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真实的刑场:男子像狗一样拴着,图4被浸猪笼的女子一脸绝望

古文中提到:

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们要重视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稳定整个社会的安稳状态,对于百姓对于国家来说都是利大于弊。其实直到现在人们都还经常将依法治国这4个字放在嘴边。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时候,就已经衍生出了法家思想。法家思想其实就是帮助统治者们利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一些变革运动来稳定国家的朝纲。所以自秦朝之后,法家思想或多或少都被各个时代的执政者所重用。那么如果把时间点只是定刻在满清时期,人们是否又可以想象清朝的政治和法律是如何对待那些罪犯们的呢?人们可以在现代生活中通过那些真实的老照片所反射出来的画面去探知一二。

第1张照片关于斩首的刑罚。公元1296年出生的施耐庵写下了4大名著中的《水浒传》。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金圣叹在犯了罪行之后,需要被施以斩刑。然后金圣叹就说:杀头岂不快哉。从这句话当中也可以看出斩刑的一个最大特点,那就是虽然会死,但是过程非常的快,不会让受刑的人感受到特别大的痛楚。

但是从这张斩刑现场的照片当中,大家可以看出很多刑犯被当众斩首了之后,现场留下来的画面是非常血腥的,身体和头颅不在一个地方。也非常刺痛大家的视觉,让人不敢久视。事情发生在1895年8月,当时福建省有11名从外国来到中国的传教士,在这里因为被当地的福建人民所排斥。

所以当地人将这些传教士联合杀害了,然而要知道在19世纪末期,国外列强的势力是比较庞大的。所以为了把这件事情镇压下去,当时的福建省政府就将涉及这场命案的200多名罪犯全部都当众斩首,只是为了给国外列强一个交代。这张照片拍摄于1891年,所以从照片当中可以看出趴在地上的那名罪犯老人似乎感觉连呼吸都不是很畅。

当时人们还没有剪掉辫子,可是比当时百姓头发更长的,是压管着犯人的官吏手中的那一个绳索,从旁边站着的两个看管人员和地上趴着一位等待着处罚的罪犯老人这样的画面来看,很像是现在有很多人去公园里散步,溜着一条小狗的状态似的。所以这张照片背后所折射出来的心酸感,即便是事隔100多年的时间,还会有很多人会发出无限感慨:那时候的人又何来人道主义呢?

拍摄于1903年的浸猪笼照片,是英国人当时在浙江省的一个小村庄里拍到的照片。这张照片虽然比较模糊,但是大致的形态大家可以看出,画面中有一些粗壮的男子扛着一个粗壮的木棍,木棍下面绑着的是一个吊垂下来的女子。女子的表情非常痛苦,这和电视剧当中大家所看到的浸猪笼画面不一样。电视剧当中的进猪笼比较单一,是一个由竹编编制好的笼子,将来将那些犯了通奸罪的女子放进去将其沉塘。

其实浸猪笼在晚清时期除了可以用编织笼子之外,还可以直接将其手脚绑住,如同杀猪的情况一样。所以在一些条件比较贫穷的地方,人们没有办法提供一个笼子做刑具,这时候就直接将犯了通奸罪的女性用绳子绑起来,再丢到水里去,从这个女子的眼神里我们可以看出,她当时有多么的绝望。

(0)

相关推荐