提出某种“高要求”,希望能变得更好,并非否定其实然层面的功劳。

分开“应然”和“实然”,这两者,并不矛盾。

3、

一切社会现象,都是认识+环境的产物。

我们不要去寄希望于个体的改变,寄希望于个人变成圣人、自律高手、哲学家————这样寄希望,既不现实,也对别人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因为人都是自由的,你得允许,别人有选择做傻逼的自由。

既然不要寄希望于个体,那么面对社会问题,就应该反思的是“环境”,是什么样的原因,造成了这样的环境、造成了这样的外部因素?

如果外部因素能调整改变,那么,个人哪怕再糟糕,社会整体也差不到哪里去。

这就是,在社会问题的分析上,需要:

第一、避免单一归因;第二、避免归咎个人;第三、避免寄希望于个体道德(这特别不现实)……的理由所在。

4、

批判社会现象是这样,同样的,批判公权力、批判公权力代表,更是如此。

第一,我不是否认他们的工作。他们确实做了很多。只是我用不着再去理解他们、赞美他们——赞美他们的话已经够多,不缺我一个。

第二,我也不必太过去责怪官员道德败坏———因为我也不是圣人,我去了可能更坏更糟。(官员因为身处特殊,容易公权私用,所以对他们私人道德要求高一些属于正常情况。这里主要强调)

那么,我的发言呢,只是在“应然”层面,表达我的感受,发出我的声音——我觉得不爽,我觉得应该可以做得更好。

所以,批判公权力,并不是盯着个体道德去纠缠不休,应该反思的是“体系”,要思考的是——到底什么原因让他们的行为如此“糟糕”?

反思和批判的落脚点,不是公权力代表的个人道德,而是诱发诸种恶行的社会原因(官员因为身处特殊,容易公权私用,所以对他们的要求高一些,属于正常情况。不过这里主要强调的是,更应该反思“原因”)。

5、

有人说,作为老百姓你就别哔哔了,别添乱,领导们会替你们想的。

我十分反对这样的说法。

老百姓不是三岁婴儿,老百姓有自己的切身感受。老百姓可以不懂大道理,但是他们喜怒哀乐的情感是真实的,他们有没有被欺负他们是知道的。

老百姓成天说,领导们都不听;你指望老百姓不说,领导就突然大发善心,就会主动替你考虑么?这样想,更加不切实际。

最要紧的是,这样想有两个预设的错误前提:

第一,预设前提,是把老百姓当婴儿,官员还是父母官。这个思维本身就是不平等的、腐朽陈旧的。

第二,预设官员都是圣人、君子、道德模范,可以违抗体系利益,会主动替老百姓考虑——这样,恰恰是对官员寄希望于太高,严重不切实际。

6、

说到底,就是要分清应然、实然。

实然,就是“现实情况是怎么回事儿”;

应然,就是从观念出发“应该如何”,这是另一回事儿。

两者不必然截然对立、水火不容。

而写批判文章,就是在“承认实然”的基础上,说点自己的感受,就“应然”的角度,说点自己的看法。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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